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偷狗贼
  秋分过后,天黑得一天比一天早。
  李慕白从银行出来时,天色已经暗了大半。他没骑车——今天早上下了场雨,路面湿滑,便搭了段地铁,又走了一截路。他不喜欢地铁里那些打量的目光,但偶尔坐一次,也无妨。
  回到郊区那条熟悉的小路时,路灯还没亮。路两边是待拆的老厂房和几户零散的农家,再往前就是他住的村子。
  李慕白走得不快。
  他今天穿的是工装——藏青色西装,白衬衫,领带已经鬆了,长发用木簪束著,被晚风吹得微微晃动。这套衣服在他身上,总给人一种“借来的”感觉,像是哪个朝代的文人穿了现代戏服。
  走到巷口时,他忽然停下脚步。
  不是听见了什么。
  是感觉到了什么。
  《天人葵花诀》修到“化气”之境后,他的感知比常人敏锐太多。此刻,他清晰地察觉到——前方不远处,有陌生的气息。不是一个人,是两个。夹杂著一种细微的、尖锐的、带著惊恐的……哀鸣。
  李慕白没有加快脚步,依旧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巷子很窄,两侧是斑驳的砖墙,墙根长著青苔。拐过弯,他看见了一辆银灰色麵包车,停在自家小院对面的空地上。
  车没熄火,尾灯亮著,排气管冒著白烟。
  一个穿深色夹克的男人正蹲在车旁,手里攥著一根铁鉤,另一只手拎著一个蛇皮袋。袋子里有什么东西在剧烈挣扎,发出呜呜的低鸣。
  还有一个男人——正在往李慕白家院门的方向走。
  院门虚掩。
  李慕白早上出门时锁了,但这会儿锁已经被撬开,门半敞著。
  他没有出声。
  只是继续往前走,步伐依旧不紧不慢。
  蹲在车旁的男人先发现了他,猛地站起来,铁鉤往身后藏了藏。另一个已经走到院门口的男人也转过身,目光凶狠地瞪著李慕白。
  两人都看清了来人——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长发,清瘦,看起来不像能打的样子。
  “干什么的?”院门口那个先开口,声音粗哑,带著浓重的口音。
  李慕白没理他,径直走向自家院门。
  “我问你话呢!”那男人伸手拦他。
  李慕白这才看了他一眼。
  极黑极静的一双眼睛,像是深冬的潭水,没有波澜,没有情绪,但那种注视让人后背发凉。男人的手僵在半空,莫名地缩了回去。
  李慕白推开院门,走进去。
  院子里一片狼藉。
  石桌被掀翻,石凳倒了两只。他放在桌上那本没看完的书被踩在地上,纸页皱成一团,沾著泥脚印。屋门大敞著,里面的抽屉被拉出来,东西散了一地。
  最让他目光一凝的,是书案上的东西。
  他平日练字的宣纸被撕成几片,压在砚台下。那本手抄的《清静经》——是他花了一个多月用小楷抄完的——被翻得乱七八糟,最后几页被扯了下来,揉成一团扔在墙角。
  还有几页修炼心得,写的是《天人葵花诀》第二境“化气”的体悟,也被翻了出来。
  李慕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云:“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为有妄心。”此刻,他心中没有妄心,只有一道极清的念头——这两个人,该当何罪。
  屋外传来脚步声,那两个男人跟了进来,站在院门口。
  “这是你家?”之前拦他的那个问,语气已经没那么冲了,但还带著几分试探。
  李慕白转过身,看著他们。
  “谁让你们进来的?”
  声音不大,很轻,但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地方压出来的。那两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就是之前蹲车旁的——嗤笑了一声:“兄弟,你这院子又没锁,我们进来看看怎么了?又没偷你东西。”
  “没偷?”李慕白看了一眼地上散落的东西。
  “翻了一下,又没拿走。”那人说,“你这屋里也没什么值钱的。几本破书,几张破纸——”
  李慕白动了。
  不是衝过去,不是挥拳,只是往前走了一步。
  但那一步,快得不像话。快到那两人根本没反应过来,他已经站在了说话那人面前。
  距离不到半尺。
  那人下意识要退,但李慕白的右手已经搭上了他的肩井穴。力道不大,只是轻轻一按。
  《黄帝內经》云:“手三阴从手走胸,手三阳从胸走手。”肩井穴属足少阳胆经,是气血交匯之所。轻按通经,重按断气。
  李慕白用的力,极轻。
  一分。
  《天人葵花诀·阎王帖》中,力道分九分,一分最轻,九分最重。一分之力,不足以立时伤人,但足以在对方体內种下一缕“阴劲”。这缕阴劲细如髮丝,潜伏於络脉之中,不疼不痒,不碍吃喝。但它会在体內游走三日,第四日循络脉入经脉,循经脉入心脉。届时心脉骤缩,气血逆冲,便是所谓“心梗”。
  这一分力,够四天后要他的命。
  那人只觉得肩膀一麻,像被蚊子叮了一口,根本没在意。
  “你他妈——”他伸手要推李慕白。
  李慕白已经退开了,退到三步之外,负手而立。
  另一个男人见状,攥著铁鉤往前逼了一步:“小子,你找事是吧?”
  李慕白看著他,目光平静。
  “东西放下,滚。”
  那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犹豫。不是被这句话嚇的,是被这个人说话时的语气——那种语气,不像是在威胁,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妈的,神经病。”之前被按肩膀的男人骂了一句,转身往外走。另一个也跟著走了。
  麵包车发动,一溜烟开走了。
  巷子里重新安静下来。
  李慕白站在院中,看著那辆麵包车的尾灯消失在巷口,然后收回目光。
  不需要追。
  已经够了。
  三天后。
  李慕白从银行回来,推开院门,一只纯黑色的狗从屋檐下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脚边,用头蹭了蹭他的裤腿,然后转身回去趴下。
  这是那天晚上在院门口发现的那只狗。偷狗贼逃跑时没来得及带走它,它就那么蜷在墙角,左后腿被铁鉤打伤了,骨裂,肿得厉害。李慕白给它上了夹板,餵了几天饭,它就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