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22年前的悬案
  “死者瑞恩·梅里克,男,18岁,caa旗下演员。”
  “7/18/1998,am,9:00,有游客发现其陈尸於圣莫尼卡海滩。”
  “法医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在10—12小时之间,即7/17/1998,pm,9:00—11:00之间。”
  “死因为注射过量d品导致心臟骤停,尸体身上无明显外伤,血液检测正常,无可疑药物残留。”
  “死亡时间段海滩上无目击证人,无脚印,周围无可疑证物,无针筒。”
  “死者死前1-2小时曾有x行为,但未能提取到dna。”
  “据死者家人和朋友交代,死者无固定女友,无吸d史,怀疑係谋杀。”
  “……”
  侦探组。
  李易坐在自己的转椅上翻看卷宗。
  当年调查组的资料少得可怜,无目击证人,无凶器,无杀人动机,甚至无法確定死者是自己吸d过量,还是死於谋杀。
  卷宗里根本没有可供追查的线索,难怪20多年也没人能够破案。
  艾弗森把此案交给他就没想过他能抓到凶手,纯粹是想看他出丑,噁心他!
  而且那傢伙还弄坏了他的手机!
  “卑鄙小人!”
  李易很不爽。
  到底该从什么地方著手呢?
  “嘿,伙计,你在看什么?”
  福斯科今天来得晚一些。
  当他回到警局便看见李易独自坐在哪儿,托著下巴作思考状。
  周围同事全都离得远远的,似乎不想打扰李易的思路,又像是在躲避什么。
  福斯科不明所以,走到李易身后探头一看,心中越发疑惑。
  “98年音乐节拋尸案,它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我感觉大家都很害怕。”
  “如果让你调查这件案子,你会不会怕?”
  李易头也不回。
  福斯科夸张道:“哇喔,那將是我的地狱。”
  “恭喜你,即將开启地狱之旅。”
  “what?!”
  福斯科一脸懵。
  李易终於转过椅子,把卷宗塞在他怀里。
  “汤普森警督同意把你调来凶案组,协助我调查这件案子。”
  “wtf?!
  伙计,你要查这件案子,你疯了?
  你知道联合调查组查了多久也没有结果吗?
  整整10年!”
  福斯科惊呼。
  李易点头道:“现在知道了。”
  “那你还查?”
  “你以为我愿意?
  艾弗森把它交给我,我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
  “oh shit!!!”
  福斯科骂了一句,隨即拖来自己的办公椅,贼兮兮的四处看了看,这才小声道:“他是在整你,伙计!
  梅里克家族是西部有名的政治家族,从死者瑞恩·梅里克的曾曾祖父开始,加州有1/10的市议员、州议员都和他们有关。
  瑞恩·梅里克虽然没有参政,选择做演员,但是他在梅里克家族的人缘极好,当年他出事惊动了整个加州政坛。
  州警、县警的局长全来了,fbi也派了助理局长坐镇,结果查了半年一点线索也没有找到。
  听说州警的局长没过多久就辞职了,圣莫妮卡分局和我们的前任局长被人举报贪污,现在还关在县监狱。
  当晚值班的巡警要么被开除,要么就在监狱跟局长作伴。,没有一个人倖免。
  就这样梅里克家族还没消气。
  只用了1年就把圣莫妮卡辖区的黑帮全给清理了。
  后来又动用人脉成立联合调查组,足足150人浪费了整整10年,花了几百万美元的经费,最后却什么都没查到。
  直到瑞恩·梅里克的曾祖父去世他们才放弃追查。
  一旦让他们知道你重启调查,而你又没能抓到凶手,他们肯定不会放过你。”
  “我想他们已经知道了。”
  李易相信艾弗森的“人品”。
  福斯科急得抓耳挠腮。
  “现在怎么办,要不去找局长?”
  “没用的。
  艾弗森是在规则范围內给我安排工作,就算局长也没有理由阻止。”
  “那就辞职,反正你也不缺钱。”
  “谁说我不缺钱!”
  李易蔑了福斯科一眼,低声道:“该死的好莱坞要18个月才给我结帐,我现在比你还穷。”
  “噢,我本来还想告诉你我下个月生日,有一款古驰皮带我惦记好久了。”
  “你以为我没看过你的个人信息,你今年的生日已经过了。”
  “what?
  你为什么要查我的个人信息?”
  福斯科眉头一皱,颇为不满。
  牢美皆注重隱私。
  李易指了指他怀里的卷宗,道:“我刚才不是说了吗,艾弗森给了我三个名额,让我自己挑选组员。
  汤普森已经同意……”
  “oh damn!!!
  你来真的?!”
  福斯科惊得从座椅上弹了起来。
  李易咧著嘴笑得很开心。
  有人陪著一起倒霉一起死,挺好的。
  福斯科见状顿时心如死灰,整张脸都垮了下来。
  “我以为我们是兄弟。”
  “所以才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为什么我只看见苦,没看见福?”
  “你来晚了。”
  福都被我享完了。
  “你是我见过最无耻的华裔。”
  “no,我现在是美国人。”
  李易学著寒国人的样子,做坏事就是宗主国人。
  福斯科气不打一处来。
  “另外两个倒霉蛋是谁?”
  “喏……”
  李易朝著门口抬了下头。
  只见日耳曼和她的搭档正一脸懵逼的大步走来。
  “我现在感觉好多了。”
  福斯科幸灾乐祸。
  李易欢快道:“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了吧,看见別人倒霉真的很快乐。”
  “可你的快乐是双倍的!”
  还是不公平!
  福斯科咬牙切齿。
  “从哪里入手调查?”
  “拋尸点,圣莫尼卡海滩。”
  ……
  圣莫尼卡海滩位於洛杉磯西部。
  入口处有一块著名的牌匾,標誌著66號公路终止於此。
  海滩沿岸则有一条著名的海滨步道,適合骑自行车、滑旱冰、散步或者慢跑。
  两旁有餐厅、咖啡馆、商店和租车点,顾客络绎不绝。
  南端有一个太平洋公园,配有太阳能摩天轮、云霄飞车、旋转木马,以及各种嘉年华游戏。
  北端则是钓鱼佬的天下,可以一边欣赏日落海景,一边欣赏街头艺人表演,一边思考要不要买条鱼来挽回顏面。
  不过李易並没有第一时间前往圣莫尼卡海滩。
  帕利塞兹公园。
  一处坐落於悬崖之上,可以俯瞰整个海滩和码头的绝佳之地。
  洛杉磯市民和游客皆喜欢来这里野餐,欣赏海景。
  “尸体是早上9点在海滩发现的。
  你们觉得凶手是在海滩弃尸,还是在这里弃尸,然后尸体隨著夜间洋流飘到了海滩。”
  李易四人站在悬崖边。
  福斯科至今没有消气,不想说话。
  日耳曼嫌弃的翻了个白眼,觉得李易的问题是在侮辱她的智商。
  唯有一位瓜子脸,金髮,容貌娇俏,举止极为可爱的白人女子,兴高采烈的举了下手,兴奋道:“肯定是在海滩,因为尸体身上无外伤,如果是在这里弃尸,水面会和水泥一样硬!”
  “bingo!
  你比他们聪明。”
  “哪有,这些都是日耳曼教官教我的。”
  女子笑得很开心,偷偷举起双拳,捧在脸旁转了转。
  李易喜欢她活泼的性格。
  当然,更重要的是四人中唯有女子的警衔比他低。
  他可以摆上司的架子。
  “走吧,去海滩看看。”
  “现在去有用吗,已经过去22年,什么证据都没了。”
  女子满心疑虑。
  李易看著她微微一笑。
  “那就要看你的魅力了,凯拉·克尔莫小姐。”
  “我的魅力?
  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