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皇的责任
  齐祸水也是俏脸微寒,真恨不得给紫府的老嫗两拳。
  说什么紫府的圣女,端庄淡雅,那就不是讽刺她是个南岭的妖女,刁蛮任性嘛。
  一个破落户,高傲什么?
  紫府圣女,虽还未见面,却已得罪了她。
  “殿下,若是有空,妙依在仙人楼,摆下了宴席,请大家一聚如何?”
  切石到中途,一个绝代丽人来了。
  她一袭白衣,十四五的样子,冰肌玉骨、好似九天仙子。
  周身环绕著一股道韵,与自然合一,高雅出尘,分明出自妙欲庵,却有一种神圣不可褻瀆之感。
  这是一个八方玲瓏的人物,很能照顾眾人的情绪,一一邀请。
  吐气如兰,带著玫瑰般的清香,温婉如水。
  “坏了,遇上对手了,这是个狐狸精!”
  齐祸水心惊,这个女子,明显就是个绿茶。
  可只怕,男人就吃这一套,温柔刀,能刮人骨。
  可一时之间,也没什么好办法,相对女汉子,大大咧咧,是她的本性,难以改变。
  “好,大家聚一聚。”
  小妖精还没说啥呢,妖月空,就先答应了下来。
  他也很了解一下,这个收走了自己表妹芳心的男子,是何等人物。
  不多时,数十枚石料,全部切完,风易收穫颇丰,不由心情大好。
  他也正想见识一下东荒的人杰,便答应了下来。
  这是一场天骄小聚,一行眾人,都是人中龙凤,走到一起,如诸神下凡。
  “诸位贵客,请跟我来!”有美丽的少女修士飞出,主动迎了上来。
  仙人楼,是一座很宏伟的宫闕,高悬在天穹上。
  站在这里,可以俯瞰方圆十万里,见人间万象,山河壮丽。
  其內部自成空间,非常广阔,种著各种花草,有四季之景。
  安妙依,早已选好了位置,在九十九楼,梅花傲雪,冰雪怡人。
  花林之下,放著玉石铸成的石桌,无比精美。
  这个地方,是荒古姜家的產业,自然选址极佳。
  “登高而望远,以万象炼心,这个地方。。。”
  风易站在阁楼上,俯瞰大地,天眼运转,原本想要说一番风景,却戛然而止。
  他看到了一些事,心有戚戚然,停住了话语。
  一个小女孩,攒了好几天的零钱,满心欢喜的,给生病的母亲,买了一个烙饼。
  一个父亲,將要死了,也捨不得花钱,將最后的遗產,留给儿子,希望他更好。
  一点一滴,最平凡、最朴素、带著温暖与爱的事跡,却让风易都酸涩了,心中波涛万丈。
  他回想起自己前世,也是一个普通人,被九九六拷打,被时代的大浪裹挟。
  其实与这些凡人,本质是一样的。
  我命如飞蛾,向死爭一线天光!
  物伤其类、人爱其亲,风易第一次,觉得有些伤感。
  他真正认识到了,风临天、夏小小、齐祸水、风凰、还有其他的亲人,族人,亿万眾人。
  不是一个个数据,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是超然的,是穿越者,天命之子。
  可如今,才算真正融入这个世界,成为一个最平凡,最真实的人,有了灵魂。
  “虽与我无关,可物伤其类,与心何忍,天下苍生这一桩因果,我接了!”
  他意如潮涌,拷问自己的本心。
  而后,便想到了黑暗动乱,亿万生灵喋血,无尽星海成空。
  在书中,这只是寥寥几章,不值一提,可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想到那些有血有肉的人,那些人性的温暖。
  风易突然明白了,人皇这两个字,代表了什么。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
  承住这天下的因果,他才有资格,去做人皇!
  不就是禁区吗,不就是两百年成道吗?
  这一纪元,古来无人成功,他来开创一个神话!
  华夏人的骨子里,是浪漫的,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为了伟大的理想与事业,何牺一死!
  “殿下,这是沧江的龙鱼,一生都在逆流而上,从未停滯过,最是鲜美,你可以尝尝。”
  见风易回过神来,安妙依走上前来,递过来一碗鱼汤。
  仙人楼,其菜单很有特色,食材的神韵,未必天下第一。
  可单以味道论,却是一绝,吃上一口,可让人回味三日。
  安妙依很会察言观色,让每一个人都如沐春风,就是齐郡主,都少了几分敌意。
  毕竟,她在平等的照顾每一个人,介绍菜餚,谁又能说什么。
  “好。”
  风易接著白玉小碗,偿了一下,当真是入口即化。
  有一种空前绝后的鲜味,让人有一种神魂出窍的衝动。
  不由讚嘆了一声,仙人宴,还真是名不虚传。
  “我听说,荒古姬家,雪藏了一位神体,非常厉害,號称同代无敌!”
  在场眾人,都是人中俊杰,身份非凡,消息灵通。
  一个黑髮男子,一袭青衣,给人一种谦谦君子之感。
  不过,仔细用神觉去感应,又会觉得,並非如此。
  这个人,名叫万剑一,是万初圣子,他们这一脉的传承,繁奥精深。可驶使混沌,到了后期,非常可怕。
  “天下之大,五域之广,谁敢称第一,不说其他地域,就是东荒,也有可胜过他的人。”
  齐祸水莞尔一笑,並不认可这种说法。
  她出身高贵,尤其是其兄长,生猛得一踏糊涂,对神体並不看重。
  不像其他人,把神体看得比天高,比海重。
  东荒,经歷了数万年,大成神王治世的时代,已经形成思维惯性了。
  “也是,据我所知,荒古姜家,也有类似的生灵,深不可测。”
  另一人点头,他身材魁梧,面相清奇,像是一头狂狮。
  颇有点前世钟馗,或者门神的味道,可却没有人会轻视他。
  他名叫玄霄,是九霄圣子,能在东荒亿万生灵中,脱颖而出,已经说明了问题。
  “不显山不露水,从未有过战绩,但绝对是东荒年轻一代,最强大的天骄。“
  提到姜家,这个北域霸主,青衣小蛟王,神色都凝重了几分。
  也是深有同感,他曾见过姜逸飞,极尽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