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其乐融融的一家
  生火、架肉。
  曹家庇护所的门口处,柳春鶯满脸喜悦的用刀將巨大的鸦翅膀分成一块块。
  一旁的刘秀秀生火、备盐。
  大宝小宝两人端著碗在那里双眼放光的看著,等待著投餵。
  “滋滋滋!”
  鸦翅带著一层皮,油滋滋的,在火焰的燃烧下,香气四溢!
  “上一次吃到腐鸦的翅膀还是三年前自己老公还在世的时候,不过那时候的鸦翅膀也没有这么大。”
  柳春鶯一边烤著,一边想著。
  她忍不住的咽了一下唾沫,虽然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但她现在也不过二十四岁。
  腐鸦的翅膀很是美味,但价格偏昂贵,这种奢侈的肉,家里根本没买过。
  “你们...你们这是?一大早又...又烤肉吃了?”
  这时,邻居宋家夫妇拿著野菜正准备生火,闻到再次传来的肉香令他们忍不住看去。
  当看到那一米大小的鸦翅膀,微微张大嘴巴,语无伦次的问道。
  “嗯,我们家风起猎杀了一些腐鸦,他非要早上吃。”
  刘秀秀看了一眼宋家两口,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略微凡尔赛的回答道:“我们没办法,只能依他。”
  刘秀秀曾经是80年代初非常老实本分的妇人家,脑袋里没有太多心思。
  但在这几年见识过宋家两口的嘴脸后,她哪怕再没有什么心思,此刻也是故意显摆一番。
  “哼!”
  柳春鶯更是抬了下眉眼轻哼一声。
  “你们老二猎杀的腐鸦?”
  宋乾元听到神色微变,看了看那腐鸦肉,挤出笑容,心不由衷的轻笑道:“呵呵,你们老二现在出息了呀。”
  “运气好罢了。”
  这时曹风起悠悠的从庇护所內走出来,右手拿著地丰果咬了一口,笑著扫了他们一眼,讥讽道。
  他左手拿著一个小袋子,里面装著四颗地灵果递给大宝二宝:“来大宝小宝,吃点餐前水果。”
  “啊哦?”
  大宝瞪著圆溜溜的眼睛盯著地丰果,伸出手拿了一颗:“叔叔,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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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叔,这就是水果嘛?”
  小宝微微张著小嘴巴,小脸上满是惊讶的叫道。
  “吃就完了。”
  曹风起笑了笑,隨后將袋子递到母亲与大嫂她们身前。
  刘秀秀与柳春鶯看到递过来的水果再次愣住了。
  “地丰果,还能够增加体质?”
  柳春鶯看著果实的属性,连忙的摇了摇头:“你跟爸爸他们吃吧,你们是家里的顶樑柱。”
  曹风起看到她拒绝,露出一丝诧异。
  记忆中,这位大嫂几年前嫁到他们曹家,因为大哥没有分家与他们一起居住的原因,这位大嫂没少给他们脸色看。
  大哥弄到的一些食物,甚至让她送给娘家那里。
  短短几年,这位大嫂改变太多了。
  以前那精致漂亮的白皙脸蛋多了些风霜,丰腴的身材也消瘦了不少。
  不过倒是有地方没瘦,依旧硕果盈盈。
  “吃吧春鶯。”
  曹建成走了出来,手中拿著一颗咬了一口的地丰果,脸上的震惊还未退却:“风起他弄到了几十颗呢。”
  在刚刚,他看到自己儿子拿出水果时,也是被惊的不行。
  隨后又发现次臥內的那些材料,深吸了好大几口气才缓过来。
  “几...几十颗?”
  柳春鶯微微张了张嘴巴。
  这一颗地丰果,毫不夸张的说,去换几斤的3级金属材料都有人愿意换。
  几十颗,足够他们一大家子吃好久了。
  再加上那足足五六十斤的鸦翅膀,以及昨天收穫的灾鼠肉...
  如此多的资源,哪怕是自己老公还在时,也堪比其几个月的收穫了。
  她看了看身前这个依旧有些稚嫩的小叔子。
  难道他真的长大了?
  有本事了?
  “吃吧,吃吧。”
  刘秀秀听到更加开心了,她拿过来递给柳春鶯一颗,看向曹风起夸讚道:“儿子,你太厉害了。”
  “哈哈,一般一般。”
  曹风起很是享受的笑了笑。
  “咳咳!”
  一旁的位置,宋乾元一口气没上来咳嗽了一声。
  大早上吃肉就算了,还餐前水果?
  餐前水果?
  这....
  他感觉心里闷的慌,脸色难堪的直接朝著屋里走去。
  “哎,老宋,起火做饭呀。”
  “不饿,不吃了。”
  光吃闷气就已经吃饱了。
  ----
  “吆,刘婶,你们一大早就吃肉,这是曹叔弄到好东西了?”
  “呵呵,不是,是我家风起杀了几只腐鸦,弄到了一些鸦翅膀。”
  “竟然击杀了腐鸦,风起厉害呀,长本事了?”
  “嘖嘖,曹叔,大清早就吃肉呀,羡慕呀。”
  “哈哈,中午我们弄些肉汤给你们送过去。”
  曹家庇护所周围的邻居很多,也並非每一个都像隔壁的宋家两口子。
  很多邻居还是带著善意的。
  一些邻居看到他们丰盛的早餐,很是羡慕的招呼著。
  曹建成他们也是对其友好的回应著,满脸都是笑容。
  “这种感觉也挺爽的。”
  不仅吃肉爽,被称讚与羡慕的感觉也很爽。
  曹风起只是普通人也免不了俗。
  “叔叔先吃。”
  大宝將刚烤好的一块递给他,昂著头笑著说道。
  “吆喝,好好,你小子有长进。”
  曹风起摸了摸他的头,心情更好了。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了顿早餐后,便开始拆卸庇护所,开始新的行程。
  天空继续飘著黑雪,依旧不是很大,但却一直不停,也是令很多人担忧。
  三十多万人的队伍继续前进,一直行驶五个多小时才停下。
  “妈,拿肉换些蔬菜,最好弄点调味料,等会多弄两个菜。”
  曹风起与曹建成搭建著庇护所,他对母亲吩咐道。
  “多弄几个菜?咱们还是节省著点吧,不用这么浪费。”
  “不用省,缺食物我会去遗失之地去找,有力气才有精力探索。”
  “这...”
  刘秀秀有些迟疑的看向自己丈夫,几年来节省惯了,对於儿子的大手大脚,有些难以接受。
  “去换点吧,家里现在的食物也充足,儿子探索也需要补充体力。”
  曹建成想了想房间內的那些金属材料,对老伴道。
  刘秀秀也没有多说什么。
  午餐炒了一个菜,换了几个馒头。
  一家人中,只有曹风起碗內放著两个馒头,满满的一大碗菜,还有一份早晨留下来的鸦翅膀骨头熬的汤。
  他扫了一眼父母嫂子他们的食物,最多五分饱。
  曹风起也没有说什么,不確定的未来,令他们本能的想要节省。
  “我去遗失之地了。”
  曹风起吃完饭直接拿了一颗地丰果咬了一口,揉了揉身旁小宝的脑袋:“叔叔我给你去找好吃的。”
  “叔叔加油!”
  很是聪明懂事的小宝举著小拳头对他加油。
  曹风起笑了笑,直接进入次臥內。
  “他,好像真的变了。”
  柳春鶯看著阳光自信的小叔子身影,心中暗道。
  以前小叔子吃完饭就去找吴倩倩,找一些同伴鬼混。
  “看来书上说大灾大难大喜大悲后都能够令人快速成长与改变,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