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暴风城领主
  这就是近段时间的成果了。
  等这些做完,下一步就是修理房屋了。
  裁缝铺、杂货铺、铁匠铺、麵包房、酒馆...
  虽然说这些东西修起来费时费力,修好了也没什么用,毕竟这座城市里,除了他之外,不会有第二个活人来住。
  但林奇知道,必须得修。
  自己的城市,修好了总比破破烂烂看著顺眼。
  更何况,这座城里有些东西,是瓦伦堡那边做梦都想不到的。
  下水道系统、自来水系统、甚至供暖系统...
  亡灵世界这边的文明要比洛仑特那边先进太多了,居住舒適度与体验感远不是瓦伦堡那座阴暗潮湿的石头堡垒所能企及的。
  那破地方哪怕是连林奇的臥室都会发霉,夏天热得睡不著,冬天可以冻死个鬼。
  把这里修好了,林奇自己的居住舒適度也能提升老大一节。
  当然,这些都还是次要的。
  更主要的是未来一些必要建筑都只能在主城修建,比如浮空港、传送阵、魔法工坊、炼金实验室等等。
  这些建筑的修建都与主城的完整度息息相关,有些甚至需要主城完整度100%。
  现在暴风城的完整度都还不到百分之三十,相差老大一节。
  不过没关係,骷髏们有的是时间,有的是力气。
  取之不竭的免费劳动力。
  挖矿也好、修理城墙也罢,都只不过是自己一个念头的事。
  只要自己一条指令,那些骷髏就会自己走过去,一镐一镐地挖,一车一车地往回运。
  只要自己一个意志,他们就会老老实实的搬运石料修理城市。
  不会偷懒,不会抱怨,不会在中途开小差。
  “简直是完美的共產主义生產工具啊!”
  林奇感嘆著。
  “噠、噠、噠——”
  正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从身后传来。
  那不是骷髏走路时发出的那种“咔咔”的脚步声,而是沉闷的、厚实的,是靴底踩在石板上才会有的声音。
  有重量,有质感,带著一种活人才有的节奏。
  林奇转过身。
  城楼的阶梯上,一道人影正在走上来。
  他身后跟著几具精英骷髏战士,沉默地护卫著,像忠诚的卫兵。但走在最前面的那道身影,却与它们截然不同。
  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浓眉,深目,鼻樑挺直,下頜线条硬朗。
  他的个子很高,肩膀宽阔,腰背挺得笔直,走路的姿態带著一种军人才有的利落。
  身上穿著一套深灰色的板甲,胸甲上刻著暴风城的城徽。
  这个年轻人不是別人,正是林奇招募的首位英雄,这座暴风城原本的指挥官——
  暴风骑士,迪亚戈。
  这就是亡灵英雄与普通亡灵最大的不同。
  普通的骷髏,支配起来是什么样,就永远是什么样。骨骼可以修復,盔甲可以更换,但永远是一具骨头架子。
  而英雄,他们能恢復到生前的状態。
  眼前的迪亚戈就是这样,拥有完整的血肉,甚至拥有呼吸、心跳、体温。
  林奇甚至可以控制他说话、吃饭与正常的生理代谢。
  除开没有自己的思维意识外,他与活人已经完全没什么两样。
  林奇打开系统面板,扫了一眼迪亚戈的属性。
  姓名:迪亚戈·索尔。
  职业:英雄。
  等级:lv1。
  经验:13/500。
  属性:力量0.3,敏捷0.5,体质0.2。
  星级:一星。
  解锁技能:无。
  看起来...似乎不怎么样?
  那倒是,这样的属性连瓦伦堡厨房里那个劈柴的厨娘都不如。隨便一只游荡骷髏都能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但林奇一点都不慌。
  他看的不是现在的数字,是等级栏下面的那行字。
  lv1。
  没错!英雄是可以升级的!
  这也是它们与普通亡灵最本质的区別。
  骷髏支配起来是什么样,就永远是什么样。
  而英雄,它们能成长。
  並且不是像林奇那样需要自己锻炼,而是直接去击败其他的亡灵,吸收它们残存的灵魂之火,转化成自己的力量。
  也就是俗称的打怪升级。
  只要等级升上去,恢復巔峰、甚至超越巔峰,都不是问题。
  那时候的迪亚戈,才是真正的暴风骑士。
  “得把等级快点升上去才行,未来攻克拉布尔关卡可还得靠这傢伙呢...”
  心中盘算著,林奇抬起手在虚空中轻轻一划,打开了白骨荒原的全息地图。
  地图上將整个白骨荒原划分成了一块块的区域,有亡灵出没的危险区域、安全区域、资源区域等等。
  林奇在几个危险区域中挑选了一个適合迪亚戈当前等级的。
  白骨荒原纳入他的领地范围后,他所支配的亡灵都可以在整个白骨荒原远程指挥。
  练级这种费时费力的事情当然就没必要自己亲力亲为了,下达几条指令,派几只精英骷髏陪他去就可以了。
  “去吧,练级去吧。”
  指令一出,迪亚戈立刻转过身,迈开步子,朝城楼下走去。那三只被选中的精英骷髏战士沉默地跟上,脚步声在石阶上咚咚地响著。
  林奇看著迪亚戈离去的背影,默默期待起来。
  “等修好了城墙、挖完了资源矿、再把迪亚戈等级升上去后,差不多就可以去解锁下一块区域了...”
  “在那里...”
  “可是有著诸多被誉为前期神器的极品魔法装备呢...”
  单单想想就让林奇心里一阵激动...
  ……
  丰收节。夜。
  双河城,伯爵庄园。
  庄园的大门敞开著,两排僕从穿著崭新的制服分列两侧,手中举著火炬,照亮了通往主厅的石板路。
  庄园门口,马车一辆接一辆地停下,贵妇们的裙摆在车辕边铺开,空气里瀰漫著香水、热酒和马粪混合的气味,嘈杂而热闹。
  一辆马车从夜色中驶来,车身上的徽章在火炬的光里一闪一闪的,一只展翅的狮鷲,爪中握著一柄长剑。
  瓦伦堡。
  马车在门口停下,车夫勒住韁绳,马匹打了个响鼻,喷出一团白雾。一名僕从快步上前,拉开车门。
  “咔噠。”
  车门打开的声响淹没在周围的嘈杂里。
  林奇从车厢里迈步走出。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礼服,剪裁合体,肩线挺括,领口和袖口绣著银色的暗纹,在火光下若隱若现。
  衣料是上好的羊毛绒,从王都运来的,腰间繫著一条暗银色的腰带,扣头是一枚狮鷲纹章的银扣,打磨得鋥亮。
  他站在车旁,整了整袖口,然后转过身,向车厢里伸出一只手。
  一只戴著白手套的手从车门里探出来,轻轻搭在他的掌心里。
  玛格丽特从车厢里走下来。
  她穿著那件深蓝色的丝绒长裙,裙摆从车辕上铺展开来,像一朵盛放的蓝色花。
  领口和袖口的银线绣纹在火炬的光芒下流转著细碎的光,腰身收得恰到好处,勾勒出一道柔美的弧线。
  她的头髮挽成了一个精致的髮髻,几缕碎发垂在耳侧,衬得脖颈修长而白皙。
  而最夺目的,是她锁骨上那串红宝石项炼。
  鸽血红的主石在火光下像一滴凝固的火焰,周围的碎钻折射出无数细碎的光点,隨著她的呼吸微微跳动,像一圈流动的星河在颈间闪烁。
  玛格丽特站稳之后,抬起头看了林奇一眼,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
  “谢谢你,我的绅士。”
  林奇微微欠身,声音里带著一丝笑意:“这是我的荣幸。”
  玛格丽特轻笑了一声,把手从他的掌心里抽出来,自然地挽上他的手臂。
  “我们走吧,”林奇说,“宴会应该快开始了。”
  “先等等。”
  玛格丽特停下脚步,踮起脚尖,伸手去够他的领口,她的手指轻轻拂过他的领带,將它扶正,又把领口那枚银扣调整了一下位置。
  “你可是男爵,”她压低声音笑道:“需要让僕人们先去通报,不能失了体面。”
  林奇耸了耸肩:“真麻烦。”
  ——
  宴会厅內。
  水晶吊灯上的数百支蜡烛同时燃烧,橘黄色的光芒在穹顶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照亮了大厅里衣香鬢影的宾客们。
  长桌上摆满了烤得金黄的乳猪、堆成小山的麵包、冒著热气的肉汤,还有从河对岸运来的葡萄酒。
  乐师在角落里拉著风琴,女眷们的裙摆在烛光下流转,笑声和交谈声混杂在一起。
  大厅一角,几个年轻人正围坐在一起。
  艾尔莎穿著一件浅绿色的长裙,坐在靠窗的位置,手里端著一杯几乎没怎么动过的红酒。
  她的几个同伴坐在旁边,聊著最近领地上的那些事。
  正在这时,一个穿著粉裙子的年轻小姐从人群里挤过来,脸上带著一种发现了什么大秘密的表情。
  她快步走过来压低声音道:“你们猜猜,我刚才看到谁了?”
  几个人都抬起头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