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窥探者!
  案件研討办公室!
  警员们討论著案情,沈庭一边听著,也在破案群里討论。
  kiko:“老大,我有发现,需要通讯商,还有前几年的行动装置的imei码。
  以及各手机商家的销售记录。
  (???)”
  imei是国际行动装置身份码。
  和人类身份证號码类似,imei就是每部手机的身份证,是唯一的。
  由15位数字组成!
  沈庭:“你要这些做什么?
  这资料量可不少!”
  kiko:“忙著呢!
  没空解释!
  一会你就知道了!
  ヾ(′▽`)ゝ”
  行!
  你管技术你说了算!
  ←_←
  沈庭共享了kiko需要的资料,唐探秦风跟著留言:
  “爆炸轿车行车记录仪,前七天的数据,我粗略看了一遍,依旧没找到嫌疑人。”
  竖锯:“我看现勘找到的炸弹碎片,这炸弹,应该不是新手的作品。
  他对炸弹的构造,应该非常熟悉。
  而爆炸威力这么大,是靠炸药量堆起来的。
  使用的炸药,应该是雷管里拆出来的,民间很常用,不算难找,但普通人也不容易大量获得。
  既能接触到炸药,又掌握了一定的炸弹製作技术,我怀疑从事是从事爆破方面的职业。”
  沈翊:“我的刑侦素描也失败了。
  凶手的身法,很有门道。
  很显然是故意躲著监控。
  凶手要不就踩过点,但我在宾馆前几天的监控里,没有找到凶手的身影。
  那可能有两种情况,凶手生活在宾馆附近,可能还在宾馆里住过。
  因此才对宾馆內外的监控,那么的熟悉。
  或者!
  凶手是专业杀手,对监控有著很高的职业敏感度。”
  这样啊!
  沈庭思索著……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结合竖锯所说的,凶手可能从事爆破职业。
  也许,凶手在宾馆附近的工地或矿场,工作过?
  “凶手使用的雷管炸药量,既然很多,有没有可能是从工作地点获取的。”
  那丟失的雷管,或许可以作为一个调查方向。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凶手是专业杀手,就有意思了。
  沈庭想起,那眼睛和手掌组成的凶器和铜牌。
  钱队也说了,二者组成的標誌,还涉及其它案子。
  或许,这是凶手的代表性標誌?
  “总局那边,倒是还没有告知標誌涉及的案件內容。
  保密程度,这么高吗?”
  沈庭被勾起了好奇心,直接使用【资料共享】,获得了这標誌的隱秘资料。
  “咦,果然是个犯罪组织?”
  沈庭快速翻看资料,越看越震惊。
  “这犯罪组织的影响,不小啊!”
  资料显示,这组织涉及案件很多,作案时间非常得长。
  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六年前!
  涉及的案子,足有几十起,大多发生在国外,国內零星也有几起。
  这些案子,都没有侦破。
  案发现场,都有眼睛和手掌组成的標誌。
  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
  有的是用受害者的血跡,在墙上或地板上,画出標誌。
  有的是在受害者的尸体皮肤上,刻下標誌。
  还有的,留下了眼睛和手掌形状的摺纸。
  国际刑警推测,这標誌背后,应该有一个犯罪组织。
  会承接杀人、案件策划等犯罪工作。
  国际刑警,给这个组织起名“窥探者”!
  对应標誌里的眼睛!
  之所以不用手掌作为標誌名称,是因为犯罪现场的所有標誌,都是眼睛为主导。
  眼睛控制手掌!
  这也是大京调查局,迟迟没有告知钱队“窥探者”信息的原因。
  爆炸案里,在犯罪现场找到的铜牌,是手掌握著眼睛。
  在以前的窥探者案件里,出现过类似的圆牌標誌。
  不过,是眼睛在掌背上,眼睛控制手掌。
  另外!
  之前的窥探者案件,除了眼睛和手掌,会出现第三元素。
  也出现过匕首,也是眼睛是刀柄,手掌做护手,但下边的刀刃,是蛇头形態,刀刃是蛇吐出的信子。
  也就是说,目前这起爆炸案里出现的铜牌和匕首,和以前的窥探者案,都不一样。
  因此总部不敢隨意告知调查组窥探者的信息,害怕干扰调查。
  “总部怀疑,这案子,可能是模仿作案。
  但也拿不准!”
  因为窥探者近几年偃旗息鼓。
  国际刑警曾经怀疑,组织內部,可能出现了问题。
  那这新標誌,也许是组织重组后的结果!
  “窥探者这个组织的存在,倒是符合竖锯的第二个推测。
  也许本案的杀手,就来自窥探者?”
  沈庭思索著,kiko忽然留言:
  “老大,我找到徐团结失踪之前,给他打电话的人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