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新同桌
  很快。
  拜师礼成。
  学子们纷纷走了进来。
  王狗儿缓缓起身,手持那本珍贵的字帖,恭敬肃立。
  陈夫子目光扫过学堂,略一沉吟,便对王狗儿道:
  “狗儿,你既已正式入门,往后便坐在那里吧。”
  说完,他指向学堂中后段,倒数第二排的一个空位,道:
  “与朱平安同席,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是,夫子。”
  王狗儿恭敬应下,抱著新得的字帖和书袋,走向夫子说的位置。
  新同桌是一个看起来比他年长些的少年,皮肤黝黑,身材瘦削,穿著一身洗得发白,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粗布衣衫。
  他见王狗儿过来,显得有些拘谨,连忙帮著挪开凳子。
  “谢谢。”
  王狗儿感谢道。
  “不客气。”
  朱平安笑笑,憨厚道。
  隨后,夫子照旧让李俊领头,开始晨读。
  朗朗书声中。
  朱平安偷偷瞄了王狗儿几眼,鼓足了勇气,才用胳膊肘轻轻碰了碰他,压低声音,问道:
  “你叫王狗儿对吧?”
  王狗儿转过头,看向这位新同桌。
  见他眼神淳朴,带著善意,微笑著点了点头,说道:
  “是我。”
  “俺叫朱平安。”
  “河西村的,今年十三了。”
  朱平安自我介绍道。
  王狗儿闻言,亲切道:
  “河西村?”
  “我是杏花村的,王狗儿,今年也十三。”
  杏花村与河西村相邻,只隔著一条小河沟。
  朱平安一听,黑瘦的脸上也绽放出惊喜的光彩,说道:
  “呀!”
  “杏花村的?”
  “那咱们是邻居啊!”
  “没想到,在学堂里还能碰到邻村的人!”
  “嗯。”
  王狗儿应道。
  简单认识后,朱平安又好奇地小声问道:
  “狗儿兄弟,你……你是要考科举的吧?”
  王狗儿点头说道:
  “有这个打算。”
  “朱兄你呢?”
  朱平安闻言,脸上的光彩迅速黯淡了下去。
  低下头,搓了搓粗糙的手指,说道:
  “俺……俺不考。”
  “家里穷,供不起。”
  "能让俺来识几个字,读几年书,俺爹娘已经是砸锅卖铁,求了族老好久才同意的。”
  说著,他抬起头,努力挤出一个笑容,继续道:
  “俺就想著,多认些字,学点算数。”
  “过两年,去县里或者府城,看看能不能找个帐房文书之类的活计,好歹……好歹能混口饭吃,补贴点家里。”
  “狗儿兄弟你有志气,能拜夫子为师,真好!”
  王狗儿听著他的话,心中有些同情。
  犹豫片刻,他拍了拍朱平安的肩膀,说道:
  “会好的。”
  朱平安憨厚一笑,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这时,晨读结束。
  夫子敲了敲戒尺,学堂內立刻安静下来。
  “好了。”
  “现在开始上课。”
  “今日起,我等便不再停留於蒙学背诵。”
  夫子看向眾人,苍声说道:
  “需深入经史子集,夯实根基。”
  “首当精读者,乃《孟子》。”
  说著,他顿了顿,待眾人消化的差不多了,才继续道:
  “《孟子》一书,非如《论语》乃孔门弟子记录夫子言行之语录体。”
  “孟子生於战国乱世,见礼崩乐坏,百家爭鸣,其书乃为驳斥杨朱,墨翟等异端学说,昌明儒家仁义之道而作。”
  “內容多为长篇论辩之文,气势磅礴,逻辑严密,此其体例之殊也。”
  接著,夫子切入首篇《梁惠王章句上》破题,说道:
  “今日,吾等便从《孟子见梁惠王》始读。”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將有以利吾国乎?』”
  夫子先逐字解释『叟』,『利』等关键字词,然后析其逻辑。
  “梁惠王开口便问『利』,此乃当时国君通病,只著眼於富国强兵之具体利益。”
  “而孟子如何应对?”
  他翻开书卷,念道:“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此句何解?朱子有云:『此一章乃《孟子》七篇开宗明义之要,专言仁义以黜功利,乃孟子拔本塞源之论。』 ”
  “诸位需明,孟子並非不言利,而是反对舍仁义而专言私利,主张以仁义为根本,则公利自在其中。”
  “此乃儒家『义利之辨』之核心……”
  隨后。
  夫子又简要梳理了孟子的生平与所处的战国时代背景。
  强调在那征伐不断的乱世,孟子坚持推行仁政,王道思想的艰难与伟大。
  让一眾学子在书上分篇分章做好標记,对重点句如『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需圈注,並尝试勾勒孟子的论辩思路。
  夫子的讲解细致入微,引经据典,將看似枯燥的经义剖析得脉络清晰,义理分明。
  台下的学子们,包括原本有些基础的,都听得如痴如醉,仿佛眼前打开了一扇通往博大精深学问世界的大门,以往许多模糊之处豁然开朗。
  王狗儿也听得十分认真。
  拿出刘老僕和僕役们送的那支湖笔,將知识点一一记录了下来。
  笔桿温润,握在手中感觉极佳,蘸墨后落笔,笔锋聚而不散,书写流畅顺滑,勾勒出的字跡似乎都带上了一丝难得的灵动气韵。
  “果然是好笔……”
  王狗儿心中暗嘆,这贵重的笔,用起来感觉確实不同。
  然而,仅仅记录了小半页笔记,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將这支承载著无数人期望的湖笔用软布包好,重新放回木盒,珍重地收了起来。
  转而拿起了自己那支用了许久,笔毛已有些开叉的旧笔。
  不是新笔不好,而是太好了。
  有点捨不得。
  他要用这支笔,去书写未来科场上的锦绣文章,而不是在平日练习中磨损它的锋芒。
  这份情谊太重,需以最重要的时刻来相配。
  一旁的朱平安看著王狗儿熟练记笔记的样子,眼中满是钦佩,忽然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王狗儿能以奴僕身份,被夫子收为弟子了……
  感谢艾尚大大的催更符,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