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一堂川菜课
  陆知行真正跟方一勺学做川菜,是来到成都的第十天。
  起因是钟姐。
  那天中午他去钟姐冒菜馆吃饭,吃到一半,钟姐突然坐到他对面,一脸严肃地说:“小陆,你是不是不会做饭?”
  他愣了一下:“会……会一点吧。”
  “会一点是好多?”
  “泡麵、煮饺子、煎鸡蛋。”
  钟姐露出了一个嫌弃的表情,那种成都人听到“泡麵算做饭”时的標准表情。
  “你一个三十岁的人了,连个回锅肉都不会做,像话吗?”
  “我……可以学。”
  “学?你跟哪个学?你看看你,瘦得跟个猴儿似的,脸色黄得跟蜡一样,你要是会做饭,起码能把自己餵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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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觉得钟姐说得有道理。
  “这样,”钟姐说:“我有个朋友,叫方一勺,以前是做高端川菜的,现在自己开了个私房菜馆。他的手艺,整个玉林路没人不竖大拇指的。我跟他说一声,你去跟他学学。”
  “这……合適吗?”
  “有啥子不合適的,他人好得很,就是有点”钟姐想了想,找了一个词:“有点痴,对做菜痴得很,你去跟他学,他肯定高兴。”
  当天下午,钟姐就带他去了方一勺的私房菜馆。
  菜馆在玉林路的一条小巷子里,门面很小,门口掛著一块木头招牌,上面刻著三个字:“一勺堂”。字是行书,笔力遒劲,看得出来是请人专门写的。
  推门进去,里面別有洞天,餐厅只有四张桌子,每张桌子都铺著素色的棉麻桌布,桌上摆著一只粗陶花瓶,瓶里插著一枝当季的油菜花。墙上掛著几幅字画,內容都是跟吃有关的,有一幅写的是治大国若烹小鲜,另一幅写的是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厨房是开放式的,占了餐厅面积的三分之一。灶台擦得鋥亮,各种刀具整整齐齐地掛在墙上的磁吸刀架上,调料罐按大小和顏色排列,像一组精心设计的装置艺术。
  一个男人正在灶台前切菜,他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中等身材,穿著一件白色的厨师服,围著一条深蓝色的围裙,头上戴著一顶厨师帽。他的刀工极快,一把菜刀在他手里像长了眼睛一样,咚咚咚咚,一根黄瓜在三秒钟內变成了均匀的薄片。
  “一勺!”钟姐喊了一声。
  男人停下来,抬起头。他长著一张温和的脸,眉毛很浓,眼睛不大但很亮,下巴上有一小撮鬍子,看起来有点艺术家的气质。
  “钟姐来了?”他放下菜刀,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小伙子,陆知行。从杭州来的,在玉林路住,他想跟你学做菜。”
  方一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然后问了一个出乎意料的问题:”你吃得辣吗?”
  “还行。”
  “还行是好多?”
  “中辣可以。”
  方一勺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走进厨房,从架子上拿了一个小碟子,碟子里是一小坨红亮亮的东西。
  “你尝尝嘛。”
  他用筷子夹了一点放进嘴里。首先是辣,很辣,辣得他额头立刻冒出了汗。然后是麻,花椒的麻味像一阵电流,从舌尖传到嘴唇,嘴唇开始发麻。再然后是咸、鲜、香,各种味道在口腔里交织,层次分明。
  “这是什么?”
  “我自己炒的火锅底料。你尝出来了几种味道?”
  他想了想:”辣椒、花椒、豆瓣、姜、蒜……还有……”
  “还有醪糟、冰糖和牛油。”方一勺说,“你能尝出六种,已经不错了,一般人只能尝出三四种。”
  “你舌头这么灵?”钟姐有点惊讶。
  方一勺看了陆知行一眼,眼神里多了一点兴趣:“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方一勺从冰箱里拿出一块肉递给他:“先切肉。”
  他拿起菜刀,菜刀比他想像的重,刀柄是木头的,已经被磨得光滑发亮,他把肉放在砧板上,开始切。
  第一刀下去,切得太厚了,第二刀,歪了,第三刀,肉片粘在刀上掉不下来。
  方一勺在旁边看著,没说话。
  陆知远切了十几片,每一片都不一样,有厚有薄,有歪有正,有的还切破了,他看著砧板上那些参差不齐的肉片,有点沮丧。
  “第一次切都这样,”方一勺说:“你不要急,刀工这个东西,没有捷径,就是练,你回家以后买个冬瓜,每天切一百片,切一个月就差不多了。”
  “冬瓜?”
  “冬瓜便宜,切坏了不心疼,而且冬瓜的质地跟肉有点像,適合练刀工。”
  他点了点头。
  然后是煮肉、切配料、炒,每一步方一勺都在旁边指导,偶尔伸手帮他调整一下锅的角度或者火的大小,炒到加豆瓣酱的时候,他手抖了一下,多放了半勺,方一勺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
  出锅了,他看著自己炒的那盘迴锅肉,因为豆瓣酱放多了顏色比方一勺做的深了一些,肉片大小不一,蒜苗有的切得太长有的太短。卖相不太好,但闻起来还是香的。
  他夹了一片肉放进嘴里。
  辣了一点,咸了一点。但味道是对的,豆瓣酱的香、肉的鲜、蒜苗的清,都在。只是比例不太对,需要调整。
  “及格了,”方一勺说:“第一次做成这样,不错。你回去再练几次,把豆瓣酱的量控制好就行。”
  他看著自己做的那盘迴锅肉,突然觉得有一种奇怪的成就感。这种成就感跟他在大厂里完成一个项目的感觉不一样,那种感觉是终於搞完了,可以歇了,而这种感觉是我做出了一个东西,它很好吃,它可以让人开心。
  前者是解脱,后者是满足。
  “方哥谢谢你。”
  方一勺摆了摆手:“不用谢,你有这个天赋,舌头灵,手也不笨。就是体力差了点,顛锅的时候胳膊都在抖,你回去多锻炼锻炼,做菜也是体力活。”
  陆知远笑著应了。
  从一勺堂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走在玉林路的梧桐树下,手里拎著方一勺送他的一小袋郫县豆瓣酱。路灯亮了,把梧桐树的影子投在地上,影子在风里轻轻摇晃。
  他走得很慢,边走边回味刚才炒回锅肉的过程,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地印在脑子里——肉片在热锅里捲曲的样子,豆瓣酱在油里散开的顏色,蒜苗入锅时那股冲鼻的清香。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做菜跟做產品其实很像。都是把不同的原料按照一定的逻辑组合在一起,最终產出一个让用户满意的东西。区別在於,做菜的结果是立刻可见的好不好吃,一口就知道;而做產品往往要等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看到结果。
  而且,做菜是即时反馈,你放了多少盐,下一秒就知道,但做產品,你改了一个按钮的顏色,可能要等一个月的数据才能知道用户喜不喜欢。
  他觉得,做菜比做產品有意思多了。
  回到房间,他把方一勺送的豆瓣酱放在桌上,然后打开手机,在日记里写下:
  “3月25日,晴。跟方一勺学做了第一道菜:回锅肉,辣了一点,咸了一点,但味道是对的。方一勺说川菜的灵魂是豆瓣酱。我觉得他说得对。”
  “今天是我来成都的第十天,我已经会做回锅肉了,虽然做得不太好。”
  他放下手机,看著桌上那袋豆瓣酱,突然笑了。
  一个前大厂產品经理,现在在成都学做回锅肉。
  如果让林远知道了,肯定会说他疯了。
  但他觉得,这是他这几年做过的最正常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