第69章 弦之秘剑术
  迷雾之森。
  魔蛛领地。
  变形成蜘蛛形態的夏渊,在上帝视角下一戳一个准,对小型魔蛛展开无情屠戮。
  这次他不砍头,不打包,不回镇,只是为了击杀凑数。
  【击杀lv0魔物:小型魔蛛】
  【触发『灵魂熔炉』被动效果,最大生命+1】
  【『汲魂痛击』层数+1】
  ……
  【击杀lv0魔物:小型魔蛛】
  ……
  【击杀lv0魔物:小型魔蛛】
  【下阶段奖励:小型魔蛛(72/100)】
  【下阶段奖励:怪物(211/250)】
  ……
  魔蛛差28只。
  怪物差39只。
  在魔蛛领地凑齐不难。
  如果之前怪物异常增多的现象是魔物潮的前奏,那他把这里的魔蛛先清理乾净是最好的。
  不然等它们加入魔物潮,不论是对冒险者,还是对普通人,都容易造成较大的死伤。
  人类天生弱毒抗,即便被指甲盖大的剧毒魔蛛咬一口,也可能就此丧命。
  而这里的魔蛛,几乎都是有毒的!
  所以优先清理掉,对未来也更好。
  至於会不会有冒险者捡漏,那就看他们运气了,毒囊和毒素容易变质,捡的不够早也没用。
  不过本著勤俭持家的理念,较大的魔蛛他还是变回人类形態砍头,装进布袋里再变回蜘蛛形態。
  只砍大魔蛛的头,是因为冒险者公会的接收能力有限,转售也需要时间。
  就算他带回大量小魔蛛的头,很可能也不会要。
  与此同时。
  迷雾之森北边的砂石路上,洛瑟琳的车队正以不快不慢的速度,朝西南方向的银弦城行进。
  相比来时,她的气色好了不少。
  而且,琥珀色的眼睛里有了光。
  她將自己的佩剑横放在膝上,注视著它,双手不时摩挲剑身。
  和她同座在一侧的剑术导师法比奥·罗斯特,看著她的脸上不时浮现出笑意,也不禁露出微笑。
  带她一起出来,总算不是一无所获。
  她开始对“剑”感兴趣了。
  或者说,她开始对“力量”產生了发自內心的渴望。
  这种渴望,才是最好的导师。
  有渴望,才会有动力。
  可惜她是女儿身,將来註定要外嫁联姻。
  所以她不会被家里的长辈传授“弦之秘剑术”,也就无法觉醒“秘剑士”这个家传的稀有职业。
  银弦城,是银弦家族的封地。
  银弦,是指琴弦。
  这是一个拥有浓厚音乐氛围和古典传统的老牌贵族,据说传承的岁月和埃希亚王室一样悠久。
  在埃希亚王室还没有成为王室前,就已经延续了数百年。
  想成为封地伯爵,不可能是靠音乐。
  但银弦家族的强势崛起,確实和音乐有关。
  银弦家族的祖上,曾出过一位从音乐中领悟出“弦之秘剑术”的强者。
  剑气如丝,剑音如弦。
  当你听到乐章奏响之时,咽喉甚至全身,都已经被锋利的剑气悄无声息地划开。
  凭藉这手神秘诡譎、神鬼难挡的剑技,银弦家族为埃希亚王国暗杀过多位强敌,在战场上也是屡建奇功。
  虽然比不得科林斯大公家族覆灭一支军团的功绩,依然是建国之初排得上號的大功臣,伯爵爵位传承至今。
  当然,以洛瑟琳的“死板”性情,也很难发挥出弦之秘剑术的威力。
  但话又说回来,死板只是因为她放弃了思考。
  现在她重新开始思考人生,思考未来,今后应该不会再死板了。
  “洛瑟琳,这次旅程你变化不小。”
  法比奥·罗斯特微笑开口,话语中带著鼓励。
  “虽然你现在学到的只是普通剑技,不久后应该也只会觉醒基础的剑士职业。
  “不过不用为未来担忧,我们人类现今传承的稀有职业,都是从基础职业发展而来。
  “剑士职业是可以进阶的,强大的进阶职业不比稀有职业弱。
  “以你的天赋,將来成为剑圣並不是不可能。”
  剑圣並不是一个职业,而是一个尊称/封號,代指那些实力强大的剑士系职业者。
  所以这国的剑圣,和那国的剑圣,实力上可能会有不小的差距。
  法比奥·罗斯特所指,是洛瑟琳有机会成为埃希亚王国的剑圣,站在本国剑士系职业者的最顶端。
  “谢谢老师,我会努力的!”
  洛瑟琳嘴角噙著笑意,闭上双眼,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她要用手里的剑,为自己搏出一个想要的未来!
  谢谢你,冒险者夏渊先生。
  我们,会再见的!
  下次相见,我要让你刮目相看!
  ……
  水晶树小镇。
  格蕾丽服装店。
  “格蕾丽,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再拖下去就真的没人要了。”
  “看看你的皮肤,还有十几岁时那么白嫩吗?”
  “你不可能一直年轻、一直漂亮,你总会老的!”
  “劳伦·鲁伊斯先生年轻有为,被鲁伊斯家族器重,你应该知道鲁伊斯家族意味著什么。”
  “爸妈不希望你委屈自己,可他已经是你能接触到的最顶级的大人物。”
  “你好好想想吧,別真的拖到没人要的年纪,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看著父母写在信里的扎心之语,格蕾丽沉默无言。
  出现在她小店里的,是和洛瑟琳车队一起过来的、来自鲁伊斯家族的新包税官,劳伦·鲁伊斯。
  他带著她父母写给她的信而来,並对她露出自信的微笑。
  鲁伊斯家族不是贵族。
  但是作为领主老爷倚重的家臣之一,鲁伊斯家族也算得上银弦城中贵族之下的“一等豪门”。
  老鲁伊斯出门在外,连贵族都得给面子,和接待贵族一样接待他。
  就连大神官都愿意给老鲁伊斯面子。
  而他作为鲁伊斯家族的一员,即便只是旁支出身。
  对格蕾丽这等平民家庭来说,也算得上非常显赫了。
  因为两家有一些生意上的往来,得知他要被派来当新任包税官,格蕾丽的父母立即想起在这里开服装店的女儿格蕾丽,有心撮合。
  他对格蕾丽的美貌、裁衣技艺、家世背景都很满意,也是带著结婚成家的期望而来。
  “鲁伊斯先生,请容我缓一缓。”
  格蕾丽看完信后,抬起头来,露出礼貌微笑。
  “毕竟我们只是第一次见,请给我一些时间。”
  “好。”劳伦·鲁伊斯急忙微笑点头,“我会在这个小镇呆上挺久,未来还有很多机会接触,先告辞了。”
  他向格蕾丽优雅躬身后,转身走出了小店。
  格蕾丽的父母对他这个准女婿非常满意,他也自信自己是格蕾丽能接触到的、最顶级的“大人物”。
  除了他,格蕾丽真没有更好的婚配选择了。
  难道她想嫁给贵族公子?
  刚好,贵公子凯尔斯就在城里,而且未婚,和她有过交集么?
  就算有,也看不上她啊。
  而且看上她她的下场会更惨,因为凯尔斯只会跟她玩玩。
  娶她进门当妻子?
  人家贵公子又不是二傻子。
  放著贵族千金不娶,娶她一个平民出身的大龄女子?
  做你的白日梦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