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张颂闻彻底火了!
  张颂闻彻底火了。
  不是那种慢慢热起来的火,是突然之间、铺天盖地的火。
  微博粉丝从几万涨到三百多万,抖音上全是他的剪辑,连他十年前跑龙套的片段都被翻了出来。
  但张颂闻自己还没太適应。
  他还在横店,拍一部小成本的文艺片,戏份不多,每天收工了就回出租屋。
  以前他出门买菜,从来没人多看他一眼。
  横店这地方,满大街都是演员,你就算戴著墨镜口罩,也没人觉得稀奇。
  但现在不一样了。
  那天下午,张颂闻收工早,想著去菜市场买点菜,晚上下碗面吃。
  他穿著一件旧卫衣,帽子没戴,口罩也没戴——他还没养成出门戴口罩的习惯。
  到了菜市场,先是卖菜的大姐盯著他看了好几秒,然后试探著问了一句:“你……你是高启强不?”
  张颂闻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是,有点奇怪;说不是,又像是在骗人。
  大姐见他不说话,又追问了一句:“就是那个卖鱼的高启强!旧厂街那个!”
  旁边卖豆腐的大爷也凑过来了:“对对对!就是他!”
  这一嗓子,整个菜市场都热闹了。
  “高启强来买菜了!”
  “快来看快来看!”
  “这人演戏真好,我看著都心疼。”
  张颂闻被围在中间,手里还攥著那把葱,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卖菜的大姐一把夺过他手里的葱,又往他袋子里塞了两把:“拿著拿著,不要钱!你那个戏演得太好了!我看著你都觉得苦!”
  卖豆腐的大爷更实在,切了一块豆腐用袋子装了塞给他:“这个也拿著,回去煮汤,孩子,你以后別被人欺负了,我看著心里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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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颂闻哭笑不得,连说了好几声谢谢,好不容易从人群里挤出来。
  他低头看了一眼袋子——除了自己买的那把葱,还多了两把葱、一块豆腐、三个西红柿、一把芹菜。全是送的。
  旁边有个年轻人一直举著手机在拍,从他被认出来到他挤出人群,全程录了下来。
  当天晚上,这条视频就上了抖音热门。
  视频里,张颂闻穿著一件旧卫衣,手里提著塑胶袋,被一群大爷大妈围在中间,满脸写著我是谁我在哪。
  配文写著:“在横店菜市场偶遇高启强,卖菜大姐心疼他,硬塞了好几把菜,张颂闻老师人真的很好,一直在说谢谢。”
  评论区画风清奇。
  “高启强你终於被人心疼了,但心疼你的是卖菜大姐,不是安欣。”
  “张颂闻:我只是来买把葱,怎么就被塞了一堆菜?”
  “卖菜大姐才是真正的观眾,她们不看热搜不看数据,她们只看戏。”
  “张颂闻老师这件卫衣穿了好几年了,以前跑龙套的时候就在穿,现在红了还在穿。”
  “红了也不换衣服,这才是好演员。”
  “张颂闻你值得这一切,你值得所有的菜。”
  张颂闻自己看到这条视频的时候,正在出租屋里煮麵。
  他把手机靠在调料瓶上,一边煮麵一边看评论区,看著看著,面差点煮糊了。
  他捞起麵条,浇上酱油和香油,拌了拌,端著碗坐到沙发上。
  手机又震了一下,是周一伟发来的消息:“颂闻,你火了啊,现在连卖菜大姐都认识你了。”
  张颂闻回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另一边。
  《狂飆》剧组群。
  苏小丁动作最快,直接把视频连结甩进了群里,连发三条,生怕別人看不见。
  第一条是连结,第二条是@张颂闻,第三条是一长串感嘆號。
  苏小丁:“哥!你上热搜了!买菜那个!”
  王家釧第二个冒出来,发了一个大笑的表情包:“颂闻,你手里那根葱,是道具还是真葱?”
  张颂闻没理他。
  隆莉也跟著起鬨:“@张颂闻,哥,看完视频,我都笑死了。”
  李一佟发了一个心疼的表情包,但怎么看都像是在幸灾乐祸:“颂闻哥,你以后买菜叫上我,我给你挡著。”
  张颂闻终於回了:“你们够了啊。”
  苏小丁不依不饶:“哥,你那个卫衣穿了好几年了吧?红了该换一件了。”
  张颂闻回了一个字:“穷。”
  群里笑成一片。
  吴钢这时候冒出来了,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颂闻,红了是好事,说明观眾记住你了,但记住的是高启强,不是你张颂闻,你得把这个分清楚。”
  这话说得老成持重,像长辈在提醒晚辈。
  张颂闻回得很快:“吴钢老师,我记住了。”
  张亦难得在群里说了一句长话,不是调侃,是认真说的:“观眾心疼高启强,是因为你把他演活了。这个热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你十几年攒的,该接住就接住。”
  贾兵这时候插了一句,他的关注点永远不一样:“颂闻,你买菜那个菜市场在哪儿?我明天也去,看看有没有人认识徐江。”
  苏小丁秒回:“贾兵老师你別去了,你去的话人家不是塞菜,是报警。”
  贾兵发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
  群里又笑成一片。
  ......
  林默终於要搬家了。
  他之前的房子在北五环外,老小区。
  房租一个月三千二,占了工资的大头。
  那房子他住了快两年,从最高检的小科员住到公安部掛职副处长。
  但他真正住在那里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三个月。
  《人民的名义》拍了两三个月,在剧组。
  《孤注一掷》拍了一个多月,在海南。
  《狂飆》拍了將近两个月,在江门。
  剩下的时间不是在公安部就是在最高检,回出租屋就是睡个觉。
  为什么不搬?
  不是不想,是没空。
  看房要时间,搬家要时间,他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哪来的时间搬家?
  但现在不一样了。
  《狂飆》播了,钱也到帐了。
  他不是投资方,但导演费加编剧费加分红,几部戏加起来,七位数。
  不是大富大贵,但换个房子绰绰有余。
  林默找房的標准很简单——离公安部近,安静,最好有电梯。
  中介带他看了三套,他选了第二套。
  东三环边上,离公安部打车十五分钟,离最高检也不远。
  七十来平,两室一厅,有电梯,小区安静,楼下有超市。
  房租一个月七千,比以前贵了一倍多,但现在他付得起。
  搬家那天,老赵来了,还带了一个搬家公司。
  林默的东西不多,衣服两个行李箱装完,书一个纸箱,电脑一个包,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全是房东的不用带。
  老赵看著客厅里那几个箱子,有点不敢相信:“林导,您在这儿住了两年,就这点东西?”
  “还有几箱方便麵,过期了,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