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我和李白的那点事
  老师傅叫许树根,精通书画一道。
  摸著鬍鬚感嘆道:“李白的《上阳台帖》真跡,一直就在咱们故宫,这处库房之前受到了保护,没有被衝击,所以大部分物件都完好无损的保留了下来。”
  老头儿小心翼翼地把帖子打开,纵28,5厘米,横38.1厘米。
  全文一共五行二十五个字,內容为李白自咏四言诗。
  『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可穷。十八日,上阳台书,太白』
  笔法纵放自如,气势豪迈雄浑。
  帖上落满了,歷代藏家落下的红泥章印。
  看著上阳台帖的文字,陈默伸手轻轻碰了一下。
  眉心一震,视线內的景物开始被拉长,屋內同事低声核对文物台帐的声音瞬间破裂,天旋地转间,周遭的一切彻底换了模样。
  陈默发现自己站在了一条山道上,周遭山峰层软叠嶂,树木鬱鬱葱葱。
  没等他过多思考,就见一行四人,自山下而来。
  “昔日暑游三峡,在江陵偶遇了承禎道长,今日路过玉屋山,承禎道长早年又奉玄宗之命,在此山建立阳台宫,合该拜访。”
  为首的中年人说完,身后的小童立马接话道:“承禎道长夸我家先生,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
  “哈哈哈...太白兄仙风道骨的模样,咱们可学不来。”
  “达夫,你这豪迈的塞外豪侠,才是我所嚮往的。”
  四人从陈默身边经过,为首的中年人留著长胡,一米七左右的身高,头上头巾包的草草率率,袍子披的隨隨便便。
  身侧携带刀剑,像极了江湖上的剑客。
  穿著狂放,眼神却极其明亮有神。
  陈默恍然,他曾在李白的头號粉丝魏顥著《李翰林集序》中看过,这人狂追李白数千里,描述他『眸子迥然,哆如饿虎』
  太白,陈默想不出第二人了,更何况自己是因为上阳台帖才进行了时空回溯。
  跟一般文人爱穿白袍不同,李太白最爱紫綺裘,也就是紫色丝绸皮袍。
  从身边路过的时候,整个人真就一副狂放不羈的模样,只是眼神极亮,气场极强。
  一行四人,跟他对话的那人,粗獷豪放,腰间同样带著佩剑。
  在身后则是一个瘦骨嶙峋、清瘦憔悴的中年人,跟李白比起来,脸上仿佛天生写满了愁容。
  四人中最年轻的像是书童模样,背上背著书箱。
  “达夫,应该就是高適了,”
  陈默喃喃,心心念念畅想过很久,他没想到,自己一下能见到三位名人。
  四人登山而上,直至玉屋山阳台宫。
  书童前去扣门,不多等待出现一小道童,报名来意。
  道童先是眼红,露出悲伤,作揖道:“承禎真人已仙逝。”
  李太白不敢置信:“道长已经仙逝?何时的事?”
  “已然九年有余。”
  “九年,那就是开元735年,哎。”李太白髮出感嘆。
  几人被带入观內,司马承禎不在,唯有遗留的笔墨画作能睹物思人。
  李太白望著观內景色,一时之间,山河壮阔和洗涤惆悵交织,仕途失意的落寞和知音已逝的悲慨,尽数涌上心头。
  “童儿,拿笔来!”
  一旁的书童闻言一激灵,麻溜从书箱里翻出纸墨,生恐耽误了先生大事。
  “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可穷!”
  陈默靠得很近,李太白挥毫泼墨间,笔走龙蛇,以短短数语,便书尽了心中万千思绪。
  笔落,贴成!
  一直到傍晚,书童在客房里,趁著烛火,翻出毛笔不断临摹上阳台帖。
  陈默视线內的景色开始扭曲,这是即將回到现实的徵兆。
  跟往常一样,他多少已经適应,这次能同时见到中年时期的李白,杜甫,高適已经极为满意,就是不知道少年李白又是怎样的风采。
  视线內景物拉长之际,陈默已经做好了回归现实的准备,却突然发现书桌上的毛笔微微发亮,竟有一种淡淡的凝实感。
  身体彻底消散的最后一刻,陈默心里一动,莫名的伸出手去拿。
  像是缓缓穿过那层无形的屏障,最后指尖轻轻握住了那根竹製笔桿。
  剎那间,一股强大的拉力瞬间將他拉扯成长条。
  客房內,书童不断打量自己临摹的作品,总觉著不满意。
  想重新临摹一遍,放下稿子,低头却发出惊疑声:
  “咦~笔呢?”
  ......
  “陈默?陈默?怎么还走神儿了,看入迷了?”
  陈默感觉耳边有人在喊自己,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最后耳旁嗡的一声,彻底回归现实。
  视线內还是文物库房,一呼一吸间樟木的清香味儿,好像被放大了很多。
  回来了,陈默吐了口气。
  回头对上许树根:“抱歉许老,我看入迷了。”
  老头儿笑呵呵的,道:“你小子有点儿意思,喜欢看待会儿多看看,不过现在工作要紧,拍照入档,记一级甲等文物。”
  陈默连忙点头,手下意识去摸裤內口袋,竟然真的摸到了东西。
  棍状,长长的!
  那根毛笔真的被自己带回来了,陈默心里震动。
  万幸今天穿了件外套,衣角够长,能稍微有所遮挡。
  一直到中午休息吃饭,陈默顾不得细看,找机会把毛笔塞进了裤子里。
  故宫文物库进出严格,门口还有老头儿盯著,这么明晃晃把毛笔带出去不现实。
  顺利出去,来不及吃饭,陈默对上赵振茂:
  “师傅,今儿中午我就不在这儿吃了,我女朋友等我呢,下午到点我再过来。”
  赵振茂没有多想,摆手道:“去吧去吧,现在的年轻人...”
  自行车蹬远,陈默才鬆了一口气。
  甭管这根毛笔原先有没有登记在册,如果自己不藏,直愣愣被发现,那是有理也解释不清。
  这会儿,哪个年轻人出门儿带根毛笔,胸口別根英雄牌钢笔还差不多。
  车子走远停下,陈默从裤襠里抽出那根毛笔。
  一只狼毫笔,笔桿是老竹,色泽沉穆,笔锋有些枯槁,却藏著一股难以言喻的灵秀。
  这玩意儿不是李白作上阳台帖的那根毛笔,而是那个小书童自己用的。
  说是小书童,其实瞅著也有十八九岁了。
  陈默心里没有多少遗憾,毕竟相比较在意带回哪根毛笔,能带回实物本身,这件事实在匪夷所思。
  手里的毛笔就这么静悄悄的躺著,很真实,甚至笔尖还有淡淡墨痕。
  可越真实,越让他摸不著头脑。
  “难不成,是『气韵』吸收多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