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小镇的精灵
  就在眾人聊天时,托马森跑了进来。
  “大人!大人!大消息!”
  维恩放下牛奶碗。
  “什么消息?”
  “精灵!有人在坟场那边捡到了一个精灵!”托马森的声音拔高了半度,“活的!还是隱身的!现在正在中央广场拍卖呢!全镇的人都去了!”
  维恩手里的碗停在半空。
  精灵。
  坟场。
  隱身。
  他的嘴角动了一下。
  某种不太好的预感在脑子里成型了。
  “去看看。”
  托马森愣了一下。
  “大人,您也感兴趣?”
  “嗯,很感兴趣。”
  维恩走出厨房,经过走廊的时候,梅菲尔正靠在墙上跟卡莎说著什么。看见他脸色不对,她收了声。
  “怎么了?”
  “没事。”维恩说。
  “你们在教堂待著,我出去一趟。”
  “我陪您去。”
  卡莎往前迈了一步。
  “不用。”维恩答道。
  卡莎的脚步停了,她退回梅菲尔身边。
  两小只追到门口。
  “主人!我也去!”
  “不行。”
  “为什么?”
  “小孩儿不能看。”
  维恩大步走出了教堂。
  托马森小跑著跟在后面,一边跑一边繫鞋带。
  “大人,您走慢点,我跟不上。”
  维恩放慢了半步。
  “拍卖什么时候开始的?”
  “半个时辰前。”托马森说,“听说是个猎户,天不亮去坟场那边下套,想抓几只兔子。结果兔子没抓著,在草丛里踢到个东西。软乎乎的,还叫了一声。他低头一看,什么都没有。伸手一摸,摸到个人。”
  他顿了顿。
  “那猎户当场就嚇尿了。后来冷静下来一想,隱身,这不是精灵吗?传说里的那种。他就把人扛回来了,现在在广场上,说要价五百金维恩盾,谁出价高卖给谁。”
  面板在这时弹了出来。
  【寒霜镇·中央广场·威尔福】
  【威尔福·当前状態:被当作精灵公开拍卖中。他此刻赤身裸体,侧躺在广场中央的草蓆上,双手被麻绳反绑在身后,脚踝也被捆住了。嘴里塞著一团破布,是猎户德里克从他自家围裙上扯下来的,还带著猪油味。】
  【他醒了。比预计醒得早。隱身药水的效力正在消退,他的身体正在从隱形状態中逐渐显现,目前从脚开始,已经现到膝盖了。预计再过一刻钟,全身都会显露出来。】
  【备註:威尔福此刻的心情已经超越了羞耻,进入了一种哲学层面的平静。他在想一个问题,女神是不是对他有什么意见?为什么同样的荒唐事,能在同一个人身上,在二十四小时之內,发生三次?】
  围观群眾越聚越多。
  消息传得比瘟疫还快,有人从镇南头专门赶来看,有人连早饭都没吃就来了。卖煎饼的大婶已经把摊子支到了广场边上,生意比平时好了三倍。
  中央广场已经围了好几层人。
  维恩从人群后面挤过去,一眼就看见了广场中央那根木桩。
  木桩上绑著一个人。
  不,不是一个“人”。
  是一个透明的轮廓。
  还露著一双白皙的脚。
  也不知道谣言是从谁先传起,围观的群眾纷纷去亲吻那双白皙的脚。听说那样能得到精灵的庇护。
  令维恩彻底无语的是。
  有的人甚至还伸出了舌头。
  面板再次浮现。
  【数学题:请计算威尔福·罗斯宾逊心里阴影面积。】
  有人在胸口画女神圣徽,有人闭著眼睛念念有词,有人舔完之后站起来,脸上的表情像是刚领受了圣餐。
  “感觉怎么样?”旁边有人问。
  “好多了!”舔过的人竖起大拇指,“我这头疼病,舔了一口就不疼了!”
  “真的假的?”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又一个人跪下去了。
  维恩闭上眼睛。
  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圣典第三章:“凡愚昧者,必行愚昧之事。”
  念完之后,他睁开眼。
  威尔福的脚已经现到脚踝了。
  那些还在排队的人浑然不觉。
  猎户德里克站在木桩旁边,双手抱胸,嘴角叼著一根乾草,表情很淡定。
  但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他本来以为能卖个五百金维恩盾就不错了,现在看这架势,五百?五百是起步价。光是收“亲脚费”,每个人收两个铜板,他已经收了快两百个铜板了。
  这还没算拍卖的钱。
  他在心里算了一笔帐:两百个铜板,换成银幣是两个,换成维恩盾是零点零零二。不对,算错了。两个铜板一个人,两百个人就是四百个铜板,四百个铜板是四个银幣,四个银幣是……
  他的数学不太好。
  但他知道,这买卖不亏。
  而且德里克很聪明,在还將“精灵”没有拉来中央广场之前,他就把每个脚趾都嗦了一遍。
  “来来来,別挤別挤,排好队!”德里克把嘴里的乾草吐掉,扯著嗓子喊,“精灵的脚,舔一口保平安!只要两个铜板!两个铜板你买不了吃亏,两个铜板你买不了上当!两个铜板,女神保佑你全家!”
  人群又往前涌了涌。
  维恩站在人群后面,沉默了很久。
  维恩深吸一口气,从人群后面挤过去。
  “让一让,让一让。”
  有人回头看见是他,愣了一下。
  “主教大人?”
  “嗯。”
  “您也是来舔精灵的?”
  维恩的脚步顿了一下。
  “不是。”
  “那您是来……”
  “来找猎户德里克的。”
  人群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维恩走到木桩前,蹲下来,看著那双已经现到小腿的“精灵脚”。
  威尔福的脚趾头动了一下。
  他在发抖。
  很快,德里克被维恩和托马森,带到了一个人少的角落,现场留给他的儿子驻守。
  “主教大人!”德里克走到维恩面前,笑容满面,“您也来看精灵了?”
  维恩看著他。
  “这是精灵?”
  “那当然!”德里克拍著胸脯,“您看他那皮肤,白得跟牛奶似的;您看他那脚,比我们家那口子的手还嫩;您看他那……”他顿了顿,“虽然现在只能看见脚,但以我多年的经验,这绝对是精灵,错不了!”
  维恩点了点头。
  “你见过精灵?”
  德里克的笑容僵了一瞬。
  “那……那倒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这是精灵?”
  德里克眨了眨眼。
  “这……这不是明摆著吗?隱身!精灵的看家本领!”
  维恩又点了点头。
  “精灵確实会隱身,但会隱身的不一定是精灵。”
  德里克的笑容开始发虚。
  “那……那还能是什么?”
  面板此刻弹了出来。
  【德里克·当前状態】
  【状態:信心开始动摇,但他不会承认自己搞错了。原因:承认搞错了就意味著退钱,退钱比杀了他还难受。他寧愿把“精灵”卖出去然后连夜跑路,也不愿意把到手的铜板吐出来。】
  【备註:他在想一个问题。如果这不是精灵,那是什么?想了两息,他放弃了这个念头。不管是什么,只要能卖钱,就是好东西。】
  维恩凑近德里克耳边,声音压得很低。
  “女神告诉我,那是镇长威尔福。”
  德里克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僵在原地。嘴唇哆嗦了两下,脸上的血色从脸颊褪到脖子,又从脖子褪到胸口。
  “镇……镇长?”
  “嗯。”
  “您……您確定?”
  “女神亲口说的。”
  德里克的脸从白变成了青,从青变成了绿。他转过身,弯下腰,一只手撑在墙上,另一只手捂住嘴。
  “呕……”
  他早上吃的那点东西全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