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极度囂张的霸王条款,每天只做二十桌
  昨晚的那场“小馆生存会议”,仅仅持续了五分钟就全票通过了。
  因为如果不改规矩,角落里那个连翻身都费劲的清大老教授,今天怕是真要送去急救了。
  摆烂,才是他们在这个四合院里最核心的诉求。
  为了贯彻这个理念,林默直接把营业时间定死在了中午十二点。
  理由非常充分:早上起不来,起早了伤元气。
  第三天的正午时分,阳光穿透胡同口的银杏树,洒下一地斑驳的碎金。
  秋风带著几分凉意,但林家小馆门外却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长长的队伍像是一条长龙,从台阶一直蜿蜒到了大马路牙子上。
  虽然大门紧闭,但丝毫不影响外面群眾的热情。
  “都十一点五十了,这老板怎么还不开门?不用做备菜的吗?”
  “我凌晨六点就来排队了,生生在秋风里冻了六个小时!”
  “昨天我在网上看那汤的视频,馋得我大半夜啃了两个干馒头,今天中午必须吃上!”
  门外的客人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
  正午十二点的钟声刚过。
  院子里,林默准时打了个悠长的哈欠。
  他今天穿得很隨意,头髮还有点刚睡醒的凌乱。
  那种由內而外散发出的鬆弛感,仿佛他不是要去开门营业,而是准备吃完午饭去胡同口遛鸟。
  跟在他身侧,手里拎著一块巴掌大的小黑板。
  她今天未施粉黛,只穿了一件素色的风衣,嘴角却噙著一抹狡黠的笑意。
  那是她昨晚连夜用白粉笔写下的“杰作”。
  “准备好了吗,林老板?”姜若云挑了挑眉。
  林默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伸手拉开了大门的门栓。
  “吱呀——”
  隨著厚重的黑漆木门向內缓缓敞开,胡同里瞬间安静了一秒。
  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目光灼灼地盯著门槛內的两个人。
  林默没有拿出菜单,也没有热情地招呼客人。
  他只是顺手接过姜若云手里的小黑板,慢条斯理地掛在了门框边上的一颗铁钉上。
  掛好后,他还往后退了半步,端详了一下位置正不正。
  排在最前面的几个年轻小伙赶紧凑了上去。
  “老板,终於开门了!今天中午有什么拿手菜?赶紧上一份!”
  林默拍了拍手上的粉笔灰,指了指那块小黑板。
  声音平和,不带一丝烟火气:“大家自己看吧。”
  眾人定睛一看,黑板上的字跡娟秀挺拔,但写的內容却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本店无固定菜单,老板做什么,各位就吃什么。】
  【为保命,每日中午晚上各仅限二十桌。】
  【先到先得,不接受预订。】
  在黑板的最下方,还有一行稍微小一点的补充说明。
  【其余人,散了吧。】
  胡同里足足死寂了三秒钟,隨后爆发出巨大的譁然声。
  “什么意思?只做二十桌?”
  “我排了整整一上午,连早饭都没吃,你告诉我今天可能排不上?”
  一个脾气暴躁的大哥直接扯著嗓子喊了起来:“老板,你这店还想不想开了?有钱都不赚?”
  林默看著他,温和地笑了笑,眼神里有些抱歉。
  “钱是个好东西,但命更重要,我手腕现在还酸著呢。”
  他语气里带著一种理直气壮的通透,仿佛在陈述一个宇宙真理。
  “但是规矩写在这了,接受不了的,出门左转有家包子铺,味道也不错。”
  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骂骂咧咧的声音。
  “什么破店这么狂!真把自己当御厨了?”
  “走走走,不吃了,惯的这臭毛病!”
  几十个图新鲜、脾气大的人甩著袖子走了,胡同里顿时空出了一大片地方。
  林默丝毫不慌,甚至还往后靠了靠,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倚在门框上。
  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把那些不讲理的閒杂人等自动筛掉。
  但队伍里,却有一半人非但没走,反而眼睛越来越亮。
  几个背著画板的美院学生凑在一起,满脸兴奋。
  “这就叫艺术家的脾气!太有格调了!”
  “敢把『为了保命』写进店规里,中午才慢吞吞地开门,这老板绝对是个神人!”
  那些资深吃货更是连连点头。
  好钢用在刀刃上,这种一天只做二十桌的私房菜,那绝对是精工细作。
  排在第一个的,是个戴著名表、腋下夹著皮包的年轻男人。
  他手里攥著一把豪车钥匙,看著那块黑板,发出一声冷笑。
  “老板,挺会搞营销啊。”
  年轻男人走上前,直接从皮包里抽出厚厚一沓红彤彤的现金。
  “啪”的一声。
  他把那沓现金重重地拍在了林家小馆的门槛上。
  “今天这二十桌,我全包了。”
  男人扬著下巴,语气里透著一股不差钱的傲慢。
  “我那帮哥们一会儿就到,后面的閒杂人等你可以清场了。”
  此话一出,后面排队的人顿时不干了。
  “凭什么啊!懂不懂先来后到!”
  “有钱了不起啊!老子拍了一上午的冷风!”
  面对群情激愤,林默连眉毛都没动一下。
  他低头看了一眼那沓现金,大约有一万块。
  然后,他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按在钱上,慢悠悠地推了回去。
  “抱歉,每人限一桌。”
  林默抬起眼皮,目光平静如水,却带著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道。
  “钱留著去別处装,你要是吃,就进去找个位置坐下。”
  “不吃,下一位。”
  那富二代被当眾驳了面子,脸色瞬间涨得通红,像是被人凭空扇了一巴掌。
  他在京城大大小小的馆子里,向来是砸钱开路,还从来没受过这种窝囊气。
  “行!我倒要看看,你这破店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
  他一把抓起钱,气冲冲地跨进院子,一屁股坐在了天井中间最显眼的那张方桌旁。
  “赶紧上菜!要是做不出让我满意的,我今天就把你这招牌砸了!”
  姜若云坐在前台的算盘后,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砸招牌?你出门打听打听,南锣鼓巷这片地界,谁敢在这儿撒野。”
  她语气不重,但那股与生俱来的高位者气息,却硬是把富二代的气焰压下去了半截。
  林默没理会这点小插曲。
  他转身走进厨房,系上围裙,开始了今天的“盲盒”投餵。
  灶台下的火苗躥起,铁锅烧得发热。
  十分钟后,一盘冒著热气的菜被端上了富二代的桌子。
  没有精致的摆盘,也没有昂贵的器皿。
  白瓷盘里,盛著一份最简单的炒青菜。
  確切地说,是猪油渣炒小油菜。
  翠绿的菜叶上泛著晶莹的油光,几块炸得金黄酥脆的猪油渣点缀其间。
  “就这?”
  富二代瞪大了眼睛,指著那盘青菜,声音拔高了八度。
  “老子花钱进来,你就给我吃这个?打发要饭的呢!”
  林默正拿著毛巾擦手,闻言淡淡地回了一句。
  “本店没有要饭的,只有吃饭的,你尝一口再做决定。”
  周围食客的目光都聚拢了过来,等著看好戏。
  富二代咬了咬牙,拿起筷子,泄愤似的夹起一根油菜塞进嘴里。
  “咔嚓。”
  脆嫩的菜帮在齿间断裂。
  下一秒,他脸上的愤怒瞬间凝固了,瞳孔微微放大。
  这根本不是普通的炒青菜!
  猪油那股特有的、醇厚到极致的荤香,完美地包裹了每一片菜叶。
  油菜本身自带的清甜,在高温和油脂的激发下,爆发出难以想像的鲜美。
  那一小块猪油渣更是点睛之笔。
  咬下去酥脆化渣,脂肪的香气在口腔里轰然炸开,却又被蔬菜的清爽瞬间化解。
  一点都不腻,只有让人灵魂发抖的香。
  “咕咚。”
  富二代咽了下去,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什么废话都没再说,手里的筷子直接化作了一道残影。
  一口青菜,一口白米饭。
  不到三分钟。
  那个白瓷盘底的最后一点汤汁,都被他用米饭颳得乾乾净净。
  连一滴油都没剩下,真的是连盘子都舔了。
  周围的人都看傻了。
  这反转也太快了吧?刚才还叫囂著要砸招牌的人,现在恨不得把盘子吃了。
  富二代打了个响亮的饱嗝,脸上哪还有半点傲慢。
  他甚至有些羞愧地拿纸巾擦了擦嘴。
  然后,他默默掏出手机,对著那个空空如也的盘子拍了张照。
  指尖飞舞,发了一条朋友圈。
  【南锣鼓巷神级小馆,一盘青菜让我跪了,老板脾气大,但手艺是真牛!膜拜!】
  发完之后,他老老实实地扫码付款,站起身对著厨房的方向微微鞠了一躬,灰溜溜地走了。
  有了这个活生生的例子,排在后面的顾客眼睛更绿了。
  抢位置的速度简直像是在抢秒杀。
  二十桌的名额,不到十分钟,被一抢而空。
  没有抢到的人只能捶胸顿足,暗暗发誓明天半夜就来排队。
  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暉洒在四合院的屋脊上。
  一阵秋风吹过,捲起几片落叶,胡同里早早恢復了寧静。
  林家小馆的大门已经掛上了“今日已打烊”的木牌。
  后院的天井里,黄泥火炉上的水壶正发出“咕嚕咕嚕”的沸腾声。
  林默悠哉地躺在摇椅上,手里捧著一杯刚泡好的清茶。
  茶香裊裊上升,模糊了他那张清俊安逸的脸庞。
  没有了前两天的烟燻火燎,也不用把铁锅抡出火星子。
  二十桌做完,轻轻鬆鬆。
  不仅钱赚了,人还没累著,甚至连王存款今天洗碗都哼起了小曲。
  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节奏。
  姜若云踩著轻快的步子,从前厅偷偷摸摸地溜到了后院。
  她手里捏著一沓整理好的帐单,脸上洋溢著满足的笑容。
  虽然只做了二十桌,但因为林默定下的“老板做什么吃什么”的盲盒规矩,客单价竟然奇高。
  这种不迎合顾客、反而被顾客当神供著的反向营销,让姜家大小姐觉得痛快极了。
  她走到炉子边,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茶。
  “呼——”
  姜若云长舒了一口气,在林默旁边的小竹椅上坐下。
  “林老板,算你聪明,今天这日子过得才叫舒坦。”
  她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热流顺著食道滑下,愜意到了极点。
  然而。
  她刚咽下这口茶。
  林默突然转过头,那双深邃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看著她。
  院子里的秋风似乎停了一瞬。
  “姜大小姐,今天的帐算完了。”
  林默放下手里的茶杯,身子微微前倾,语气里带著几分平时没有的意味深长。
  “不过,我还有一笔私帐,想跟你单独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