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羊毛衫风靡长安,冬天再也不怕冷了
  疯了。
  整个长安西市,彻底疯了。
  寒风呼啸的深秋,往年这时候,大街上那是连条流浪狗都看不见,全都缩在窝里发抖。
  可今儿个,西市那家新开的“皇家纺织品商店”门口,队伍排得比长城还长,甚至拐了三个弯,一直堵到了坊门口。
  “別挤!再挤老子鞋掉了!”
  “前面的快点啊!买个衣服磨磨唧唧的,是不是男人?”
  “掌柜的!还有没有那个……那个『秋裤』?给我来三条!我要加厚的!”
  店铺大门敞开,一股子热浪混合著新衣特有的清香,像鉤子一样勾著路人的魂儿。
  柜檯后面,几十个伙计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手里的算盘珠子拨得飞起,却还是赶不上外面挥舞著铜钱的大手。
  “来了来了!新货到!”
  隨著一声吆喝,几个壮汉抬著大箩筐出来,里面堆满了花花绿绿的衣物。
  这就是李承乾那个“黑科技”纺织机弄出来的羊毛衫。
  经过脱脂、染色、编织,原本腥膻粗糙的羊毛,变成了比云朵还软,比火炉还暖的神物。
  一个穿著单薄麻衣、冻得鼻涕横流的老书生,颤颤巍巍地挤到最前面,把好不容易攒下的五十文钱拍在柜檯上。
  “给……给我来一件那个『高领』的。”
  伙计麻利地收钱,扔给他一件藏青色的毛衣。
  老书生顾不上什么斯文了,当场就往身上套。
  衣服刚一上身,那种紧致、绵密、温暖的感觉,就像是被晒了一整天的棉被紧紧裹住。
  寒风?
  那是什么东西?
  老书生浑身一激灵,原本佝僂的腰杆瞬间挺直了,苍白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润。
  “暖和……真暖和啊!”
  他摸著身上软绵绵的料子,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往年冬天,老朽只能靠一身正气硬扛,冻得骨头缝里都疼。”
  “今年……今年终於能过个热乎冬了!”
  “太子殿下……活菩萨啊!”
  这一幕,在长安城的各个角落上演。
  羊毛衫,火了。
  它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姿態,迅速取代了那些死贵又笨重的皮裘,还有那些根本不保暖的芦花袄,成了长安城最新的“时尚单品”。
  这股风潮,甚至刮进了皇宫。
  立政殿內。
  长孙皇后正对著一面巨大的落地穿衣镜(琉璃厂特供),左照右照。
  她身上穿著一件淡紫色的羊绒开衫,修身的设计完美勾勒出了她雍容华贵的身段,既保暖,又不显臃肿。
  “二郎,你看这衣服如何?”
  长孙皇后转了个圈,脸上带著少女般的娇俏。
  李世民坐在旁边,手里捧著个暖手炉,看著自家媳妇那容光焕发的样子,眼睛都直了。
  “好看!真好看!”
  “这料子,看著就软和,比朕那件熊皮大氅强多了。”
  “那是自然。”
  长孙皇后美滋滋地抚摸著袖口,“这是乾儿特意让人送来的,说是叫什么……『限量版』。整个长安就这一件。”
  “现在宫里的妃嬪们,要是谁没件像样的羊毛衫,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李世民酸了。
  彻底酸了。
  合著全宫上下都有,就朕没有?
  “那逆子……就没给朕送一件?”李世民不死心地问道。
  “送了呀。”
  长孙皇后指了指旁边的托盘。
  那里放著一条大红色的……秋裤。
  “乾儿说,父皇年纪大了,老寒腿要紧,这条红秋裤最是辟邪保暖,让您务必穿在里面。”
  李世民看著那条红得刺眼的裤子,嘴角疯狂抽搐。
  神特么辟邪!
  朕是皇帝!穿红秋裤?还要穿在龙袍里面?
  这要是让魏徵看见了,还不得参朕一个“有失体统”?
  “哼!朕身体好著呢!不需要!”
  李世民傲娇地把头扭到一边,但眼神还是忍不住往那条秋裤上瞟。
  这天儿……確实挺冷的。
  要不……晚上偷偷穿?
  ……
  东宫,承恩殿。
  李承乾正躺在摇椅上,听著青龙匯报今日的营收。
  “殿下,今日长安五家分店,羊毛衫共售出三万件,羊毛毯五千条,羊绒围巾一万条……”
  “总计入帐……十五万贯。”
  “这还不算西域那边预订的大单。”
  李承乾打了个哈欠,对这个数字毫不意外。
  这叫什么?
  这就叫降维打击。
  用工业化的產品去衝击手工业市场,那简直就是抢钱。
  “行了,钱这种东西,够花就行。”
  李承乾摆了摆手,“告诉纺织坊,別光顾著赚钱,给边关的將士们也送一批过去。那边的冬天,比长安冷多了。”
  “诺!殿下仁慈。”
  青龙躬身领命,隨后有些犹豫地开口。
  “殿下,还有一事。”
  “说。”
  “霍去病將军从草原送回来的最后一批『战利品』,已经到了。”
  “除了牛羊战马,还有……几百名突厥各部的公主和贵族女子。”
  “霍將军说,这些人身份特殊,不敢擅自处理,特地送来给殿下……那个,充实后宫。”
  “噗——”
  李承乾刚喝进嘴里的葡萄酿全喷了出来。
  充实后宫?
  我才八岁啊!
  老霍这脑子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
  “胡闹!”
  李承乾擦了擦嘴,“本宫还是个孩子!要什么后宫?让她们去纺织厂干活去!”
  “可是……”
  青龙面露难色,“这里面有一个,身份比较特殊。”
  “谁?”
  “阿史那云。”
  青龙低声道,“頡利可汗的亲侄女,號称『草原明珠』。霍將军说,此女性子极烈,路上绝食了三天,差点死了。”
  “而且……她指名道姓,要见您。”
  “见我?”
  李承乾来了兴趣。
  頡利的侄女?
  那个被霍去病一枪挑了叔叔、又把老家给抄了的倒霉蛋?
  “有点意思。”
  李承乾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袍,脸上露出了那副標誌性的、人畜无害的笑容。
  “走,去看看。”
  “我倒要看看,这草原上的明珠,到了我这东宫,还能不能亮得起来。”
  ……
  东宫偏殿。
  几百名衣衫襤褸、神色惶恐的突厥女子挤在一起,像是一群受惊的鵪鶉。
  唯独有一个少女,孤零零地站在最前面。
  她穿著一身火红色的骑装,虽然已经破旧不堪,虽然脸上沾满了尘土,但依然掩盖不住那惊心动魄的美丽。
  高鼻深目,皮肤白皙,一双如同蓝宝石般的眼睛里,没有恐惧,只有两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那是仇恨。
  也是不屈。
  “吱呀——”
  殿门推开。
  阳光洒入,一道修长却略显稚嫩的身影,逆著光走了进来。
  阿史那云猛地抬头,死死盯著那个少年。
  就是他!
  就是这个看起来懒洋洋、一脸没睡醒的汉人小孩!
  是他派人毁了王庭!
  是他把草原变成了牧场!
  也是他,把骄傲的突厥人变成了只会挖煤剪羊毛的奴隶!
  “你就是那个『草原明珠』?”
  李承乾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嘴里发出嘖嘖的声响。
  “长得……也就那样吧。”
  “还没我养的波斯猫好看。”
  阿史那云浑身一颤,双拳紧握,指甲深深地掐进了肉里。
  “你要杀就杀!”
  她咬著牙,用生硬的汉话说道,“草原的女儿,不怕死!”
  “杀?”
  李承乾笑了,笑得格外灿烂。
  他伸出手,轻轻挑起阿史那云的下巴,那动作轻佻得像个长安城里的紈絝子弟。
  “杀你多没意思啊。”
  “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我要你活著。”
  李承乾凑近她的脸,那双清澈的眸子里,闪烁著恶魔般的光芒。
  “我要你看著,你的族人是如何在大唐的治下,变得温顺,变得听话。”
  “我要你看著,那片曾经属於你们的草原,是如何变成我大唐的后花园。”
  “来。”
  李承乾鬆开手,指了指旁边的酒桌。
  “本宫渴了。”
  “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