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背著十万现金还坚持上晚自习的富二代
  404宿舍,王大伟从操场回来就像丟了魂似的,整个人呆呆的。
  倒不是因为被宋鹰迷的失了智,实在是她太过耀眼,给我伟哥彻底整不自信了。
  平日里还不觉得什么,可迎新晚会之后,他才明白小宋同学的含金量。
  李默见他在床边上抽著闷烟,走过去伸出两根手指,这次,伟哥没有再发烟过来。
  “伟哥,你怎么了,咋还深沉上了呢?”
  “默哥,那两百块钱能还我吗?”王大伟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你他妈……”
  “开个玩笑。”王大伟摆摆手,“我理工第一深情是差这两百块钱的人吗?”
  没毛病啊,还是那个味儿……李默吐槽一句。
  王大伟继续说:“算了吧,我有自知之明,我註定是小宋同学得不到的男人。”
  李默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王大伟这傢伙这么开窍。
  这要搁在二十年后,高低得给你颁发一个“人间清醒”奖盃。
  多少人在感情里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撞到头破血流还跟自己说再坚持一下,感动了自己,噁心了別人。
  他倒好,从操场到宿舍楼这几百米就走完了从“我超爱”到“算了吧”的全过程。
  这心理建设能力,不去当情感博主都可惜了。
  不过话说回来,王大伟这种知难而退的心態,不纠缠、不內耗、不自我感动,认清形势放弃幻想,该撤就撤,止损比表白还快,多少人一辈子都学不会这个。
  有些人就是死轴,觉得放弃了就是认输,就是没面子,就是对不起自己付出的那些感情。
  可问题是,人家又没让你付出,你自己上头了怪谁?
  世上女人千千万,不行咱就换。
  李默在心里给王大伟竖了个大拇指,面上却不动声色,“伟哥,你能这么想,说明你离找到对的人又近了一步。”
  “为什么?”
  “因为你终於知道什么样的人是適合自己的。”
  王大伟翻了翻白眼,“別整这些有的没的,联谊的事儿怎么说?”
  我伟哥是不会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一整片森林的,他没那道德品质。
  “是啊,默哥,眼看著林峰这狗东西天天噁心我,我心里急啊。”孙亦城早就饥渴难耐了。
  “臥槽!谁是狗东西,你见不得哥们儿幸福美满是吧?”
  李默看著他们笑了笑:“这件事小宋同学既然答应,那就没问题,明天我再问问她。”
  ……
  迎新晚会圆满结束,宋鹰当时表演完就被舞蹈社的社长叫走了,一个小时后才回到宿舍。
  女生宿舍也不大,格局和男生那边差不多,六张床铺分上下铺,沿著两面墙排开,中间是一条窄窄的过道。
  推开门,室友正在嘰嘰喳喳地聊天。
  “我们的明星回来啦!”叫肖佩佩的室友第一个率先出声。
  “琪琪你快看,刚才宋鹰跳舞的时候,有没有觉得她美呆了!”
  点名的陆文琪坐在自己的床铺上,小鸡啄米似地点头,“我宣布,以后宋鹰就是我们大一新生的校花!”
  “谢谢大家。”宋鹰有些动容,她是一个很感性的人,能对真正的好朋友掏心掏肺的那种。
  她在意很多东西,只是她在意的方向,和大多数人不太一样。
  她不怎么在意男生怎么看她,他真正在意的是女生的看法。
  宋鹰觉得女生的讚美要贵重得多,因为女生不会无缘无故地夸你。
  她们夸你,要么是你真的值得,要么是她们真的喜欢你,或者两者兼有。
  宋鹰不想招惹任何女生的恶意,
  她想被喜欢,被这个宿舍里的女生喜欢,甚至被每一个女生喜欢。
  为此,她可以討好每一个人,也可以说她有点儿討好型人格。
  “我请大家喝水。”宋鹰把手里的塑胶袋举起来,里面是她在回宿舍路上从小卖部买的六瓶饮料。
  宿舍里顿时热闹起来了,肖佩佩第一个衝过来,在袋子里翻了翻,拿了一瓶冰红茶,拧开盖子就灌了一口。
  她含混不清地说:“宋鹰你太好了,跳舞跳得那么好还那么大方,你让我们怎么活?”
  宋鹰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佩佩就你会瞎说,你第一天还给我分家里带来的鱼乾呢,是你们好。”
  肖佩佩又接著道:“別的不说,今天晚上过后,想追你的男生肯定从这里排到了法国!”
  “唉……不像我们,大学四年怕是要一直单身咯。”
  另一个室友附和:“就是就是。”
  这时,宋鹰突然想起了王同学和李默的嘱託,她笑著说:“佩佩,不就是想谈对象嘛,简单呀。”
  “刚好我收到外语系有个男生宿舍想和我们联谊的邀请,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你们怎么想的,要不要答应他们?”
  “外语系?”肖佩佩顿时来了精神,“好啊!好啊!”
  宋鹰被她这反应逗笑了,把塑胶袋放在桌上,示意大家自己拿。
  肖佩佩一边说著“我都有了有了”,一边又不自觉地往袋子里瞟了一眼,像是在確认自己刚才拿的那瓶是不是最好喝的。
  陆文琪坐在自己的床铺上,膝盖上摊著一本翻了一半的言情小说。
  她听到联谊两个字的时候,脸上浮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有些害羞。
  “这样有些不太好吧,我们跟人家又不认识,突然一起吃饭,多尷尬啊。”
  肖佩佩立刻反驳,“哎呀琪琪,这有什么不好的,大家都是校友,认识一下怎么了?”
  “你不是天天嚮往言情小说里面的爱情嘛,机会送到你面前了你又怂了?”
  “我什么时候天天嚮往了。”陆文琪的脸更红了。
  “外语系啊……”另一个室友斟酌了一下,“他们是什么专业啊,有没有帅哥?”
  “这个很重要,得先打听清楚,別到时候去了发现全是歪瓜裂枣,那这顿饭吃得就太亏了。”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肤浅?”肖佩佩义正词严地批评她,然后话锋一转,“不过你说得对,確实应该先打听一下。”
  宋鹰看著这群室友七嘴八舌地討论著,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收起来。
  她觉得这个画面很美,不是因为大家在夸她或者围著她转,而是因为她喜欢看別人开心。
  “行了行了,別吵了。”宋鹰举起双手做了个向下压的手势,像乐队指挥在请乐手们安静下来,“我还没答应人家呢,不得先问问你们的意见吗?”
  “你们要是都不想去,我就回绝了。”
  “谁说不想去?”肖佩佩第一个表態。
  “我也没说不想去。”陆文琪的声音小得像蚊子,但態度已经很明確了。
  少女情怀总是湿,儘管受限於时代,表面再怎么矜持,但对爱情的憧憬还是无可替代的。
  “去不去都行,但如果有帅哥的话,我肯定去。”另一个室友依然坚持她的原则。
  说到这儿,宋鹰脑海里自动浮现出李默的脸颊,她顿了顿,“肯定是有帅哥的,我亲眼见过,这个不用操心。”
  “哪个专业?”室友追问。
  “经英三班。”
  “经英三班啊?”肖佩佩顿了顿,“那个背著十万现金,还坚持上晚自习的富二代好像也是这个班。”
  “对,刚好就是他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