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交易
  沈牧之抵达h国的时候,天还没亮。机场的灯光惨白,把每个人的脸都照得像纸。他没有託运行李,背著一个帆布包走出到达大厅,热浪扑面而来。空气是黏的,粘在皮肤上,像一层没干透的胶水。他已经开始想念乾燥的北方了。
  接他的人站在出口,举著一块牌子,上面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字——“沈”。他认得这个笔跡,跟那条消息里的地址是同一个人的。举牌的人穿著一件黑色的短袖,手臂上有纹身,从手腕一直延伸到袖口里面,看不清是什么图案。他没有问沈牧之是不是他要等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走。沈牧之跟上去。
  车是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路边,引擎没熄。沈牧之上车,坐在后排。纹身男人开车,没有说话,没有从后视镜里看他。车载音响没有开,空调的出风口对著沈牧之的脸吹,冷气很足,吹得他眼睛发涩。
  车开了很久,出了城,上了山路。路很窄,两边的树枝刮著车门,发出细碎的声响。沈牧之看著窗外,天慢慢亮了。太阳从山脊后面拱出来,把整片天空烧成金红色。他想起秦墨——他被关在一间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看不到日出,也看不到日落。他只能从那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管判断时间。灯亮著,是白天。灯灭了,是黑夜。灯管坏了没人修,他就连黑夜和白天的区別都没有了。
  车停在一扇铁门前。门很高,墙上拉著铁丝网,生了锈,打著卷。纹身男人按了一下喇叭,门开了。车驶进去,停在別墅的台阶前。
  別墅不大,白色的墙,蓝色的窗框,院子里种著凤凰木,花开了一半,橘红色的,像一簇一簇的火。沈牧之下车,纹身男人指了指门口,没有跟上来。他穿过门廊,走进客厅。客厅不大,挑高很高,一扇落地窗正对著院子里的凤凰木。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把地板照成浅金色。沙发上坐著一个人,三十出头,穿著一件深灰色的亚麻衬衫,袖子卷到手肘。他面前放著一套茶具,茶已经沏好了,热气从壶嘴裊裊地升起来,在空中飘成一条细线。
  苏景辰。
  他抬起头,看著沈牧之,没有站起来,也没有握手,指了指对面的沙发。“坐。”
  沈牧之坐下来。茶具是紫砂的,养得很好,壶身油润,泛著暗红色的光泽。苏景辰给他倒了一杯茶,推过来。茶汤红亮,是大红袍。
  “沈律师,一路辛苦。”
  沈牧之没有端杯。“秦墨在哪?”
  “他很好。活著。伤在腿上,已经处理了。不会死。”
  “我要见他。”
  “你会见到的。但不是现在。”
  苏景辰端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放下,杯底磕在托盘上发出一声脆响。
  “沈律师,我请你来,是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
  “我弟弟在国內,被指控谋杀。证据確凿,监控、凶器、指纹、证人,什么都有。他要判死刑。”
  “你找错人了。我不是你的律师。”
  “你是我的律师。如果你愿意。”
  苏景辰的语速不快,每一个字都像被秤称过,不多不少,刚好压在那个不会让人翻脸、也不会让人拒绝的重量上。
  “我要你替他辩护。不是认罪求情,是无罪辩护。他不能认罪,认了就是死。他不能死。”
  沈牧之看著他。“无罪辩护?证据確凿,你让我怎么辩?”
  苏景辰从茶几下面抽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在桌上,推到沈牧之面前。沈牧之打开,里面是一沓照片——案发现场的监控截图、凶器的特写、被害人倒地的姿势。每张照片背面都贴著標籤,写著日期、时间、来源。他们做足了功课。
  “证据確凿,所以你要帮我找到证据的裂缝。你是律师,你知道怎么找裂缝。”
  “就算找到裂缝,法庭也需要证人的证词。”
  “证人已经有了。他会说,当晚是被害人先动手,我弟弟是正当防卫。”
  沈牧之的手指在照片的边缘停了一下。正当防卫。他明白了。
  苏景辰不要他做无罪辩护,要他做偽证。证人已经准备好了,台词已经写好了,他只需要在法庭上让陪审团相信这个人的话。他要把一个杀人犯包装成正当防卫的受害者,把一把沾满血的刀说成自卫的工具。
  “证人是谁?”
  “你不用知道。你只需要在法庭上问他问题,让他把该说的话说出来。你会交叉询问,你知道怎么问。”
  沈牧之把照片装回信封,推回去。“我是律师,不是骗子。”
  “你是律师。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弟弟就是你的当事人。”
  “如果我拒绝?”
  苏景辰靠在沙发上,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了两下。不是敲,是无意识地在蹭,蹭那层磨得发亮的皮质。
  “那你就再也见不到秦墨了。”
  沈牧之没有说话。客厅里安静了,只有墙上那台老式的掛钟在走,滴答滴答,像一个不知疲倦的仲裁者在替他们数著时间。
  “你给他三天时间考虑。三天后,你给我答覆。”
  苏景辰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著沈牧之,看著院子里那棵凤凰木。
  “沈律师,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想你会不会报警,会不会找国际刑警,会不会找你在h国的那些朋友。你不用想了,他们帮不了你。秦墨在我手里,不在警察手里。你报警,他死。你不报警,他还有机会活。”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金属的门把手把空调的冷气吸在掌心里,冰凉刺骨。
  “三天。”
  他推开门,走出去。走廊里的灯没开,阳光从客厅的落地窗涌进来,在走廊的地板上画出一道长长的光带。他沿著那道光的边缘走,越走越暗,走到尽头,推开铁门,阳光刺眼。纹身男人在车里等著,引擎没熄,空调开著。
  沈牧之上车。车门关上的那一刻,他回头看了一眼。二楼的窗帘动了一下,有人在看著他。
  他上了车,纹身男人发动引擎,驶出庄园。后视镜里,那扇铁门慢慢合上。门缝越来越窄,窄到看不见。
  他回到酒店,关上门,窗帘没拉,坐在床上,盯著那面白墙。三天。秦墨在那间地下室里,在那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下,在那双反銬著他手腕的铁环的冰凉中,在那些不知道是白天还是黑夜的无数个小时里。他等了他那么久,他到了,他还要让他等。
  他不能报警,不能求援,不能告诉任何人。他只能一个人坐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这间没有温度的酒店房间里,在那面没有掛画、没有裂痕、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多看一秒的白墙前。他要把秦墨的命放在天平的一端,另一端是自己的选择——作偽证,或者不作偽证。
  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翻开通讯录,秦墨的名字还在。他拨了一下,关机。他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把手机扣在床上。他躺在那里,盯著天花板。天花板上有道裂缝,从灯座延伸到墙角,像一道还没癒合的伤疤。他不知道秦墨那间地下室的天花板有没有裂缝,也许有,也许没有。也许他正盯著那道裂缝,等著灯亮,等著门开,等著一个也许永远不会来的人。
  三天。他会等。他会给出答覆。在答覆之前,他要想清楚。不是想他该不该作偽证,是想他能不能承受失去秦墨的代价。他不能。那他就只能作偽证。用律师执照、用自由、用后半辈子去换秦墨一条命。
  他闭上眼睛。那盏灯在天花板上亮著,日光灯管嗡嗡响,像一只垂死的飞蛾在灯罩里扑腾。他替秦墨在那间地下室里陪了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