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杀人,第一把枪到手!
  第二天,
  楚胜一大早来到了公司。
  “老板早!”
  “老板早!”
  杰森、威尔逊、莱昂他们,一个个早早来到了。
  “叮……昨晚你做了一场別开生面的团建……”
  “威尔逊忠诚度+2……”
  “莱昂忠诚度+2……”
  “杰森忠诚度+4……”
  “……”
  系统提示虽迟但到。
  楚胜坐在办公室,无聊地看了一下昨天的订单、收入、支出……
  10点多,
  “胜哥,要饭的时间到了!”丁讲师的电话,如往日一般准时到来。
  “马上到。”
  楚胜和莱昂、米歇尔打了个招呼,提脚离开公司。
  米歇尔:“老板,你去哪?”
  楚胜:“討饭吃。”
  莱昂:“为什么还要去討饭吃?”
  楚胜一身正气,满脸悲悯:“为了省钱养活你们。”
  莱昂、米歇尔:→_→|||
  老板,你人挺好的,就是有点小调皮。
  ……
  20分钟后,
  楚胜还没抵达目標——拉普拉西塔教堂,就接到了丁讲师的电话。
  “胜哥,快来啊,教堂这边的志愿者中,有一个美女!”
  “丁讲师,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接班人,你能不能別这么猥琐啊!我要严肃批评你了!”
  “但是她真的很漂亮啊!”
  “是吗?”
  “真的!”
  “好,我马上到。”
  “……”
  很快,楚胜就来到了拉普拉西塔教堂外面。
  “老板~~”
  “老板~~~”
  不少黑人、白人流浪者,跟楚胜打招呼。他们都是阳光公司的日结员工,一边给公司干活赚钱,一边领福利餐。
  不过,这个画面有点抽象。
  喊著老板,结果老板还来领救济餐。
  这老板到底有多穷啊!
  受到“忠诚度光环”的影响,这些员工忠诚度只升不跌,於是就对楚胜十分尊敬,言听计从。
  从这个来讲,“忠诚光环”的作用,並不比超凡个体差。
  楚胜和丁讲师见了面。
  此时,这里已经大排长龙,起码有100多个流浪汉在排队。
  “就是那里了……哇~~~真的漂亮啊。”
  丁讲师给楚胜指著排队最前方发放物资的那个地方,一个志愿者正在派发物资给流浪汉。
  不用丁讲师指,楚胜一下子就被远处的那个身影给吸引了。
  是真的漂亮。
  (图·强调,这不是ai,是真人。)
  典型的金髮美国甜心。
  蓬鬆的金色长髮垂落肩头,发尾微卷,白皙的肌肤在教堂的晨光下近乎发光,一双棕色迷人的大眼睛,穿著黑色紧身款衣服,既勾勒出傲人的上围,又凸显出纤细的腰肢,胸前用编发缠绕成类似领带的造型,別致又吸睛。
  楚胜:“等等……她胸前的头髮领带是怎么回事?”
  丁讲师:“我也不知道。”
  楚胜吃惊:“好神奇的领带,等下我找她加个好友,问问她是怎么把头髮弄成领带的。”
  丁讲师:“…………”
  (?_?)
  胜哥,你这个理由,好蹩脚啊。
  丁讲师忍不住提醒道:“那个海伦呢?胜哥,你可不能做渣男啊!”
  楚胜:“她最近回学校了,说要跟组教授学习,起码半年没空出来。”
  这美国教育两极分化,有钱人精英教育,而没钱的人快乐教育。
  丁讲师:“呸……你这个渣男!”
  楚胜:“我这不是渣男,只是想把自己的温暖,带给更多的人。”
  丁讲师:“你看那个美女旁边的那个黑妹,为什么你不带温暖给她。”
  楚胜理直气壮:“因为我为人光明,最怕黑暗!”
  丁讲师:“…………”
  都不知道怎么反驳。
  扫描那个金髮美女。
  “凯西·卡特种族:英德混血美国人,南加州大学社会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身高168cm,出生於洛杉磯,洛杉磯某大家族,父亲是建筑顶级设计师,母亲是某顶级私立小学教师……”
  楚胜目光看向扫向其他流浪者。
  一边排队,一边扫描周围的流浪汉,看看能不能扫描出枪枝来。
  现在有“超人眼镜”,他急需一把枪,或者几把枪。
  “嗯?”
  突然,
  他看到了一个熟人,排在他前面第7个的位置。
  “姓名:卡洛斯·门多萨,29岁,拉美裔,毒品中转,隨身携带一把枪枝“瓦尔特ppq”。”
  很好!
  你送上门来了!
  继续排队,很快开始轮到卡洛斯·门多萨领食物。
  他看著眼前的这个志愿者,是真的漂亮啊,可惜他不敢招惹这种人,因为这种人的气质、肤色,一看就是出自『高种姓』的。如果他敢招惹,第二天就会被帮派老大横尸街头。
  卡洛斯·门多萨领了食物之后,就找了个地方蹲下来吃,时不时看向人群中的那个金髮美女,她是那么的耀眼,总是如此吸引人的目光。
  没过多久,
  他看到一个东方人领餐。
  那个东方人,过于帅气、耀眼,那种耀眼让他这种处於黑暗当中的人有点刺眼。
  凯西也注意到了楚胜,那魅力太强了,让人忍不住心生好感。
  “嗨,你要什么食物?”
  “我想要的食物是,美女你的联繫方式。”
  丁讲师在后面呲牙:咦惹,好踏马油!
  不过美国国情不太一样,要的就是这么直接。
  果然,凯西被逗捂嘴笑了。
  凯西:“抱歉,今天没空……要不把我的联繫方式给你,有空连繫。”
  楚胜:“ok!”
  丁讲师:“…………”
  美女,你要矜持点啊喂!
  楚胜和丁讲师,领完了食物,包括兑水牛奶,三明治,麵包,咖啡,咖啡还带了一包奶精。
  走到边边去吃东西。
  楚胜挨个品尝,嗯,牛奶兑水,没什么味道。三明治不错,麵包不太好,咖啡一般般。
  不过可以填饱肚子。
  “叮……你完成了一次日常打野,你获得奖励敏捷+0.03。”
  打卡成功!
  教堂的物资不是很多,10分钟后就领完了,后面来的流浪汉看到没了食物,骂骂咧咧地跑了。他们必须儘快搜寻其他的食物供应点,不然他们今天可能要饿肚子了。
  这,其实才是skid row的常態。
  楚胜告別丁讲师,返回公司。
  晚上还要去找一下那个卡洛斯·门多萨。
  自己的枪,还在他那里!
  ……
  ……
  晚上。
  skid row的路灯就像个老爷爷,只发出昏黄微弱的光。
  卡洛斯·门多萨裹紧身上的深色连帽衫,帽子压得几乎遮住眉眼,拉链拉到下頜。
  继续散货。
  第一单的交易地点定在一条巷子,买主是个二十出头的白人男孩,名叫托比,穿著沾满污渍的卫衣,双手不停颤抖,眼神里满是焦虑与渴望,显然癮已经快要发作。
  “货……货带来了吗?”
  托比的声音沙哑,说话时牙齿都在打颤,伸手就要去抓卡洛斯的口袋。
  卡洛斯一脚踹翻:“钱呢?”
  托比连忙爬起来,从卫衣內袋里掏出一叠皱巴巴的美金,数都没数就塞了过去。
  卡洛斯接过钱快速点了一遍,確认数额无误,才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透明塑胶袋,里面装著白色粉末,丟了过去。
  托比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接住袋子,迫不及待地就要拆开。
  卡洛斯不再多看托比一眼,转身迅速离开。
  第二单的买主是个中年女人,在贫民窟开了一家简陋的杂货店,已经染上癮12年了。
  很快,卖出。
  今天的任务,全部结束。
  卡洛斯朝著帮派据点的方向走去。
  就在他走到巷子中段时,
  一道黑影突然从阴暗处窜了出来!
  卡洛斯嚇了一跳,下意识跑。
  嘭————
  一拳!
  他感觉头一阵剧痛,瞬间眼前一黑,当场脑浆成浆糊。
  此时,楚胜戴著“超人眼镜”,穿著兜帽卫衣,戴著手套,全副武装。
  在这个罪恶的混乱街区,弱小可怜的楚胜自然要全方位保护自己安全。
  他轻若无物地提著卡洛斯的尸体,扔进了巷子里。
  搜身。
  摸出了两个装满子弹的备用弹匣。
  然后摸到了那把瓦尔特ppq手枪。
  楚胜楚胜掂了掂手里的瓦尔特 ppq,指尖摩挲著金属质感的枪身,鬆了口气。
  第一把枪,终於到手了!
  可恶的卡洛斯,竟然偷了我的爱枪!
  什么?卡洛斯已经死了?
  算了,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毕竟我这个人,出了名的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