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炸弹(还有加更,求月票)
  听完宋墨的话,许远还想说什么。
  毕晓世已经开口了:“小宋,你真能再拿出和那三首歌差不多的歌出来?”他很是认真的盯著宋墨。
  宋墨笑著说:“三天內,我会给到你们一首摇滚的小样,到时候你们听听看。”
  毕晓世点了点头,语气振奋地说道:“笔墨纸砚,十八般武艺,这个专辑概念確实不错。也可以兼容这么多风格的,咱们试试看。”
  许远嘆了口气,他当然知道这个专辑概念,能够容纳这么大的跨度。
  但是这样的形式,在乐坛真不多见。
  宋墨这天马行空的想法,实在是太大胆了些。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宋墨那张年轻的脸,忽然觉得有点恍惚。
  他想起自己刚入行那会儿,也见过不少有才华的年轻人。
  但像宋墨这样,一张嘴就要包办整张专辑,並且横跨四五种风格,还一副我肯定行的,他真是头一回见。
  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信,但他知道一件事。
  如果宋墨真能做到,那这张专辑,就不是不错那么简单了。
  那会是整个华语乐坛的一颗炸弹。
  宋墨自己当然知道专辑跨度太大,其实面临的风险会很大。
  因为听眾很多时候买一张专辑,就是想听同一类的歌。
  你现在弄四五种风格,人家万一不喜欢其中某一种,肯定要骂娘。。
  宋墨他也不敢保证自己拿出来的歌,所有人都能喜欢。
  但是他准备的歌,都是经过听眾考验的,也就意味著总有喜欢的人。
  上一世,这些歌能大火,那么他相信无论放在什么概念的专辑包装下,大家依旧会喜欢。
  好歌就是好歌,不会因为包装不同就成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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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晓世和宋墨又聊了几句,就让人带他去看录音室和他的办公室了。
  等宋墨走后,许远忍不住对毕晓世开口:“你就这么放纵他?这可是他的出道专辑,稳一点不好吗?”
  毕晓世很冷静,等许远讲完后,才开口解释:“这次小宋的专辑,你也知道海蝶总部那边不会给什么帮助。咱们燕京海蝶才刚刚起步,你觉得我们真的能买到什么好歌吗?”
  听到毕晓世的话,许远也是心中一沉,但还是说道:“老林说是那么说,难道我们真找过去,他还能不给?”
  “那也是林俊杰挑剩下的。”毕晓世不急不慢地分析著,“咱们虽然都是海蝶,但『亲儿子』终归是不一样的。”
  许远嘆了口气。他当然明白毕晓世的意思。
  林俊杰和宋墨,一个是海蝶总部力推的新人,一个是燕京海蝶挑选的新人。
  两个都是男歌手,走得也都是流行路线,竞爭是不可避免的。
  让宋墨去捡林俊杰挑剩下的歌,这对宋墨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那也不能由著他胡来啊。”许远还是不太甘心,“四五种风格,这样的专辑太乱了,况且你真信他能写出来?”
  “我们当初为什么想签下他?”毕晓世看著他,反问了一句,“不就是那三首不同风格的demo?”
  许远没说话。
  毕晓世继续说:“三天后,如果他能拿出一首让我满意的摇滚歌曲,那么我愿意再信他一次。”
  许远看著他,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另一边,宋墨参观完了录音室,倒是很满意。
  设备都很齐备,他估摸著应该是按照总部的標准布置的。
  这个配置放在千禧年初的內地,已经相当不错了,这也算是背靠大公司的好处了。
  他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不算大,但五臟俱全。
  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靠墙摆著一架钢琴,墙上掛著一把吉他,和他之前在硬石用的那把差不多。
  角落里还有一张小沙发和茶几,茶几上放著几本《当代歌坛》、《音乐天堂》。
  宋墨取下那把吉他,在沙发上坐下来,脑子里还在转著刚才的谈话,手指却在无意识的拨动著。
  他其实能理解许远的担心,一个新人,出道专辑就要横跨四五种风格,放在谁眼里都觉得是在胡闹。
  但他不是普通的新人,他脑子里装著的是未来二十年华语乐坛最精华的东西。
  至於刚刚说的摇滚。
  他想了想,决定拿《私奔》出来。
  这原本是郑钧的歌,带有浓厚的民谣摇滚色彩和公路音乐的氛围。
  最关键的是这歌不像那些苦大仇深的地下摇滚。旋律很抓耳,副歌一出来就能跟著哼。
  这年头,內地摇滚正在往地下走,台上的人一个个苦著脸,恨不得把愤怒两个字写在脑门上。
  他们的歌词是很有深度,但是观眾不买帐都是白搭。
  而《私奔》不一样,它有摇滚的劲,但唱的是年轻人想逃离、想自由、想跟喜欢的人远走高飞。
  这事就很浪漫,放什么时候都不过时。
  並且这歌前奏的吉他编排非常经典,既有摇滚的力度,又有流行音乐的悦耳度,非常適合大合唱。
  最关键的是,这歌能打动人。
  他正回忆著《私奔》,才刚刚弹了两段,门就被敲响了。
  “请进。”宋墨也有点好奇,自己这刚坐下,怎么就有人来了。
  门推开,探进来一张脸,圆圆的,眼睛很大。
  “师姐,进来坐。”宋墨连忙將人请了进来。
  “我听说你来公司了,所以过来看看。”
  金莎今天在公司附近练声乐,这会上完课,也是来公司转悠一下。
  结果一来就听前台说宋墨来公司了,她也是过来打个招呼。
  没想到一来,就听到房间內有吉他声,旋律很陌生,不是她听过的任何一首歌。
  “今天刚来,坐这吧。”宋墨给她搬来把椅子。
  金莎笑著坐了下来,眼睛却一直盯著他手里的吉他。
  “你这是在写新歌?”她问。
  “嗯。”宋墨点了点头。
  金莎暗暗点头,果然是新歌,难怪自己没听过。
  “你真厉害,我刚刚听那个旋律真好听。”
  宋墨看了她一眼,笑著说:“那师姐我再弹一遍,你听听看。”
  这歌他还没扒词,刚刚也只是试著弹了弹旋律,刚找到了点感觉,金莎就来了。
  金莎开心地说道:“好呀,我刚刚就是想来听听的。”
  宋墨拿起吉他,前奏的几个和弦一出来,整个房间的气氛就不一样了。
  那旋律不重,但有劲儿,並且格外的流畅。
  金莎坐在沙发上,一开始还端著,听著听著就放鬆下来了。
  她不太懂摇滚,但这旋律让她觉得心里头有什么东西在动。
  副歌那段重复的旋律,她只听了一遍就能跟著哼了。
  宋墨弹完最后一个音,把吉他放下来。
  “怎么样?”他问。
  金莎回过神来,眼睛亮亮的:“真的很好听,我听一遍这个旋律就喜欢上了。”
  宋墨笑著点了点头,这歌的旋律线条很清晰,不会让人觉得吵,听感確实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