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新军
  第二天一早,林凡就去了李自成的中军大帐。
  他把刘宗敏到匠作区的事,一五一十说了。
  没有添油加醋,也没有隱瞒自己的担忧。
  李自成听完,沉默了很长时间。
  然后他问了一句话。
  “你打算怎么办?”
  “炼更多的钢,造更多的炮。”林凡说,“还有,帮將军练一支新兵。人数不要多,五百人足矣。全部装备钢刀、钢甲,配备火炮和震天雷。独立成军,只听將军號令。”
  李自成看著他,目光深沉。
  过了很久,才缓缓开口。
  “五百人。刀、甲、炮,全部用钢。你知道这要多少钢吗?”
  “知道。所以我需要时间,需要人手,需要將军的全力支持。更重要的是,这支新军的人,必须从头练起。不能从现有各营抽调。”
  “为何?”
  “现有各营,各有山头。刘头领的人,顾先生的人,其他老弟兄的人……抽调谁,都会打破平衡,也会把各营的习气带进来。新军必须是一张白纸,从头画。”
  李自成又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说了一个字。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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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军的兵源,是李自成亲自挑选的。
  不是从老营里抽,而是从那些拖家带口跟著队伍逃难的流民中,挑选十六岁以上的青壮。
  这些人没有上过战场,没有杀过人,也没有沾染老营兵油子的习气。
  他们就像一张白纸,可以画最新最好的图画。
  林凡对这支新军倾注了全部的心血。
  他亲自设计训练大纲。
  每天天不亮,五百新兵就被哨子叫醒,在寒风中列队。
  先是跑步——绕著山谷跑,跑到每个人都大汗淋漓,跑到有人呕吐,有人瘫倒。
  瘫倒的人,被拖到一边。
  第二天,继续跑。
  体能训练之后,是队列训练。
  向左转,向右转,齐步走,跑步走,立定。
  这些在后世看来枯燥乏味的基础队列,在这个时代,是闻所未闻的东西。
  新兵们不明白,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练习“走路”。
  林凡没有解释。
  他只是站在队列前,一遍遍地喊口令。
  谁做错了,就罚。
  罚跑步,罚伏地挺身,罚在雪地里站军姿。
  韩金虎看不懂:“林兄弟,这光练走路,有什么用?战场上,走路能杀敌?”
  “能。”林凡说,“队列练好了,战场上就不会乱。不乱,就能活。”
  除了队列,还有纪律。
  林凡给新军定了十几条铁律——闻鼓必进,闻金必退。
  进退有序,不得混乱。
  战时不得喧譁,不得擅自离队。
  不得无故抢掠百姓,不得私藏缴获。
  违者,轻则军棍,重则斩首。
  这些规矩,是李自成亲自核准的。
  新兵们起初不適应。
  他们都是活不下去的饥民,习惯了鬆散和自保。
  但林凡不给他们適应的机会。
  违反纪律的人,当天就会在全队面前受罚。
  军棍打在屁股上,声声闷响,受罚的人咬紧牙关,冷汗涔涔。
  所有人看著,没人敢吭声。
  渐渐的,规矩变成了习惯。
  习惯变成了本能。
  队列和体能训练的同时,林凡开始给新军换装。
  新造出来的钢刀,是新军专属。
  刀身修长,弧度適中,刃口经过精心淬火,锋利而坚韧。
  刀柄用硬木製成,缠著浸过桐油的麻绳,握在手里踏实有力。
  每一把刀,刀身上都刻著一个细小的“闯”字,以及一个编號。
  新兵们领到属於自己的刀时,眼睛里都发著光。
  他们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好的刀。
  第二批装备是钢甲。
  不是铁甲,是钢甲。
  用林凡炼出的薄钢片,一片片锻打成型,再用皮条串联。
  比传统铁甲轻,更比铁甲硬。
  五十步外,能挡住官军制式弓箭的直射。
  钢甲的数量不够五百套,林凡只打造出了一百二十套。
  他把这一百二十套钢甲,分给了训练中最优秀、最刻苦的一百二十人。
  这一百二十人,编为三个“钢甲队”,是新军的尖刀。
  拿到钢甲的那一天,一个叫张鼐的年轻士兵,抱著甲冑哭了。
  他今年十八岁,原是陕西米脂县的佃户,父母都饿死了,他跟著逃难的队伍,稀里糊涂进了新军。
  “林师傅……”他抹著眼泪,声音哽咽,“我爹娘要是知道,我能穿上这样的甲,死也瞑目了。”
  林凡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练。活著。以后,你会穿上更好的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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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军的训练,还有一项其他各营都没有的內容——火炮。
  林凡从工匠中挑选了一些脑子灵光、胆大心细的年轻人,组成了新军的第一支“炮队”。
  炮队编制五十人,每十人一个小队,共配备五门钢炮——两门实心弹炮,三门散弹炮。
  炮手们要学的,不仅仅是点火放炮。
  他们要学会测距,学会观风,学会根据目標远近调整炮口仰角和装药量。
  没有现代的测距仪器,林凡教他们用土法子——竖起一根已知高度的標杆,通过標杆在炮口的视线夹角,估算距离。
  这法子不精確,但经过反覆练习,能在两三百步內,把误差控制在一二十步。
  对於滑膛炮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炮手们还要学会保养火炮——使用一定次数后,要用蘸水的羊毛刷清理炮膛,再擦乾,涂油。
  火药和引信要防潮。
  每一道工序,林凡都亲自示范,亲自考核。
  ---
  除夕。
  山谷里燃起了篝火。
  这一年,死了很多人。
  田二狗,还有更多叫不出名字的弟兄。
  但大部分人活下来了。
  从芦保岭到寧乡,再从寧乡到子午岭,辗转千里,在官军的围追堵截中,在饥荒和瘟疫的双重夹击下,活下来了。
  活著,就是最大的胜利。
  林凡坐在篝火旁,手里捧著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
  这是他来这个时代后,吃到的第一顿肉。
  汤里没有多少佐料,只有盐和几片切开的蒜,但那股浓郁的肉香,几乎让他掉下泪来。
  韩金虎蹲在他旁边,大口啃著一块羊骨头,啃得满脸是油。
  “林兄弟,你说,明年咱们能打下个县城吗?”
  “打下县城干什么?”
  “住啊。”韩金虎理所当然地说,“这山谷里,夏天还好,冬天太冷了。县城里有房子,有热炕,有……”
  他忽然停住了。
  他想起了田二狗。
  田二狗活著的时候,也总念叨著想住有热炕的房子。
  林凡没有说话。他望著篝火,火光在他的眼睛里跳动。
  “韩大哥,咱们迟早会打下县城的。不止县城,还有州城,府城,省城。”他顿了顿,“但打下城,不是为了让咱们住。是为了让那些像二狗一样的人,不用再住窝棚,不用再啃树皮,不用再……吃人。”
  韩金虎沉默了。周围听到这句话的士卒,也都沉默了。
  篝火噼啪作响,火星飞向夜空,和漫天的星斗融在一起。
  远处,李自成站在中军帐前,望著山谷里星星点点的篝火,听著隱约传来的、新兵们拉歌的声音。
  那些歌,是林凡教他们的。
  调子古怪,词也直白,但唱起来,让人心里踏实。
  “將军,林师傅这新军,练得確实不错。”顾君恩站在他身后,轻声道,“队列严整,纪律分明。假以时日,必成劲旅。”
  李自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只是……”顾君恩欲言又止。
  “只是什么?”
  “只是,这支新军,只听將军號令,只听林师傅指挥。刘头领那边,怕是会有想法。”
  李自成看了他一眼。
  目光平静,却让顾君恩心里一凛。
  “君恩,我问你。刘宗敏跟我,是为了什么?”
  顾君恩斟酌著词句:“刘头领是將军的老弟兄,从起事初期一路跟过来,自然是……忠心耿耿。”
  “忠心耿耿。”李自成重复著这四个字,嘴角微微上扬,看不出是笑还是別的什么,“我信他忠心。但他的忠心,是对我,还是对我这个『闯將』的位置?”
  顾君恩不敢回答了。
  李自成也没有追问。他望著山谷里的篝火,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
  “君恩,你记住。这世道,什么都不如自己手里的刀可靠。刘宗敏手里的刀,是他自己的。林凡手里的刀,是替我打造的。这就是区別。”
  顾君恩心中一凛,躬身道:“属下明白。”
  远处,新兵们的歌声隱约传来。
  调子生硬,词也直白,但几百条嗓子一起吼出来,竟有一种让人热血沸腾的力量。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於兴师,修我戈矛……”
  那是林凡教他们的。
  一首来自两千多年前的战歌。
  在这崇禎二年的除夕夜,在这片被大雪封闭的荒山野岭里,一群穿著钢甲、拿著钢刀的年轻人,用他们粗糲的、未经训练的嗓子,吼出了这首古老的战歌。
  歌声在山谷中迴荡,惊起了棲息在松林里的寒鸦。
  寒鸦在夜空中盘旋,发出淒凉的鸣叫。
  然后,飞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