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独眼巨人」酒馆
  一行人走到城门外的岔路口,骑兵队长勒住了韁绳。
  “罗杰大人,帝都已到,我们就送您到这了。”
  “好,辛苦各位了。”
  罗杰翻身下马,把韁绳递还给其中一名骑士,他並不打算骑马进城,那样目標太大,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队长的表情看上去有些沉重,本想说几句道別的话,但嘴笨的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你们儘快回去吧,向汉森大人匯报那片野兽人山谷的消息,骑士团回程路上也得小心一些。”
  “我明白。”
  队长沉默了一会儿,从腰间解下一柄备用短剑,递了过来。
  “大人,这柄剑跟了我六年,虽然不是什么上等货,但钢口还算不错。您要是不嫌弃…”
  罗杰伸手接过,那是一把不错的防身短剑,大概六十厘米长,剑身光亮刃口锋利。
  他明白这是军人最朴实的敬意,而且自己確实需要一把短剑防身,也就没有推辞,大方的收下了。
  “多谢了。”
  队长咧了咧嘴,露出难得的笑容:“大人,等您进了学院,要是缺个跑腿的……隨便捎个信到奥斯特领就行。”
  骑士们右手抵胸,行了一个军礼,隨后三人沿著来路疾驰而去,马蹄踏起了一道长长的尘土线,没过多久就消散在河岸的薄雾里。
  罗杰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將把那柄短剑系在腰间,从背囊里翻出一件早就备好的灰色粗布长袍。
  套上袍子,又把兜帽往前拉了拉,遮住大半张脸。
  顽固公牛骑士团的垫甲法师袍太扎眼了,任何在战场上混过的人都能一眼认出那是军用品。
  阿尔道夫可不比得军营,凡事还是小心为妙。
  这座城市靠河而建,两面环水,瑞克河从城北擦过,形成天然屏障,东南面高大的城墙外还零星散布著不少居民区,砖窑、皮革作坊、牲口棚啥的,大多是城里容不下的脏活儿。
  城门口排著稀稀拉拉的队伍,几个菜农推著板车等在哨卡前,车上堆著蔫头搭脑的捲心菜。
  把守城门的卫兵拢共不过五人,无所事事的站在岗位上打量著行人,偶尔盘问两句,至於放不放行。纯粹看心情。
  其中一个居然还靠在墙根打起了瞌睡。
  帝都常年保持著稳定没有被战乱波及,连带著这里的卫兵也十分鬆懈。
  罗杰把步子放慢,混在进城的菜农和小贩中间,短剑藏在袍子里,风尘僕僕的样子让他看起来就像个赶了几天路来投奔亲戚的乡下人。
  卫兵懒洋洋地扫了一眼,根本没有过多在意,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下一个。”
  罗杰低头穿过城门洞,墙壁石砖被多年的火把熏得发黑,甬道顶部锈跡斑斑的铁闸门半悬著,显然很久没有完全放下来过。
  城內的街道比他预想的要宽,沿街的店铺还有许多都未开门,木製招牌在晨风里轻轻摇晃,显得有些冷清。
  人生地不熟的罗杰在街上晃了將近半个小时,原因无他……不认识路。
  阿尔道夫太大了,街道像蛛网一样朝四面八方铺开,每条巷子都好像长得差不多。
  灰扑扑的墙壁、混杂著积水与马粪石板路,偶尔几扇紧闭的厚重橡木门,没有任何標识指向皇家魔法学院,他甚至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
  罗杰试著跟一个正在卸门板的杂货铺伙计打听皇家魔法学院的位置,但那伙计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遍…
  年轻面庞、灰色旧袍子,不过是一个赶路的外地人,伙计翻了个白眼:“不知道,別挡著我干活。”
  他又问了一个在井边打水的妇人,对方瞥见他风尘僕僕的样子,拎起水桶转身就走。
  “该死…帝都的人都这么冷漠吗?”罗杰无奈的吐槽著,不信邪的他又找到了第三个人。
  那是个蹲在巷口修鞋的老头,这回倒是理他了,只是含混不清的说了两句方言,指了个方向就继续低头敲鞋钉。
  罗杰听懂了个大概:过桥,往北城区走,但阿尔道夫有好几座桥啊。
  他在几条看起来差不多的巷子里转了將近半个钟头,绕到第三圈的时候,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同一个石雕喷泉前面。
  “去他妈的…”
  罗杰靠著喷泉边沿坐下来,从包裹里摸出乾粮啃了两口,嘴巴嚼著硬邦邦的黑麵包,脑子反倒是慢慢冷静下来。
  在西方魔法世界里流传著一句话:遇事不决先去酒馆,那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总归能打听到你需要的消息。
  打定主意后罗杰再次迈开步子。
  走了大约十分钟,终於看到街角有一间掛著酒杯標识的店铺,门头上歪歪斜斜的木招牌写著:“独眼巨人”
  就是这里了。
  推门而入,相比於街上的冷清,酒馆里却是另一番光景。空气里混著麦酒、烤肉和廉价菸草的气味,座位上不止有人类,还有许多平时不常见的种族。
  一个半身人服务员端著六杯啤酒在桌子间灵活穿梭,两只大脚丫子踩在湿漉漉的木板地上啪嗒啪嗒响。
  角落里,两个矮人正对著一块磨损严重的石板地图爭论著什么,矮人语又快又急,偶尔蹦出几个他能听懂的词……什么矿洞、塌方之类的。
  更偏一点的卡座上,几个亚龙人佣兵独自喝著闷酒,鳞片暗淡无光,尾巴无力地垂在椅子边缘。
  罗杰径直走到吧檯边找了个空位坐下,酒保是个禿顶的中年人,一边擦杯子一边用下巴朝他点了点。
  “来杯小麦酒。”
  酒倒进杯子里的时候,罗杰赶紧上前搭话:“老板,你知不知道法……”
  只是话还没来得急说完,身后那桌的爭吵声先传了过来,瞬间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菲利克斯,你写的那些玩意儿也配叫诗?老实说,拿去擦屁股都嫌硌手!”
  罗杰闻声望去,那边坐著四五个年轻人,身上穿的都是精致的贵族常服,领子与袖口上还绣著漂亮金线。
  其中一个留著金色长髮的青年最为惹眼,他的头髮大概有三天没打理了,乱蓬蓬地披在脑后,手里举著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羊皮纸,正对著对面那个棕色捲髮的青年咆哮:
  “放你的屁!查理,你的诗才跟你的嘴一样,臭不可闻!”
  “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懂隱喻!”
  “你那不叫隱喻,叫便秘!”
  两人明显都喝了不少,从互相攻击对方的文学品味迅速升级为拉扯推搡,旁边几个同伴非但不劝架,还笑嘻嘻地拍桌子起鬨叫好。
  菲利克斯被查理猛地推了一把,踉蹌著后退两步,肩膀结结实实地撞上了罗杰的手肘。
  酒杯翻倒,半杯小麦酒全洒在罗杰的长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