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术法有成,后山灵桃
  朝露如百川归海。
  缓缓匯聚到常寿右手掌心。
  积少成多,凝成一个大水球。
  “去!”
  隨著他手一抖,甩动手腕。
  水球霎时一分为三,从三个角度朝万年菩提树主干激射。
  每个水球和空气摩擦,爆发出尖锐声响。
  “止!”
  隨他第二次发声,手捏指诀。
  三个水球齐刷刷地停在菩提树主干前,不曾伤其分毫。
  “回!”
  常寿轻勾手指。
  三个水球听话地回到他身边。
  常寿手中指诀变化,口中念念有词,旋即微拂褐袍宽袖,体內微末法力再动。
  无形涟漪扫过三个水球。
  剎那间,水球再分,由三化六。
  六个水球在他背后呈扇形排开。
  微风吹拂,衣袍摆动,常寿刚长出两个月的鬍鬚也跟著飘动。
  他手诀再次变幻,低喝道:
  “缚!”
  话音一出。
  六个水球分別化为六条水流,再次冲向万年菩提树主干,从六个方向捆住树干。
  “散!”
  轻吐一个字。
  六条水流散去。
  常寿喘著粗气,眉眼写满满意。
  回想刚才那一幕,哪怕体內法力告罄,他依旧抚须朗笑。
  他修习御水术九年,没修成鬼仙前,只能勉强引动一条细水流,且难以塑形成水球,打在人身上,就跟被普通水枪滋了下一样,毫无攻击力,射~程只在一丈內。
  成就鬼仙后,他可以御使三条水流,可攻击力依旧不强,只能勉强凝聚出水球模样。
  而今境界逐渐稳固,通过聆听祖师讲道,他获益匪浅,可以精微~操纵体內微末法力,相同法力输出,不仅可以凝聚六条水流,还能完整塑形出水球,且可以在水流和水球之间自由变换,范围可达三丈之远。
  术法修炼有成。
  护身之力大增。
  常寿自然欢喜。
  可他更开心的是祖师讲道带来的实在好处。
  仅一次听讲,自己便有这般进益,將来那还得了!!!
  儘管有心理准备,可当事实发生在眼前,预料照进现实,常寿一颗歷经百年沧桑的心依旧忍不住激动。
  怪不得那么人希望拜得名师。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行万里路,不如名师指路。
  拜得名师,不仅意味著有靠山撑腰,还意味著可以使用名师背后的资源。
  放在凡俗,是名师背后的人脉、权势、地位;放在修行界,是得天独厚的环境、丰厚的修行资粮、精妙法门和真诀、指明方向的指点……
  这一刻,常寿无比庆幸自己跟著猴子出门,拜入斜月三星洞前的那些风霜雨雪、艰难险阻,从此都有了意义。
  唯有歷经黑暗,才能得见光明。
  当然。
  万卷楼內有不少水系术法。
  常寿看了一些,可他没转修,不是不想,而是他脑子清醒,有自制之力,也有自知之明。
  术法品质不是越高越好。
  术法威力不是越强越好。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他研习御水术九载,以术入道,修成鬼仙,这门术法跟他最適配。
  换个思路想,品质低说明修炼易,也说明上限高。
  自己修习一门易学难精的术法,总比学习一门连入门都极难的术法要强。
  世上没无用之术,只有无用之人。
  熟能生巧,巧能生精,精能生妙,妙能入道。
  若自己將御水术修炼到出神入化的境界,那么再普通的术法都有不可思议的妙用。
  旭日愈发高升。
  丹阳染红云海。
  和煦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常寿回神,持杖转身回屋,动作慢吞吞的,他年事已高,法力稀薄,刚才输出有多痛快,现在就有多~虚。
  捶了捶酸疼的腰。
  常寿无奈,摇头嘆息。
  “人老了,愈发不中用了。”
  想当年,老汉勇猛……
  算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
  日上三竿。
  缓过来后,常寿上工。
  经楼內很快有弟子前来借阅经书。
  他熟练地登记,办理手续。
  万年菩提树下,很快围了一圈弟子,他们各自寻个蒲团,专心观经。
  透过窗欞,瞅见这一幕,常寿呵呵一笑。
  取出那本尚未看完的《出窍初解》,他趁经楼閒暇,持杖出屋,同样在菩提树下翻书。
  这株万年菩提树不凡。
  有清心凝神之能,加持智慧之效。
  洞中弟子都喜欢在树下品读典籍,常寿同样养成了这个习惯。
  傍晚时分,暮云四合。
  弟子们还书,相继散去。
  常寿规整完典籍,点起一盏长明灯,继续低头翻阅《出窍初解》。
  这本书他已经看了数遍。
  是洞中一位相识两月的鬼仙所介绍。
  上面讲明,鬼仙境界稳固后,夜间可暂时阴神出游,只是限制颇多,不仅需要特殊法阵和特殊器皿辅助,还因为没幽冥秘法护持,暴风天、阴雨天、雷暴天等都容易受惊,也容易被公鸡、黑狗等已经成了精的阳属生灵惊扰。
  近来,他境界稳固,正在研究出窍程序。
  “常老头!常老头!俺老孙来了!”
  熟悉的喊声打断常寿思路。
  常寿抬头,孙悟空一溜烟地走了进来,动作有点儿鬼祟,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手上还挎著一个篮子,上面盖著一块兽皮,不知里面究竟是何物。
  收起典籍,常寿笑著看向来猴。
  “猴子,你带了什么好东西,竟这个时辰才来,还这般遮遮掩掩?”
  以往,猴子吃过午食便来。
  而今,竟熬到了这个时候。
  这猴子胆大心细却也性子毛躁,能让他如此反常,带的东西肯定不一般。
  念及於此,常寿不由期待。
  孙悟空挑眉,洋洋得意。
  “嘿嘿嘿~
  自然是咱俩都喜欢的好东西!”
  他放下竹篮,揭开兽布,三个水灵灵的粉红鲜桃映入眼帘,每个都比普通山桃大了一倍,一股甜蜜桃香扑面而来。
  常寿深吸口气,心有猜测。
  “这便是你在后山发现的鲜桃?”
  这股香气浓郁至极。
  说是灵桃都不为过。
  孙悟空笑得更得意。
  “后山有一片烂桃林。
  俺吃了几次桃,甘甜可口。
  一些师兄偶尔会去采些鲜桃果腹,可只有俺摘的鲜桃最个大饱满。
  味道灵力都堪称一绝。”
  孙悟空对常寿眨眨眼。
  常寿瞭然一笑。
  猴子聪慧。
  想来发现了不同。
  这种事一次是巧合。
  次数多了就意义不同。
  明显是被区別对待。
  猴子猴精猴精,意识到自己被偏爱,所以才踏著夕阳前来,明显是想闷声发財。
  想到猴子有好处不忘记自己,常寿既为自己日积月累的算计成功而高兴,又为猴子的贴心而感动。
  目光扫过竹篮和鲜桃,常寿注意力很快落到兽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