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发现大猎物
  翌日。
  沈梦瑶敲响房门,秦风和花千雪这才起床。
  “夫君,我来服侍您穿衣服吧。”
  沈梦雨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姐姐不用,有我就行了。”
  花千雪慌忙阻止,不情愿的为秦风穿著衣服。
  她和秦风现在是坦诚相见,昨晚的战场更是相当凌乱,让沈梦雨看到,又得开她的玩笑。
  “千雪,你越来越懂事了。”
  秦风打趣的托起花千雪的下巴,欣赏著那绝美的小脸。
  “少来!”
  花千雪冷声道:“要不是你昨天救了我们,我才不会伺候你。”
  “哼!”
  花千雪冷哼一声,转身向外面走去。
  “嘴硬身软,还是和以前一样。”
  秦风无奈摇头,跟著走了出去。
  “夫君!”
  沈梦雨和秋水同时向秦风打招呼,花千雪坐在凳子上,拿著木棍烧火,顺势白了秦风一眼。
  秦风看著三个美娇妻,心中一阵感慨。
  古代是穷一点,不过三妻四妾这点还是不错。
  “好香啊。”
  锅盖掀开,肉香和米香立刻飘荡了出来,引得几人肚子咕咕直叫。
  “家里还有两斤糙米,配上昨晚的肉汤,我做成了肉粥,快过来喝吧。”
  莫秋水端著有裂痕的两个破碗,给两人盛了两碗。
  “妹妹多吃点,昨晚你辛苦了。”
  莫秋水將饭递过去,关心道。
  “姐姐,你说什么呢。”
  想起昨晚的事情,花千雪顿时俏脸泛红。
  “夫君,你必须多吃点,你昨晚更累。”
  “你是家里顶樑柱,我们以后的日子都靠你了。”
  沈梦雨在锅里找到一块剩肉,放到了秦风碗里。
  “你们也吃,这么多呢,你们愣著干什么,赶紧吃。”
  秦风命令两人也吃,两人本就听话,被这一喊,连忙各自盛了一碗。
  在这周围都吃不起饭的荒年,看著三位美娇妻喝著肉粥,秦风露出满意的笑容。
  三女微笑注视著秦风,心中美滋滋的,这才是老公该有的样子。
  隨后,秦风又查看一下家里的余粮,也就剩下一些糙米了。
  吃完粮食就卖媳妇,原主是一点都不想努力。
  三位媳妇的衣服也都打了不少补丁,在这寒冷的边关,房子还漏著风。
  好在外面柴火准备了不少,四人勉强没被冻死。
  “夫君,要不我陪你上山打猎吧,你一人太辛苦了。”
  “现在我有力气了,我可以帮你。”
  花千雪推门走进里屋,再次提议跟著秦风上山打猎。
  “真不用。”
  “你在家照看好梦雨和秋水,我一人去就行了。”
  “那五天的时间,你真能弄来三百斤猎物吗?”
  “家里的余粮也不多了,你一人真的可以吗?”
  花千雪担心到时候凑不齐猎物,她们真就要被发配为奴了。
  她们都肩负著血海深仇,现在都靠著秦风,秦风不能出事,她们想好好活下去。
  秦风的改变,也让她看到了报仇的希望。
  “放心,我说了让你们过好日子,就会让你们过好日子。”
  秦风拍拍花千雪的肩膀,转身去了柴房。
  日子穷苦,他要改变一下打猎的计划。
  三百斤猎物不少,要想办法去山林深处找找,有土匪也不行。
  要想过上好日子,必须拼命,狠狠地拼命。
  翻找父亲留下的工具箱,秦风用照著前世记忆,做了一个牢固的弹弓架子。
  用昨晚的兽皮包裹住,再用兽筋当做弹弓绳子,可以打一些小的猎物。
  弹弓用石子就行,这样能就地取材,消耗少一些。
  他前世是全省弹弓冠军,打麻雀一打一个准,野鸡更是手到擒来。
  选了几根上好的榆木,经过打磨,秦风弄了两个弩弓的架子,將父亲留下的弯弓改变一下,组装成弩弓。
  原主的记忆告诉他,现在这里还没有弩弓,只有弓箭,发明还处於很原始的状態。
  拿来兽筋当做弩弓弓弦,再用兽皮缠绕弩身,使其更加牢固。
  再用铁块充当望山,正好可以瞄准。
  秦风又弄一个小號的弩弓,让千雪用来防身。
  大的弩弓有两个位置,一个短距离射击,手就能搭上弓弦,大的要靠双脚,可以一下射击一百多步,而且力度极大。
  將箭矢的箭头又打磨了一番,將仅有的十几根箭矢装进箭袋,拿著小弩弓向屋里走去。
  “千雪,你拿好这个,碰到危险可以用它射击。”
  “这弓弩比弓好用,顺著望山瞄准就行了。”
  秦风给花千雪做了做样子,又给了她几根小的箭矢。
  “夫君,这是什么啊,你怎么弄得?”
  花千雪惊讶的看著,这弓弩操作简单,要是批量生產,配发军队,那可就太恐怖了。
  “不用想那么多,你知道怎么用就行了。”
  “守好家,谁来找麻烦,就顺著望山射他。”
  秦风又比划了一下,背著弩弓走了。
  家里的粮食也快没有了,这次要想办法多搞一点猎物,爭取换些粮食回来。
  还有五天的时间,时间还来得及。
  秦风一边走一边想著,很快来到了山林边缘。
  “这次一定要去里面看看。”
  秦风乾脆直奔山林里面行去,那里猎物更多,选择更多。
  当然,碰到土匪的机率也更大。
  而,就在秦风走进山林的时候,赵龙和赵虎在后面悄悄跟了上来。
  “看看这废物是怎么打猎的,抢他的猎物,要是能顺手宰了他,他的媳妇还是我们的。”
  赵龙低声说著,赵虎眼中闪过一丝狠色。
  秦风一路隱藏气息,直奔山林里面而去,一下走了十几里才到山林里面。
  “这傢伙跑进里面了,胆子也太大了,碰到土匪就完了。”
  远处赵龙有些担心起来。
  “大哥,怕什么,他一个废物敢去,我们为什么不敢去。”
  “跟上去,在里面杀了他,就说土匪杀的,正好可以借刀杀人。”
  赵虎眼中闪过一丝阴狠之色,两人相视一笑,默认心中想法。
  秦风继续前行,很快就找到了野兽的线索。
  “这是梅花鹿尿的味道,这里有梅花鹿出没。”
  秦风嘴角掀起一抹笑容,终於找到想要的猎物了。
  梅花鹿浑身是宝,还是大补之物,那可是能卖上大价钱的。
  秦风顺著味道跟上去,果然发现了梅花鹿。
  “两只雄鹿,大收穫啊。”
  秦风偷偷看过去,发现竟是两只雄鹿在那低头吃草。
  梅花鹿警惕性很高,听到一点动静就会逃跑,想要一下猎杀两只很难。
  “罢了,贪多嚼不烂,两只一起也带不走,猎杀一只就行。”
  秦风打定主意,悄悄將弩箭放在了弩弓上,拉到最大射程,悄悄瞄准了其中一只。
  不能有一点动静,不然梅花鹿就跑了。
  这个距离是远了一点,不过好在这次带了弩弓,这就好比古代狙击枪了,应该可以拿下。
  “妈的,秦风那傢伙拿的什么东西?”
  赵龙远远看到了弩弓,记忆力好像並没有这样的武器装备,猎户大多都是弓箭。
  “这傢伙还真是幸运,竟让他找到了梅花鹿,这可是宝贝。”
  “不过这么远的距离,他能射中吗?”
  赵虎入神看著,有些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