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哥布林耳朵和驼鹿角
  完成了对驼鹿的狩猎后,这些哥布林开始处理猎物。
  它们的处理手法和方式非常粗糙,那张原本就因为它们粗暴猎杀而损伤的驼鹿皮被扯得更烂,但它们仍旧愿意带回去做成皮甲之类的玩意。
  至於鹿肉则被大块分割,它们连骨头也不放过,粗壮的鹿骨可以带回聚落製作武器,做不了武器的部分也可以拿来进行祭祀。
  然后是驼鹿的內臟,它们有些嘴馋的当场啃了几口肠子之类的玩意,至於心脾肺肾这些重要臟器则需要完整的带回去献给大萨满。
  最后是那双大鹿角,三四个哥布林合力將其拖拽,依旧想要整个带回聚落去。
  整只驼鹿被它们分尸得一点不剩,最后就只有一大滩血污残留在了原地。
  这一切景象都被附近树丛中一双冷淡的眸子收入眼中。
  霍恩十分耐心。
  他等著这群哥布林完成了狩猎,也完成了对猎物的处理后才准备动手。
  此时此刻,这些哥布林的体力已经都消耗得差不多了。
  当狩猎小队最前方的一只哥布林快要行进到他躲藏的树丛附近时,他主动发起了攻击。
  先用身上携带的便携十字弩在暗处射出一发弩箭,命中队伍中间的一只哥布林,引起整个队伍的骚乱,一些哥布林的注意被吸引过去。
  而后,他本人猛地现身。
  噗!
  一剑劈下,那只哥布林从头到脚,连带著手里扛著的一大块鹿肉都被霍恩劈成了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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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hhh!!”
  “咦咦呀咦,拉布噠噠………”
  其余哥布林见到这一幕,全都愣住了,它们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有人埋伏在它们的必经之路上。
  但很快它们就回过神来,一个个丟下手里的猎物,拿起武器,张牙舞爪的朝霍恩杀来。
  狩猎小队里的哥布林战士,对整个聚落的哥布林个体来说,其战力都处於中上层次。
  对比其他族人,它们的作战能力极强。
  但对於霍恩来说,仍旧是太过孱弱了。
  横扫,斩首!
  再横扫,再斩首!
  霍恩的剑术大开大合。
  由於身高差太大,他斩杀这些哥布林的时候,都下意识的压低了自身重心。
  饶是如此,他的剑术精准把控程度也没受丝毫影响,没有一剑落空。
  几个回合下来,七八只哥布林就七横八竖的惨死在了他剑下。
  两只哥布林一跃而起,霍恩以极快的速度左右挥斩,眨眼间,两只哥布林都在半空中被砍成两截。
  还有一只哥布林趁机钻到他脚下,却被一记猛踹命中,立马像破皮球似的滚了出去,一路撞上其他哥布林,也都连带著一併滚了出去。
  等到它们停下来,正面受了霍恩一记猛踹的那只哥布林早就口吐鲜血,当场丧命。
  而其他被撞上的哥布林也都晕晕乎乎,半天起不来,像是挨了一记重锤一样。
  霍恩一点机会也不愿意放过,当即持剑猛衝上前进行补刀。
  眨眼间,又是七八只哥布林惨死。
  剩余的哥布林终於是被杀得胆寒,怪叫著四散奔逃。
  霍恩追上去,只来得及截杀掉两只溃逃的哥布林,其他的则趁机逃得更远,完全没法再追上。
  於是他也懒得再追下去。
  目的已经达成了。
  这里距离哥布林聚落最慢要半个小时的路程,最快也要十几分钟。
  趁著这个空档,霍恩连忙打扫战场。
  最终,他收穫了十九只哥布林左耳。
  完成委託只需要五只耳朵,但多出来的耳朵也不是没用,隨著契据一同结算,可以拿到额外的赏金。
  一只哥布林耳朵10银冠,可以多赚140银冠。
  不赚白不赚。
  除了哥布林的耳朵外,霍恩还看上了那只驼鹿的角,这副角还算完整,值不少钱。
  他记得圣格奥尔基村的药师收这玩意,最低开价似乎是550银冠一只角,一副角就是1100银冠。
  比一单委託的赏金还多!
  这次霍恩没有再嫌麻烦,从腰包里取出一捆绳子,將驼鹿角迅速绑好,然后背在背上,再用完了剩下的除味粉掩盖自身气味后,他光速开溜。
  霍恩离开不久后,一群全副武装的哥布林也赶到了现场。
  看著满地的狼藉,零散的鹿肉、鹿皮、鹿骨、內臟,以及一具具被割去左耳的惨死族人尸体,为首一只健壮的哥布林发出了一声暴怒的吼叫。
  【你发动一场突袭,以一己之力英勇的击溃了一支哥布林狩猎小队,部分能力在战斗中得到提升!】
  【双手剑术(lv.6)→(lv.7)】
  【横扫(lv.3)→(lv.5)】
  【猛踹(lv.1)→(lv.3)】
  【斩首(lv.4)→(lv.6)】
  ……
  霍恩没有选择原路返回,他原来的行进路线上残留了太多痕跡,原路返回不知道会遇到多少危险。
  他选择了一条较远,但比较安全的路径,绕出了密林,找到了一条商道,然后一路朝圣格奥尔基村方向行进。
  万幸的是,在此期间他再没遇到过什么像样的危险。
  就只遇到一伙拦路强盗,三四个人,他们似乎认得霍恩一般,见著他的模样,这伙强盗都悻悻退去了。
  用时两天一夜,期间几乎没怎么休息过,霍恩终於是平安的回到了村子里。
  “呼……”
  他第一时间找到了位於村子最边缘地带的药师奥克斯家。
  “哦,霍恩阁下,你这是……”
  看著霍恩气喘吁吁的背著一对大鹿角来到自己家门前,药师奥克斯嚇了一跳。
  对方身上血跡未乾,还有几处伤口,再加上他最近的彪悍战绩在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这副模样实在是让人触目惊心。
  “驼鹿角,你要吗?”
  霍恩直接把巨大的驼鹿角丟在了地上,这玩意背在身上一天,可把他肩膀累的够呛。
  “驼鹿角?!”奥克斯眼角忍不住抽搐了起来。
  他只记得霍恩有次来买药的时候,他隨口提了一句关於驼鹿角的事情,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给他送了一副上门。
  这执行力,简直是……
  驼鹿的踪跡极为难寻,狩猎一只成年驼鹿的难度几乎和狩猎一只棕熊差不多,但驼鹿角的药用价值却要比熊脂、熊掌、熊心还高。
  奥克斯有一个祖传药方,一直缺一副驼鹿角来製作。
  村子里的猎人和佣兵加起来,一年能猎到的驼鹿数量都不超过十只,能把这么大的驼鹿角完整的从林子里带出来的数量更是一年不超过五副。
  “这副角的卖相极好,1200银冠……怎么样?”奥克斯估摸了一下价钱,给了霍恩一个报价。
  “行,给钱吧。”
  1200银冠到手。
  “我这还有条狼舌,你收吗?”
  “哦,这也是好东西,75银冠。”
  “可以。”
  又是75银冠入帐。
  霍恩正准备拿钱走人,奥克斯又叫住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