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活捉马鹿的损招
“大力哥,我发现大傢伙了,你快跟我走,呀,枪!!!”
庞大春一惊一乍地朝这边跑。
即將靠近李大力之际,庞大春一眼看到了李大力手里步枪。
“大力哥,这是啥枪啊,咋这么怪呢?”
庞大春前言不搭后语,一双眼睛直勾勾盯著李大力肩膀的步骑枪。
“不是,你说你发现了大傢伙,啥玩意啊?”
李大力纳闷道。
“鹿,贼老大的鹿。”
被李大力这么一问,庞大春张开双臂,夸张形容他在山里看到的大傢伙。
这两天,李大力一直留在老宅。
没人陪著玩了。
百无聊赖的庞大春一个人进山打些家雀,山鸡填肚子。
今个一早,庞大春看到了一头庞然大物。
长得可大可大了。
“这玩意头上是不是老多角了?”
李大力心头一动。
“大力哥,你咋知道?我懂了,你肯定会算命。”
庞大春自问自答道。
“算个六的命,你看的大鹿叫作八叉鹿,头上的角分八个叉,大名叫马鹿。”
“別磨嘰了,赶紧带我去瞅瞅。”
正想著找点东西试试枪,没想到傻兄弟运气这么好,竟然看到了马鹿的踪跡。
而且还是落单的马鹿。
这下算是掏上了。
庞大春连忙点头,跑到前面主动带路。
刚一进山,李大力便哭笑不得。
傻兄弟还是那个傻兄弟。
永远不会將注意力放到一件事情上面。
进山没多久。
庞大春掏出弹弓子,说要和李大力比比枪法。
一只五彩斑斕的花尾榛鸡,成了傻狍子的“枪下亡魂”。
一发石子打出去。
花尾榛鸡连翅膀都没来得及扑棱,就被石子击中了脑瓜子。
与此同时。
草丛里跑出一只野兔。
“大力哥,这是我新练的本事,你瞅,闭著眼睛射兔子。”
也不管李大力想不想看,庞大春瞥了一眼兔子的逃跑位置,隨即闭上眼睛拉动弹弓射击。
“咻……”
石头子跟长了眼睛似的,准確无误地击中兔腰。
“嘶!”
李大力倒吸一口凉气,这上哪说理去。
傻兄弟竟然误打误撞,搞懂了射击提前量。
自己枪法好。
是因为两世为人,前辈子没少玩枪。
庞大春打的射击提前量,完全就是自己琢磨出来。
“大力哥,咋样,我弹弓子准吧?”
庞大春乐得鼻涕泡都快出来了。
“准,比枪还准,大春听话,大力哥服了,咱们赶紧去找大鹿吧。”
李大力哄著庞大春,称讚傻兄弟弹弓子天下无敌。
好说歹说,庞大春总算不再三心二意。
领著李大力走到一处背阴的山坳,庞大春忽然停下脚步,一脸懊恼地说道:“大力哥,咱们来晚了,我刚才还看到那傢伙在这里吃草。”
“没事,它没走远。”
眼前的地面杂草被踩得东倒西歪,並且留著大量的蹄印。
足以说明。
马鹿確实在这里觅食。
而且通过痕跡判断,马鹿离开的时间並不久。
深深浅浅地脚印连成一串,一直往林子深处延伸。
马鹿这玩意在东北老林子里,那就是行走的金山。
一头成年公马鹿,肩高足有一米四五。
体长两米开外,体重少说也有三四百斤。
浑身腱子肉,跑起来跟牛犊子似的。
鹿角值钱。
鹿茸血更是滋补圣品。
供销社和黑市都抢著收。
更別说鹿鞭,鹿心这些稀罕东西了。
隨便一样都能卖不少钱。
一头成年公马鹿,顶得上十只狍子。
“真的假的?大力哥,咱们赶紧追吧,別让它跑了。”
听说马鹿没跑远,庞大春重新燃起了希望。
“別出声,跟我来。”
李大力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顺著蹄印往前摸。
走了大概一百多米。
两人越过一片茂密的小树林,终於看到了那头马鹿。
那是一头体型极其壮硕的公马鹿。
肩高差不多到李大力的胸口,头上长著一对分叉的大角。
枝杈分明,看起来威风凛凛。
此刻,马鹿悠閒地啃食著地上的青草,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李大力心头狂喜,手指都开始发抖。
三四百斤的大傢伙,全身上下就没有不值钱的地方。
打一头下来,比卖十张狍子皮都赚。
紧接著,李大力眼珠子转得飞快。
心里拨拉著算盘珠子。
马鹿值钱是值钱,但是体型太大了。
一枪崩不死,它要是发了狂衝撞过来。
头上的鹿角和刀子一样锋利。
挨上一下。
別说李大力要被捅破肚子,人高马大的庞大春也得肠穿肚烂。
至於说用枪打。
打身子,鹿皮可就毁了。
53步骑枪用的是全威力弹。
顾名思义,威力贼大。
而且这鹿要是死了,血也就不新鲜了。
鹿血可是最值钱的东西之一。
“不能打死,必须活捉。”
李大力犹豫再三,目光从马鹿的头顶,一直看到脚下。
“嘿嘿嘿,有招了。”
紧紧盯著马鹿的襠部,李大力计上心头。
“大春,瞅见马鹿肚子底下的蛋蛋没有?就是两条后腿中间,那个滴了噹啷的玩意。”
“用弹弓子瞄准给打那地方。”
李大力满脸坏笑。
既然要活抓,就不能有任何破损。
而马鹿又不同用於梅花鹿。
几百斤的分量,近身肉搏根本撕扯不过它。
这个时候,只有用下三烂的阴招了。
“大力哥,要是把它蛋蛋打碎了咋办啊?我爹说野兽的蛋蛋可补了,贼好吃。”
庞大春一脸不情愿。
这么大的蛋,肯定好吃。
“活爹啊,这个时候就別想著吃了。”
李大力哭笑不得道:“这玩意再好吃,还能有红烧肉,锅包肉,熘肉段,尖椒干豆腐好吃?听我的,事成之后,哥领你吃大餐。”
襠部不但是人类神经最敏感的地方。
对於野兽而言,也怕猴子偷桃。
只要命中这里,任你马鹿健壮如牛。
短时间內也会的疼得全身无力。
跑不动,二人就有机会扑上去活捉。
“大力哥,我听你的,你让我打那,我就打那。”
被李大龙一番洗脑,庞大春点头如啄米。
捡起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拿著手里比画著前头的马鹿。
感觉大小合適。
庞大春拉动弹弓,瞄准马鹿的襠部。
李大力则是端著枪。
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庞大春失手,没能击中马鹿的蛋蛋,李大力会立刻补枪。
庞大春一惊一乍地朝这边跑。
即將靠近李大力之际,庞大春一眼看到了李大力手里步枪。
“大力哥,这是啥枪啊,咋这么怪呢?”
庞大春前言不搭后语,一双眼睛直勾勾盯著李大力肩膀的步骑枪。
“不是,你说你发现了大傢伙,啥玩意啊?”
李大力纳闷道。
“鹿,贼老大的鹿。”
被李大力这么一问,庞大春张开双臂,夸张形容他在山里看到的大傢伙。
这两天,李大力一直留在老宅。
没人陪著玩了。
百无聊赖的庞大春一个人进山打些家雀,山鸡填肚子。
今个一早,庞大春看到了一头庞然大物。
长得可大可大了。
“这玩意头上是不是老多角了?”
李大力心头一动。
“大力哥,你咋知道?我懂了,你肯定会算命。”
庞大春自问自答道。
“算个六的命,你看的大鹿叫作八叉鹿,头上的角分八个叉,大名叫马鹿。”
“別磨嘰了,赶紧带我去瞅瞅。”
正想著找点东西试试枪,没想到傻兄弟运气这么好,竟然看到了马鹿的踪跡。
而且还是落单的马鹿。
这下算是掏上了。
庞大春连忙点头,跑到前面主动带路。
刚一进山,李大力便哭笑不得。
傻兄弟还是那个傻兄弟。
永远不会將注意力放到一件事情上面。
进山没多久。
庞大春掏出弹弓子,说要和李大力比比枪法。
一只五彩斑斕的花尾榛鸡,成了傻狍子的“枪下亡魂”。
一发石子打出去。
花尾榛鸡连翅膀都没来得及扑棱,就被石子击中了脑瓜子。
与此同时。
草丛里跑出一只野兔。
“大力哥,这是我新练的本事,你瞅,闭著眼睛射兔子。”
也不管李大力想不想看,庞大春瞥了一眼兔子的逃跑位置,隨即闭上眼睛拉动弹弓射击。
“咻……”
石头子跟长了眼睛似的,准確无误地击中兔腰。
“嘶!”
李大力倒吸一口凉气,这上哪说理去。
傻兄弟竟然误打误撞,搞懂了射击提前量。
自己枪法好。
是因为两世为人,前辈子没少玩枪。
庞大春打的射击提前量,完全就是自己琢磨出来。
“大力哥,咋样,我弹弓子准吧?”
庞大春乐得鼻涕泡都快出来了。
“准,比枪还准,大春听话,大力哥服了,咱们赶紧去找大鹿吧。”
李大力哄著庞大春,称讚傻兄弟弹弓子天下无敌。
好说歹说,庞大春总算不再三心二意。
领著李大力走到一处背阴的山坳,庞大春忽然停下脚步,一脸懊恼地说道:“大力哥,咱们来晚了,我刚才还看到那傢伙在这里吃草。”
“没事,它没走远。”
眼前的地面杂草被踩得东倒西歪,並且留著大量的蹄印。
足以说明。
马鹿確实在这里觅食。
而且通过痕跡判断,马鹿离开的时间並不久。
深深浅浅地脚印连成一串,一直往林子深处延伸。
马鹿这玩意在东北老林子里,那就是行走的金山。
一头成年公马鹿,肩高足有一米四五。
体长两米开外,体重少说也有三四百斤。
浑身腱子肉,跑起来跟牛犊子似的。
鹿角值钱。
鹿茸血更是滋补圣品。
供销社和黑市都抢著收。
更別说鹿鞭,鹿心这些稀罕东西了。
隨便一样都能卖不少钱。
一头成年公马鹿,顶得上十只狍子。
“真的假的?大力哥,咱们赶紧追吧,別让它跑了。”
听说马鹿没跑远,庞大春重新燃起了希望。
“別出声,跟我来。”
李大力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顺著蹄印往前摸。
走了大概一百多米。
两人越过一片茂密的小树林,终於看到了那头马鹿。
那是一头体型极其壮硕的公马鹿。
肩高差不多到李大力的胸口,头上长著一对分叉的大角。
枝杈分明,看起来威风凛凛。
此刻,马鹿悠閒地啃食著地上的青草,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李大力心头狂喜,手指都开始发抖。
三四百斤的大傢伙,全身上下就没有不值钱的地方。
打一头下来,比卖十张狍子皮都赚。
紧接著,李大力眼珠子转得飞快。
心里拨拉著算盘珠子。
马鹿值钱是值钱,但是体型太大了。
一枪崩不死,它要是发了狂衝撞过来。
头上的鹿角和刀子一样锋利。
挨上一下。
別说李大力要被捅破肚子,人高马大的庞大春也得肠穿肚烂。
至於说用枪打。
打身子,鹿皮可就毁了。
53步骑枪用的是全威力弹。
顾名思义,威力贼大。
而且这鹿要是死了,血也就不新鲜了。
鹿血可是最值钱的东西之一。
“不能打死,必须活捉。”
李大力犹豫再三,目光从马鹿的头顶,一直看到脚下。
“嘿嘿嘿,有招了。”
紧紧盯著马鹿的襠部,李大力计上心头。
“大春,瞅见马鹿肚子底下的蛋蛋没有?就是两条后腿中间,那个滴了噹啷的玩意。”
“用弹弓子瞄准给打那地方。”
李大力满脸坏笑。
既然要活抓,就不能有任何破损。
而马鹿又不同用於梅花鹿。
几百斤的分量,近身肉搏根本撕扯不过它。
这个时候,只有用下三烂的阴招了。
“大力哥,要是把它蛋蛋打碎了咋办啊?我爹说野兽的蛋蛋可补了,贼好吃。”
庞大春一脸不情愿。
这么大的蛋,肯定好吃。
“活爹啊,这个时候就別想著吃了。”
李大力哭笑不得道:“这玩意再好吃,还能有红烧肉,锅包肉,熘肉段,尖椒干豆腐好吃?听我的,事成之后,哥领你吃大餐。”
襠部不但是人类神经最敏感的地方。
对於野兽而言,也怕猴子偷桃。
只要命中这里,任你马鹿健壮如牛。
短时间內也会的疼得全身无力。
跑不动,二人就有机会扑上去活捉。
“大力哥,我听你的,你让我打那,我就打那。”
被李大龙一番洗脑,庞大春点头如啄米。
捡起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拿著手里比画著前头的马鹿。
感觉大小合適。
庞大春拉动弹弓,瞄准马鹿的襠部。
李大力则是端著枪。
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庞大春失手,没能击中马鹿的蛋蛋,李大力会立刻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