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0章 魏国虽亡,龙阳不降!
  行走坐臥,境界不失。
  这种境界比较难描述。
  简单说就是:不管他在做什么,心里始终亮著一盏灯。
  此乃所谓“真常须应物,应物要不迷”。
  常人日用而不知,其心逐境而转,方说话时,便忘了说话者是谁,方听音时,便沉入音声之流。
  念头起时,如狂涛推舟,身不由己。
  唯有偶遇大变、临深履薄之际,方才猛然惊觉——喔,还有一个“我”在此。
  但那种清醒是短暂的,很快就会消散,淹没在下一个念头的洪流之中。
  太渊不一样。
  隨著【临字秘】愈发精深,这种“清楚认识到自己存在”的状態,变成了每日每时、每刻每瞬的常態。
  不是刻意维持,不是用力保持,而是像普通人呼吸一样自然。
  说时知说,听时知听,喜时知喜,静时知静。
  种种感受,如云来云往,而太渊之灵台,恰似太虚,不迎不送,不留不碍。
  我之所以是我,是因为我无时无刻不在“觉知”著这个我。
  说的有点玄。
  但这就是太渊现在的状態,无论做什么,心里始终“带著一份觉知”,有点像是个清醒的梦里人。
  行走坐臥,无非是道,语默动静,皆是修行。
  …………
  小白现在的日子,过得简单而充实。
  每日练气,每日练剑,偶尔骑上琥珀,在山林中呼啸来去,惊起一群群飞鸟。
  剩下的时间,她用来读书阅经。
  不仅是道家的经典,儒家和墨家的经书她也看。
  太渊的灵镜里藏了诸子百家的典籍,浩如烟海,她像一只掉进米缸的小老鼠,扑腾著、翻滚著,恨不得一口吞下所有的米粒。
  这一日,她翻到了《庄子·胠篋》。
  竹庐门槛上,小白盘腿坐著,琥珀趴在她脚边,硕大的头颅搁在前爪上,眼睛半睁半闭。
  “……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邪?並与其圣知之法而盗之。故田成子有乎盗贼之名,而身处尧舜之安,小国不敢非,大国不敢诛,专有齐国……”
  她的声音清脆如泉。
  “……夫川竭而谷虚,丘夷而渊实。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为之斗斛以量之,则並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並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璽以信之,则並与符璽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並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鉤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
  读完这篇《胠篋》,小白忍不住嘖嘖出声,小脸上满是促狭的笑意。
  “这庄子骂儒家骂得好狠啊!”
  太渊靠在竹椅上,端著茶盏,瞥了她一眼。
  “你这话可不要在桑海城里说,那里遍地都是儒家弟子。”
  小白哼了一声,下巴抬得高高的,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儒家自己虚偽,还不让人说了?”
  在她看来,庄子这篇《胠篋》骂得句句在理。
  窃鉤者诛,窃国者侯,这不就是儒家的虚偽最好的证明吗?
  “田氏伐齐”的经过,她以前只隱约听龙阳君提过几句,知道个大概。
  此刻,她借著灵镜查阅了一番,將这段歷史的来龙去脉细细梳理了一遍。
  简单地说——
  陈国灭了后,陈国的公子陈完逃到了齐国,齐桓公收留了他,赐其“田”氏,从此田氏在姜姓齐君的幕下担任士大夫。
  到了田恆时期,田氏已经坐大。
  田恆公然谋反作乱,杀死齐简公,掌控了齐国大权。然后,田恆大开后宫,生了七十多个儿子。他將这些真正的“田氏”子嗣安插在齐国各地,从血脉上完成了对国家的换血。
  后来,田恆的曾孙田和,將最后一位姜齐君主齐康公放逐到海上,正式成为齐君,也就是现在的“田齐”。
  这就是“窃鉤者诛,窃国者侯”的典故由来。
  而不可思议的是,世人以及诸侯,包括儒家的那些圣人,此后居然都认可了田恆这位齐君。
  小白放下灵镜,嘖嘖出声,眼中满是嘲讽。
  “窃取鉤子这种微不足道的东西的人,会被处死,而窃取了整个国家的人,却名正言顺成了诸侯。”
  “儒家不是最讲礼义廉耻吗?”
  “田恆杀了自己的国君,儒家那些圣人怎么一个个不出声了?”
  太渊看著她那副义愤填膺的小模样,忍不住笑了。
  “看得出来,你很认同庄子的话。”
  “但你至少拥有了诸子百家掌门人的实力,才能当著人家的面说这种话。”
  小白没有反驳,她知道太渊说的是实话。
  庄子敢骂儒家,是因为人家有骂的本钱。
  一篇《胠篋》流传天下,儒家弟子气得跳脚,却拿庄子毫无办法。
  为什么?
  那自然是拿人家没办法啊!
  “我当然明白。”小白抱著灵镜,小脸上浮现出一种老成,“所以我要好好练功,等实力强了再出山。”
  太渊瞥了她一眼:“你是要当十里坡剑神么?”
  小白没听懂,歪著头看著他。
  太渊没有解释,端起茶盏,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
  接著,他想了想,开口道:“昔日,伯乐驯马——”
  “我看过《马蹄》了。”小白打断道。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齕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庄子说伯乐驯马是烧之,剔之,刻之,雒之,是失其真性……”
  她把《马蹄》篇背得滚瓜烂熟。
  太渊没有被她噎住,继续说他的故事。
  “我要说的故事,不太一样。”
  闻言,小白安静下来,等著他往下讲。
  “有一群野马,其中有一匹马王,桀驁不驯,群马都以它马首是瞻。”
  “伯乐想要驯服这群马,有人给他出了一个主意:『杀了马王。马王一死,群马畏惧,自然乖乖顺从。』另一个人说:『杀不如困。给马王套上枷锁,把它关在最坚固的马厩里,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马王的桀驁被磨平了,群马看到马王都顺从了,自然也会顺从。』”
  太渊看向小白,目光中带著几分认真。
  “现在,如果你是伯乐,你会怎么做?”
  小白几乎没有犹豫,道:“如果是我,我会选择把马王放掉。”
  太渊没有立刻评价她的回答,而是继续追问。
  “那么,其他国家的军队有战车,你没有马。你打不过人家的军队,怎么保护自己的国民?”
  “……”小白沉默了。
  太渊道:“杀掉马王,让其他马群畏惧,是法家的做法。见效最快,所以在当今诸国混战的乱世,法家是强国之道。”
  “而驯服马王,磨掉马王的桀驁稜角,需要的时间长,但更加深入人心,能够把人心凝聚起来,是儒家的做法。”
  “至於放掉马王,则是道家的做法。”
  他顿了一下,语气变得清淡了些。
  “放掉马王,马王是自由了,马群也自由了。可是,没了马,怎么赶路?怎么驾车拉货物?怎么拉著战车上战场?所以,从“用”的层面上来说,放掉马王,不可取。”
  “那看来只能够选择儒家了。”小白不甘心地咬了咬嘴唇,“这道家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嘛!”
  太渊瞥了她一眼。
  你这墙头草倒得挺快的。
  但他没有就此打住,继续道:“那也不对。道家的『无为而治』、『內圣外王』,都是很適合治国的理念。”
  小白愣住了:“『內圣外王』?这是道家的?我一直以为是儒家的。我听龙阳君说过,儒家掌门人的剑法好像就叫【圣王剑法】。”
  太渊解释道:“『內圣外王』这个词,出自《庄子·天下》篇。你可能还没有读到那一段。”
  “儒家很好学,诸子百家的大师们,基本都有借鑑各家思想的习惯。”
  “比如说,荀子虽然是儒家大宗师,但他的两个学生韩非和李斯,却都是倒向了法家。”
  “思想理念这回事,本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小白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知道了——”
  “原来是自己的思想被偷了,怪不得庄子骂儒家虚偽!”
  太渊:“……”
  他端起茶盏,挡住了自己脸上那抹笑。
  …………
  时间流逝。
  大梁城破了,残阳如血。
  “咔咔咔!!!”
  浓烟从城中各处升腾而起,將半边天染成暗红色。
  魏王宫前,一片死寂,宫人早已逃散。
  珠帘委地,金炉倒倾,曾经彻夜不熄的鮫綃灯灭了,只余一缕青烟在空旷的殿宇间裊裊飘散。
  “哗啦啦!!!”
  秦军如潮水般从各门涌入。
  黑压压的甲冑在火光中泛著冷冽的光。
  “噠噠噠!!!”
  马蹄踏过御道,將那些曾被万人景仰的石阶碾得粉碎。
  此刻,王宫前殿的高台上,还站著一个人。
  龙阳君,盖鸣暉。
  他一袭血红长袍,未曾著甲,也未加冠,长发披散在肩后,被风吹得猎猎翻飞。
  剑器在手,名剑工布。
  剑身修长,如水凝成,在斜阳下泛著青白光泽。
  他站在那里,如一株生长在废墟上的红梅,孤绝,不可攀折。
  高台之下,秦军已涌入宫门。
  黑色的甲冑如蚁群般密密层层,戈矛如林,在暮色中闪著寒光。
  先头部队是王賁率领的百战穿甲兵,皆是身经百战的精锐,杀伐果断,从不犹豫。
  “噠!噠!”
  王賁骑马从缓缓阵中走出。
  他仰头望向高台,目光落在那道红色身影上,目露惊艷。
  高台之巔,红衣如焰,长发如墨,剑光如霜。
  他听说过龙阳君的名头——魏国第一剑客,不分雌雄的绝代风华。
  此刻一见,传言果然不虚。
  这张脸,这副身姿,这个人,即使站在残破的宫闕之上,也依然有一种让人不敢逼视的光彩。
  “龙阳君,魏君已逃,王宫已破。”
  王賁勒住韁绳,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传上高台。
  “以君之才,何不弃剑归秦?我王必以国士待君。”
  高台之上,龙阳君没有回答。
  他只是看著远方——那是魏王逃走的方向。
  那个他侍奉了半生的男人,在秦军破城的前一夜,带著心腹仓皇出逃。
  龙阳君没有怨,也没有恨。
  他早就知道魏王是什么人,刚愎,多疑,耽於逸乐,听不进忠言,他都知道。
  但他也还记得,在多年前,那个男人曾在深夜之中,与他促膝长谈天下大事。
  记得他將工布剑亲手递过来时的目光,那是信任,是託付。
  记得他站在梁园中,指著初升的太阳说“寡人要让魏国成为天下第一强国”。
  那时的魏王,眼中也有光。
  虽然,那些光,这些年早就灭了,但是他还在。
  “呼呼——”
  风吹起他的长髮,衣袂猎猎。
  龙阳君缓缓举起手中的剑,剑身映著斜阳,將一片碎金洒在他脸上,明灭不定。
  然后,他动了。
  剑出鞘的剎那,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一道光。
  “鏘——”
  工布出鞘的声音不似寻常金铁交鸣,而是一声清越长吟,如鹤唳九皋,声闻於天。
  唰!
  红衣翻卷,如一朵盛放的红莲。
  剑舞,开始了。
  起手式很慢,剑尖微微下垂,在空气中划出一道若有若无的弧线,像他初入宫时,第一次在魏王面前舞剑的那个黄昏。
  那时,他还年轻,一袭素衣,只凭一柄剑让满殿皆惊。
  “刷刷刷!!!”
  剑势渐起。
  龙阳君的身姿如风中柳絮,迴转腾挪间,衣袂飘飞,如红云舒捲,剑光流转,如秋水生波。
  他的每一式都带著回忆——
  初入宫时的少年意气,魏王赐剑时的一瞥惊艷,曾经独对百敌的不败战绩……尽付於此舞中。
  “……”
  王賁勒马立於台下,望著那道翻飞的红影,一时竟忘了下令进攻。
  “如此剑舞,闻所未闻!”
  王賁喃喃自语,眼中满是惊嘆。
  舞至酣处,剑势陡然转烈。
  龙阳君的眼中燃起一种光,不是杀气,是决绝。他身形如电,从高台跃下,落入秦军阵中。
  “魏国虽亡,龙阳不降!!”
  剑光一闪,三名秦兵喉间同时溅血,未及出声便已倒地。
  剑不停,身不停,心不停。
  “歘!歘!歘!”
  龙阳君的身影在敌阵中如鬼魅般游走,每一剑都是绝杀,每一剑都带著赴死的决绝。
  “咔嚓!”
  工布的剑锋剖开铁甲,剖开皮肉,剖开筋骨。
  这种剑法,不止是剑法,是心意六合的极致。
  此刻,龙阳君的心澄澈如镜,不染尘埃,所以他的剑才能这般一往无前,无坚不摧。
  王賁慨嘆道:“不愧是魏国第一剑客!”
  他在阵中,看得分明,那道红色身影所过之处,秦兵纷纷后退,不是怯懦,是本能。
  面对一个將生死置之度外的绝顶剑客,任何人都会心生畏惧。
  但是,王賁率领的可是百战穿甲兵,与蒙家的黄金火骑兵並列为秦国精锐的王牌之师。
  “放箭!”
  王賁的声音低沉。
  崩崩崩!!!
  弓弦震响,箭矢如蝗。
  龙阳君剑光一卷,所有箭矢被斩落在地。
  “拿弓来!”
  见此,王賁搭弓引箭,瞄准龙阳君。
  嘣!
  三支箭直接穿透了龙阳君的防线。
  龙阳君扭身旋转,避开两支箭,但还有一支箭钉入他的肩。
  “呃!”
  他闷哼一声,身形微微一晃,却没有倒下。
  剑光再起,比方才更烈。
  “崩崩崩——”
  第二波箭雨,第三波箭雨。
  王賁那一支箭到底影响了龙阳君的行动,他身上插著的箭矢越来越多,鲜红的衣袍已分不清是衣色还是血色。
  但是,剑没有停,脚步没有停,目光没有停。
  不知何时,高台上的暮色已经沉到底了。
  那抹红影在敌阵中一闪,再闪,像即將燃尽的烛火在做最后的跳动。
  “欻!欻!”
  “鏘!鏘!!”
  一剑封喉,一剑穿心,一剑斩断三柄长矛。
  工布的剑锋上沾满了血,已不復初见时的澄澈。
  但握著它的手,依旧坚定。
  但是,终究是伤势过重。
  咚!
  龙阳君单膝跪地,双手拄著剑柄,浑身力气都在流失。
  这时,一面魏国残旗飘来,悠悠荡荡。
  龙阳君伸手接住。
  凝视许久,將它缠在自己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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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台之巔,红衣如焰,长发如墨,剑光如霜。
  他听说过龙阳君的名头——魏国第一剑客,不分雌雄的绝代风华。
  此刻一见,传言果然不虚。
  这张脸,这副身姿,这个人,即使站在残破的宫闕之上,也依然有一种让人不敢逼视的光彩。
  “龙阳君,魏君已逃,王宫已破。”
  王賁勒住韁绳,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传上高台。
  “以君之才,何不弃剑归秦?我王必以国士待君。”
  高台之上,龙阳君没有回答。
  他只是看著远方——那是魏王逃走的方向。
  那个他侍奉了半生的男人,在秦军破城的前一夜,带著心腹仓皇出逃。
  龙阳君没有怨,也没有恨。
  他早就知道魏王是什么人,刚愎,多疑,耽於逸乐,听不进忠言,他都知道。
  但他也还记得,在多年前,那个男人曾在深夜之中,与他促膝长谈天下大事。
  记得他將工布剑亲手递过来时的目光,那是信任,是託付。
  记得他站在梁园中,指著初升的太阳说“寡人要让魏国成为天下第一强国”。
  那时的魏王,眼中也有光。
  虽然,那些光,这些年早就灭了,但是他还在。
  “呼呼——”
  风吹起他的长髮,衣袂猎猎。
  龙阳君缓缓举起手中的剑,剑身映著斜阳,將一片碎金洒在他脸上,明灭不定。
  然后,他动了。
  剑出鞘的剎那,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一道光。
  “鏘——”
  工布出鞘的声音不似寻常金铁交鸣,而是一声清越长吟,如鹤唳九皋,声闻於天。
  唰!
  红衣翻卷,如一朵盛放的红莲。
  剑舞,开始了。
  起手式很慢,剑尖微微下垂,在空气中划出一道若有若无的弧线,像他初入宫时,第一次在魏王面前舞剑的那个黄昏。
  那时,他还年轻,一袭素衣,只凭一柄剑让满殿皆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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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賁勒马立於台下,望著那道翻飞的红影,一时竟忘了下令进攻。
  “如此剑舞,闻所未闻!”
  王賁喃喃自语,眼中满是惊嘆。
  舞至酣处,剑势陡然转烈。
  龙阳君的眼中燃起一种光,不是杀气,是决绝。他身形如电,从高台跃下,落入秦军阵中。
  “魏国虽亡,龙阳不降!!”
  剑光一闪,三名秦兵喉间同时溅血,未及出声便已倒地。
  剑不停,身不停,心不停。
  “歘!歘!歘!”
  龙阳君的身影在敌阵中如鬼魅般游走,每一剑都是绝杀,每一剑都带著赴死的决绝。
  “咔嚓!”
  工布的剑锋剖开铁甲,剖开皮肉,剖开筋骨。
  这种剑法,不止是剑法,是心意六合的极致。
  此刻,龙阳君的心澄澈如镜,不染尘埃,所以他的剑才能这般一往无前,无坚不摧。
  王賁慨嘆道:“不愧是魏国第一剑客!”
  他在阵中,看得分明,那道红色身影所过之处,秦兵纷纷后退,不是怯懦,是本能。
  面对一个將生死置之度外的绝顶剑客,任何人都会心生畏惧。
  但是,王賁率领的可是百战穿甲兵,与蒙家的黄金火骑兵並列为秦国精锐的王牌之师。
  “放箭!”
  王賁的声音低沉。
  崩崩崩!!!
  弓弦震响,箭矢如蝗。
  龙阳君剑光一卷,所有箭矢被斩落在地。
  “拿弓来!”
  见此,王賁搭弓引箭,瞄准龙阳君。
  嘣!
  三支箭直接穿透了龙阳君的防线。
  龙阳君扭身旋转,避开两支箭,但还有一支箭钉入他的肩。
  “呃!”
  他闷哼一声,身形微微一晃,却没有倒下。
  剑光再起,比方才更烈。
  “崩崩崩——”
  第二波箭雨,第三波箭雨。
  王賁那一支箭到底影响了龙阳君的行动,他身上插著的箭矢越来越多,鲜红的衣袍已分不清是衣色还是血色。
  但是,剑没有停,脚步没有停,目光没有停。
  不知何时,高台上的暮色已经沉到底了。
  那抹红影在敌阵中一闪,再闪,像即將燃尽的烛火在做最后的跳动。
  “欻!欻!”
  “鏘!鏘!!”
  一剑封喉,一剑穿心,一剑斩断三柄长矛。
  工布的剑锋上沾满了血,已不復初见时的澄澈。
  但握著它的手,依旧坚定。
  但是,终究是伤势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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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听说过龙阳君的名头——魏国第一剑客,不分雌雄的绝代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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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张脸,这副身姿,这个人,即使站在残破的宫闕之上,也依然有一种让人不敢逼视的光彩。
  “龙阳君,魏君已逃,王宫已破。”
  王賁勒住韁绳,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传上高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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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阳君没有怨,也没有恨。
  他早就知道魏王是什么人,刚愎,多疑,耽於逸乐,听不进忠言,他都知道。
  但他也还记得,在多年前,那个男人曾在深夜之中,与他促膝长谈天下大事。
  记得他將工布剑亲手递过来时的目光,那是信任,是託付。
  记得他站在梁园中,指著初升的太阳说“寡人要让魏国成为天下第一强国”。
  那时的魏王,眼中也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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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阳君缓缓举起手中的剑,剑身映著斜阳,將一片碎金洒在他脸上,明灭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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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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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賁喃喃自语,眼中满是惊嘆。
  舞至酣处,剑势陡然转烈。
  龙阳君的眼中燃起一种光,不是杀气,是决绝。他身形如电,从高台跃下,落入秦军阵中。
  “魏国虽亡,龙阳不降!!”
  剑光一闪,三名秦兵喉间同时溅血,未及出声便已倒地。
  剑不停,身不停,心不停。
  “歘!歘!歘!”
  龙阳君的身影在敌阵中如鬼魅般游走,每一剑都是绝杀,每一剑都带著赴死的决绝。
  “咔嚓!”
  工布的剑锋剖开铁甲,剖开皮肉,剖开筋骨。
  这种剑法,不止是剑法,是心意六合的极致。
  此刻,龙阳君的心澄澈如镜,不染尘埃,所以他的剑才能这般一往无前,无坚不摧。
  王賁慨嘆道:“不愧是魏国第一剑客!”
  他在阵中,看得分明,那道红色身影所过之处,秦兵纷纷后退,不是怯懦,是本能。
  面对一个將生死置之度外的绝顶剑客,任何人都会心生畏惧。
  但是,王賁率领的可是百战穿甲兵,与蒙家的黄金火骑兵並列为秦国精锐的王牌之师。
  “放箭!”
  王賁的声音低沉。
  崩崩崩!!!
  弓弦震响,箭矢如蝗。
  龙阳君剑光一卷,所有箭矢被斩落在地。
  “拿弓来!”
  见此,王賁搭弓引箭,瞄准龙阳君。
  嘣!
  三支箭直接穿透了龙阳君的防线。
  龙阳君扭身旋转,避开两支箭,但还有一支箭钉入他的肩。
  “呃!”
  他闷哼一声,身形微微一晃,却没有倒下。
  剑光再起,比方才更烈。
  “崩崩崩——”
  第二波箭雨,第三波箭雨。
  王賁那一支箭到底影响了龙阳君的行动,他身上插著的箭矢越来越多,鲜红的衣袍已分不清是衣色还是血色。
  但是,剑没有停,脚步没有停,目光没有停。
  不知何时,高台上的暮色已经沉到底了。
  那抹红影在敌阵中一闪,再闪,像即將燃尽的烛火在做最后的跳动。
  “欻!欻!”
  “鏘!鏘!!”
  一剑封喉,一剑穿心,一剑斩断三柄长矛。
  工布的剑锋上沾满了血,已不復初见时的澄澈。
  但握著它的手,依旧坚定。
  但是,终究是伤势过重。
  咚!
  龙阳君单膝跪地,双手拄著剑柄,浑身力气都在流失。
  这时,一面魏国残旗飘来,悠悠荡荡。
  龙阳君伸手接住。
  凝视许久,將它缠在自己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