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三个月
七月中旬,陆知行来成都整整三个月了。
这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八点起床,洗漱,下楼买早餐。在肥肠粉的摊子前,老板看到他,笑了:“帅哥,你来了三个月了嘛。”
“你还记得?”
“当然记得,你第一天来的时候,问我什么是节子,我卖了五年粉,第一次有人问这个问题。”
他笑了。
买完粉,他坐在摊子旁边的小凳子上,边吃边看手机。三个月前,他发的那条逃来成都了的帖子,现在已经有五百多个赞了。最新的评论是一个陌生人留的。
“你还在成都吗?好羡慕你的生活。”
他回了一条:“还在,不走了。”
吃完粉,他去了人民公园,老曾已经在了,面前摆著盖碗茶和一盘棋。
“来了?”
“来了。”
“今天下几盘?”
“两盘。”
他们开始下棋,三个月前,他连开局都不会。现在,他已经能跟老曾下得有来有回了。
第一盘,他贏了。
“你进步了”老曾说,“三个月前你连当头炮都不知道怎么走,现在能贏我了。”
“都是您教的好。”
“不是我教的好,是你学的认真。”老曾喝了口茶,“你这个人,有一个优点,你做事情很认真。不管是学做菜、学下棋,还是学成都的生活方式,你都很认真。”
“以前在大厂也是这样。”
“但你以前的认真是被迫的,现在的认真是主动的,不一样。”
他想了想,觉得老曾说得对。
在大厂的时候,他认真是因为不认真就会被淘汰。那种认真是焦虑驱动的,是恐惧驱动的。但现在,他学做菜、学下棋、学生活,是因为他想学,是因为这些东西让他快乐。
两种认真,本质完全不同。
中午,他去了一勺堂。方一勺正在研发新菜,看到他来了,招手让他过去。
“你来试试这个。”
桌上摆著一碗清汤,汤色清澈如水,但香气扑鼻。碗里是一棵小白菜,菜心翠绿,在清汤里显得格外鲜亮。
“开水白菜?”他问。
“对,你尝尝。”
他喝了一口汤。
鲜。
不是味精的那种鲜,而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层层叠叠的鲜,老母鸡的鲜、老鸭的鲜、火腿的鲜、乾贝的鲜,四种鲜味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他说不出来的、极其美妙的味道。
“好喝”他说。
“那当然,这碗汤我燉了六个小时。”方一勺得意地说,“你尝尝白菜。”
他夹起白菜,咬了一口。白菜是菜心最嫩的部分,焯水以后依然保持著脆嫩的口感。但更重要的是,白菜吸收了清汤的鲜味,每一口都是汤的味道。
“这就是川菜的精髓”方一勺说,“不是辣,不是麻,而是大道至简。最复杂的工艺,做出最简单的味道。”
“我能学会吗?”
“能,但是要时间。你现在基本功已经不错了,再练半年,应该就能做了。”
他点了点头。
下午,他去了散花书屋。唐糖正在整理书架,看到他来了,笑了:“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三个月了,来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庆祝我在成都住了三个月。”
唐糖笑了:“那確实值得庆祝。你想怎么庆祝?”
“不知道。你有什么建议?”
“我请你喝茶嘛。”唐糖从柜檯下面拿出一罐茶叶,“这是我珍藏的蒙顶甘露,雅安蒙顶山產的。平时我都捨不得喝,今天给你尝尝。”
她泡了两杯茶,递给他一杯。茶汤是淡绿色的,清澈透明。他喝了一口,—清、香、甘、鲜,四种味道在口腔里依次出现,最后融合成一种说不出的舒適。
“好茶。”
“那当然,蒙顶甘露是中国最古老的茶之一,有两千多年的歷史。古人说扬子江中水,蒙山顶上茶,说的就是这个茶。”
他们坐在书店里,喝著茶,聊著天。
“你来成都三个月了”唐糖说,“你觉得成都是什么样的城市?”
他想了很久,说:“成都是一座让人做自己的城市。”
“什么意思?”
“在杭州的时候,所有人都在追求同样的东西,升职、加薪、买房、买车。如果你不追求这些,別人会觉得你不正常。但在成都,你可以追求任何东西,你可以追求赚钱,也可以追求安逸;你可以追求事业,也可以追求生活,没有人会觉得你不正常”
唐糖点了点头:“你说得对,成都確实是一座包容的城市,它不会强迫你成为什么样的人,它允许你做自己。”
“你呢?”他问,“你为什么选择在成都开书店?”
唐糖想了想,说:“因为成都让我觉得,开书店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在其他城市不是吗?”
“不是,在北京上海,开书店是一件不赚钱的事情,別人会觉得你傻。但在成都,开书店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別人会觉得你酷。”
他笑了。
“你笑什么?”
“我觉得你说的对,成都確实是一座让人做自己的城市。”
他们又聊了很久,聊到了以后的打算,唐糖想把书店做大一点,办一些读书会和文化活动。陆知行想继续帮苏小曼做內容,记录更多普通人的故事。
“你有没有想过”唐糖说,“把你在成都的经歷写成一本书?”
“写书?”
“嗯,你每天都在写成都生活日记,记录你在成都的所见所闻。这些內容如果整理一下,可以变成一本书。”
他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好,我试试。”
从书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夕阳照在玉林路上,梧桐树的叶子被染成了金色。
他走在路上,想起了三个月前的自己,拖著一个二十寸的行李箱,站在双流机场的到达厅里,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现在,他知道了自己的方向。
他要在成都好好生活。
他要记录这座城市的故事。
他要找到值得做的事情。
“7月15日,晴。来成都三个月了,胃好了,身体好了,心情好了。学会了做十几道菜,认识了一群朋友,了解了这座城市。”
“三个月前,我逃来成都,三个月后,我觉得成都就是我的家。”
这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八点起床,洗漱,下楼买早餐。在肥肠粉的摊子前,老板看到他,笑了:“帅哥,你来了三个月了嘛。”
“你还记得?”
“当然记得,你第一天来的时候,问我什么是节子,我卖了五年粉,第一次有人问这个问题。”
他笑了。
买完粉,他坐在摊子旁边的小凳子上,边吃边看手机。三个月前,他发的那条逃来成都了的帖子,现在已经有五百多个赞了。最新的评论是一个陌生人留的。
“你还在成都吗?好羡慕你的生活。”
他回了一条:“还在,不走了。”
吃完粉,他去了人民公园,老曾已经在了,面前摆著盖碗茶和一盘棋。
“来了?”
“来了。”
“今天下几盘?”
“两盘。”
他们开始下棋,三个月前,他连开局都不会。现在,他已经能跟老曾下得有来有回了。
第一盘,他贏了。
“你进步了”老曾说,“三个月前你连当头炮都不知道怎么走,现在能贏我了。”
“都是您教的好。”
“不是我教的好,是你学的认真。”老曾喝了口茶,“你这个人,有一个优点,你做事情很认真。不管是学做菜、学下棋,还是学成都的生活方式,你都很认真。”
“以前在大厂也是这样。”
“但你以前的认真是被迫的,现在的认真是主动的,不一样。”
他想了想,觉得老曾说得对。
在大厂的时候,他认真是因为不认真就会被淘汰。那种认真是焦虑驱动的,是恐惧驱动的。但现在,他学做菜、学下棋、学生活,是因为他想学,是因为这些东西让他快乐。
两种认真,本质完全不同。
中午,他去了一勺堂。方一勺正在研发新菜,看到他来了,招手让他过去。
“你来试试这个。”
桌上摆著一碗清汤,汤色清澈如水,但香气扑鼻。碗里是一棵小白菜,菜心翠绿,在清汤里显得格外鲜亮。
“开水白菜?”他问。
“对,你尝尝。”
他喝了一口汤。
鲜。
不是味精的那种鲜,而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层层叠叠的鲜,老母鸡的鲜、老鸭的鲜、火腿的鲜、乾贝的鲜,四种鲜味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他说不出来的、极其美妙的味道。
“好喝”他说。
“那当然,这碗汤我燉了六个小时。”方一勺得意地说,“你尝尝白菜。”
他夹起白菜,咬了一口。白菜是菜心最嫩的部分,焯水以后依然保持著脆嫩的口感。但更重要的是,白菜吸收了清汤的鲜味,每一口都是汤的味道。
“这就是川菜的精髓”方一勺说,“不是辣,不是麻,而是大道至简。最复杂的工艺,做出最简单的味道。”
“我能学会吗?”
“能,但是要时间。你现在基本功已经不错了,再练半年,应该就能做了。”
他点了点头。
下午,他去了散花书屋。唐糖正在整理书架,看到他来了,笑了:“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三个月了,来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庆祝我在成都住了三个月。”
唐糖笑了:“那確实值得庆祝。你想怎么庆祝?”
“不知道。你有什么建议?”
“我请你喝茶嘛。”唐糖从柜檯下面拿出一罐茶叶,“这是我珍藏的蒙顶甘露,雅安蒙顶山產的。平时我都捨不得喝,今天给你尝尝。”
她泡了两杯茶,递给他一杯。茶汤是淡绿色的,清澈透明。他喝了一口,—清、香、甘、鲜,四种味道在口腔里依次出现,最后融合成一种说不出的舒適。
“好茶。”
“那当然,蒙顶甘露是中国最古老的茶之一,有两千多年的歷史。古人说扬子江中水,蒙山顶上茶,说的就是这个茶。”
他们坐在书店里,喝著茶,聊著天。
“你来成都三个月了”唐糖说,“你觉得成都是什么样的城市?”
他想了很久,说:“成都是一座让人做自己的城市。”
“什么意思?”
“在杭州的时候,所有人都在追求同样的东西,升职、加薪、买房、买车。如果你不追求这些,別人会觉得你不正常。但在成都,你可以追求任何东西,你可以追求赚钱,也可以追求安逸;你可以追求事业,也可以追求生活,没有人会觉得你不正常”
唐糖点了点头:“你说得对,成都確实是一座包容的城市,它不会强迫你成为什么样的人,它允许你做自己。”
“你呢?”他问,“你为什么选择在成都开书店?”
唐糖想了想,说:“因为成都让我觉得,开书店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在其他城市不是吗?”
“不是,在北京上海,开书店是一件不赚钱的事情,別人会觉得你傻。但在成都,开书店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別人会觉得你酷。”
他笑了。
“你笑什么?”
“我觉得你说的对,成都確实是一座让人做自己的城市。”
他们又聊了很久,聊到了以后的打算,唐糖想把书店做大一点,办一些读书会和文化活动。陆知行想继续帮苏小曼做內容,记录更多普通人的故事。
“你有没有想过”唐糖说,“把你在成都的经歷写成一本书?”
“写书?”
“嗯,你每天都在写成都生活日记,记录你在成都的所见所闻。这些內容如果整理一下,可以变成一本书。”
他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好,我试试。”
从书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夕阳照在玉林路上,梧桐树的叶子被染成了金色。
他走在路上,想起了三个月前的自己,拖著一个二十寸的行李箱,站在双流机场的到达厅里,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现在,他知道了自己的方向。
他要在成都好好生活。
他要记录这座城市的故事。
他要找到值得做的事情。
“7月15日,晴。来成都三个月了,胃好了,身体好了,心情好了。学会了做十几道菜,认识了一群朋友,了解了这座城市。”
“三个月前,我逃来成都,三个月后,我觉得成都就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