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好看!爱看!
  林煜现在暂时没有奢侈一把的实力了。
  中午简单吃了个盒饭,花费足足15块大洋,心疼的不行。
  要是换以前,高低得加个鸡腿!
  在店里把手机充满电之后,林煜这才起身离开去赴陈书雁的约。
  林煜前脚刚走,后脚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牵著一只小胖狗也从一旁的茶餐厅跟了出来。
  阮云羡悄悄支使著卢米,跟在了林煜身后。
  “卢米,你可得盯仔细了!”阮云羡带著卢米这个不稳定因素,不敢跟得太紧,只能寄希望於卢米能够发挥一只狗应有的追踪能力。
  显然,这有点太过为难小胖狗了。
  林煜打工的宠物店离陈书雁今天的目的地不算太远,所以林煜和陈书雁约定的时候直接將见面地点定在了附近。
  也方便林煜下午继续打工。
  林煜和陈书雁约在附近一家咖啡馆见面。
  五月的吴京,午间阳光还不算太过刺眼,若是再过一个月,吴京就会向人们展示它为什么会被称为四大火炉之一。
  林煜到的时候,陈书雁已经坐在靠窗的位置等著了。
  身上罩著一件宽鬆的防晒外套,內搭一件简约的纯白翻领衬衫,领口繫著一条黑色的领带。
  衬衫修身的版型勾勒出几道优美饱满的曼妙曲线。
  下身则搭配一条高腰蓝色牛仔热裤,露出明晃晃,白嫩嫩的两条大长腿。
  乌黑柔顺的秀髮用一条红色的缎带繫著高马尾,在头顶结成了一个醒目的大红色蝴蝶结装饰。
  整个人一改往日的文静,显得活泼又热情。
  是从未见过的穿搭风格呢。
  “等很久了吗?”林煜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
  陈书雁抬起头,笑了笑:“刚到一会儿。我们约的就是这个时候啊。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给你点了杯冰美式。”
  “谢了。”
  林煜其实並不喜欢喝咖啡,他对於这些饮品什么的没有什么鑑赏能力。
  只是单纯的喜欢喝甜的。
  比如与某位真著名运动员联名的茶类饮料。
  但是吃人家的嘴短,加上实在囊中羞涩,自然也没有多说什么。
  “可以啊,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林煜受了人家的咖啡,自然不会吝嗇讚美。
  陈书雁耳朵有些泛红,双腿併拢,两个圆润的膝盖靠在一起,有些许不自然的把那双白嫩的大长腿往咖啡店里的小桌子下藏了藏。
  “我舍友给我推荐的。我也是第一次这么穿,你觉得好看吗?”
  以前陈书雁不是长裙就是长裤,最短的时候也是到膝盖的短裤,最多只能看见两截白玉般的小腿。
  她这样的打扮,林煜也是今天第一次见。
  看出来了,確实是有些拘谨。
  反正林煜是从来不能理解女生的短裤为什么能够做到如此短小,整条大腿都露在外面。
  再好看也不能隨便看吧?
  但是林煜一直是看的那个,所以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只是由衷地讚美:
  “好看!爱看!”
  陈书雁的耳朵更红了,甚至有点向脖子和脸颊晕染的趋势。
  她拿起面前的冰美式,小口啜饮,意图用冰凉的咖啡压制有些发烫的耳根。
  “林煜,你今天怎么会在这里?”陈书雁开始转移话题。
  “我在那边宠物店打工。”林煜指了指店的方向,“我每周日都来这里给人家洗狗。”
  “洗狗?”陈书雁微微睁大眼睛,隨即笑了,“你还在做这么多兼职呢?”
  “可不是嘛,”林煜也笑了,“你不是也有在兼职做家教吗?”
  “那一定很累吧。”
  “还行,习惯了。”林煜不在意地摆摆手,端起那杯冰美式又喝了一口,眉头还是没忍住蹙了一下。
  苦,真苦。
  还不如便利店四块钱的大瓶ice red tea好喝。
  陈书雁注意到了他这个细微的表情:“是不是……不合口味?要不,给你换一杯別的?”
  “不用不用。”
  这十几块钱一杯的东西,浪费了多可惜。
  两人之间安静了一小会儿,陈书雁的手指无意识地绕著咖啡杯的杯耳,似乎在斟酌著什么。
  “其实今天,”像之前一样,陈书雁率先开口,“还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
  “嗯?什么忙?”林煜放下咖啡杯。
  不是说还我身份证吗?怎么还搞上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一套了?
  不是吧陈老板?
  “是这样的,过段时间我可能会有点忙,有一个孩子家教的课程有点没时间上……”陈书雁抿了抿嘴唇,似乎有些苦恼,“想请你帮忙代几次课。”
  她抬起眼,目光真诚地看著林煜:
  “我知道你平时打工已经很忙了,但这个家教每周只需要一次,周六下午两个小时,时薪还不错。就在大学城附近的小区,过去很方便。我可以把之前用的资料和学习进度都整理好给你,不会太麻烦的。”
  “啊?”
  想吃奶来了妈妈,想娘家的人,孩子他舅舅来了。
  林煜现在正好愁没有一个轻鬆好乾的活计,陈书雁就送上门来了。
  林煜心头一喜,这简直是瞌睡来了递枕头。隨即仔细问道:“具体是什么情况?孩子多大?什么科目?”
  “小学二年级的女孩,主要是数学和英语。”陈书雁见他没有一口回绝,语气更顺畅了些,“时间就是周六下午三点到五点,两个小时。时薪……”
  她报了个数字,確实比林煜洗狗的时薪要高上不少。
  “听起来不错。”林煜点点头,但也没有立刻大包大揽,“不过我没做过家教,特別是教小孩,能行吗?”
  林煜虽然多少有些见钱眼开,但是也没有到去挣误人子弟的黑心钱的地步。
  不过二年级就开始学英语了吗?我上初中之前,英语这玩意在我们那里都还只是一个江湖传说级別的东西呢!
  大城市的小孩是卷哈!
  陈书雁细细解释道:“孩子叫轩轩,挺聪明的,就是有点贪玩,注意力容易分散。”
  “下周我可以先带你试一试。”
  陈书雁考虑得很周到。
  林煜个人也没什么意见,只是多少有些担心自己能否胜任这份工作。
  “我相信你可以的。”
  陈书雁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