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1章 埋下暗子
  崇禎七年三月中旬,春寒料峭。
  徐九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復,不仅恢復,甚至比从前更强健了几分。那枚戒指带来的身体重造,不只是修復了枪伤,更是將他这具躯体的每一个零件都调校到了最佳状態。
  他开始著手做一件事——编一本《训练手册》。
  前世六十年的记忆,此刻像一座图书馆一样对他敞开。他在军区大院长大,从小看战士们出操、训练,耳濡目染。大学军训时,虽然只有短短一个月,但那套队列动作、纪律条令,早已刻进了骨头里。
  他花了三天时间,用炭笔在毛边纸上一笔一划地写。
  首先是去跪拜之礼。军中见长官,不跪不拜,改为立正举手敬礼——右手五指併拢,贴於帽檐右侧。他画了图示,標註了动作要领,简明扼要。
  其次是队列条令。立正、看齐、报数、齐步走、正步走、跑步走。他写得很细,每一步的步幅、频率、手臂摆动的幅度,都有明確规定。
  再次是纪律条令。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扰民、不得私藏战利品、不得临阵脱逃。他借鑑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精髓,但改成了符合明朝语境的表述。
  最后是奖惩制度。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赏罚分明,不偏不私。
  写完之后,他自己看了一遍,颇为满意。
  这本小册子,放在这个时代,绝对是超前的。但他没有声张,只是將朱素英和赵雷叫到书房,把册子递给他们。
  “从明天开始,按这个练。”徐九的语气不像是商量,更像是下达命令。
  朱素英接过册子,翻了几页。她出身武举人世家,自幼习武,父亲虽未中过武状元,但也是正儿八经的武举出身。册子上的字跡工整清晰,图示简明易懂。她越看越惊——这些內容,看似简单,却处处透著一种她从未见过的严整与规范。立正、看齐、敬礼——这些东西,她从未在任何一支官军或贼军中见过。
  “公子,这是什么?”她指著那个敬礼的动作。
  “新式的军礼。”徐九说,“以后军中见长官,不再跪拜。立正,举手,这样。”他站起来,做了一个標准的敬礼动作。
  朱素英和赵雷对视了一眼。
  赵雷也翻了几页,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变成了凝重。他是正经行伍出身,在边军待过,一眼就看出了这本册子的分量——这不是什么花架子,这是一套完整、系统、严密的练兵之法。
  “公子,”赵雷抬起头,声音有些发涩,“这……是你写的?”
  徐九点了点头。
  赵雷沉默了片刻,抱拳道:“公子大才,赵雷佩服。”
  他没有问这法子是从哪里来的。有些事,不该问的,不问。从那天徐九胸口伤口一夜消失那一刻起,赵雷就知道——公子不是一个寻常人。
  朱素英將册子合上,看著徐九,眼中多了一些她从未有过的东西——不是男女之情的那种,而是一种对强者的……佩服。她是练武出身的人,最敬重的就是有真本事的人。从前她只觉得徐九是一个善良、痴情、有些书呆子气的书生,可这些天来,他一次又一次地让她刮目相看。
  练兵的事交给了朱素英和赵雷,徐九开始谋划另一件事——攻打平顺。
  上一次青石岭之败,损失了四十八人,他心疼,但没有失去理智。他清楚地认识到,高三不是乌合之眾,此人虽然只是个流寇头目,但打仗有一套。正面强攻,以他现在的兵力,就算能贏,也是惨胜。
  他需要一把尖刀,从敌人內部刺进去。
  这一日,他將刘大有和黑柱叫到书房,又点了两个机灵的亲兵,一个叫马三,一个叫孙猴儿——都是跟著他从山上下来的老人,见过血,脑子活,嘴也严。
  “你们四个,去平顺。”徐九开门见山。
  刘大有一愣:“大人,去打?”
  “不是去打,是去投。”徐九在地图上指了指平顺县城,“你们四个,扮作四处流浪的流民,去投高三。凭你们的本事,混个小头目应该不难。机灵点,多立功,爭取当上大头目。等我的消息,到时候里应外合。”
  四个人面面相覷。
  黑柱瓮声瓮气地问:“大人,万一高三不收呢?”
  “收。”徐九说得很有把握,“他现在刚打完胜仗,正得意,四处招兵买马扩充实力。你们四个,孔武有力,又会打仗,他求之不得。”
  他又看了四人一眼,压低声音:“还有一件事——高三的藏金之处,他一路攻城掠地,抢劫富豪,肯定有不少金银珠宝。你们在平顺多留个心眼,打探消息。若能找到那批宝藏,咱们攻打平顺的军费就有了。”
  四个人面面相覷,终於抱拳道:“属下领命!”
  四人走后,朱素英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看著徐九,眼中除了方才的佩服,更多了几分惊喜。她发现,这个男人的本事远不止於此——他能写兵书,能练兵,还能使计谋。这种里应外合的法子,她自己在翠屏山上用过一次,如今被徐九学去,用得比她更老练、更周密。
  “公子,”她低声道,“你怎么想到让他们去投高三?”
  “兵不厌诈。”徐九笑了笑,“正面打不过,就从里面开花。这个法子,你不是也用过吗?翠屏山上,你不也是做了內应,帮我拿了一丈青?”
  朱素英一怔。她想起那天夜里,自己让秋桂下山送信,带著百余名弟兄做內应,里应外合拿下一丈青的事。
  “公子学得倒快。”她嘴角微微上扬。
  赵雷站在门口,也听到了这番话。他没有说话,只是看著徐九的背影,眼神中多了几分敬重。从青石岭到现在,不到一个月。公子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变成了一个能写兵书、能定计谋、能运筹帷幄的人。这种变化,快得不像是真的。
  但它確实是真的。
  潞安府城不大,消息传得极快。
  徐九中弹昏迷七天、醒来后伤疤全无、陆太医说他可能不能人道——这些事,不知道从哪个嘴里漏了出去,不到半个月便传遍了全城。
  茶馆里有人说:“徐百户可惜了,年纪轻轻,就不能……”
  酒馆里有人说:“那有什么办法,枪子儿打的那地方,能保住命就不错了。”
  营中的士兵听见这些传言,气得咬牙切齿,但谁也不敢去给公子惹麻烦——因为公子听了这些传言,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笑呵呵地说:“嘴长在別人身上,让他们说去。”
  大多数人听了传言,不过是一笑了之。但张家二小姐蕙兰,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天就坐不住了。
  “姐,”她找到芷兰,“我要去看徐公子。”
  芷兰正在绣花,头也没抬:“去看他做什么?他又不是你的谁。”
  “他是父亲的门生,爹说过我们两家算是世交,於情於理,都应该去看看。”蕙兰说得理直气壮,脸却微微红了。
  芷兰抬起眼皮看了妹妹一眼,嘆了口气:“蕙兰,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喜欢他?”
  蕙兰的脸更红了,支支吾吾道:“我……我就是觉得他人好。他对朱姑娘那么好,一个书生不顾安危带兵去救她。这样的人,天下有几个?”
  芷兰沉默了片刻,没有再劝。她知道自己这个妹妹,看著活泼开朗,心里却有一根筋。认定了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去吧。”芷兰低下头,继续绣花,“带上丫鬟,別一个人去。”
  蕙兰高兴地点了点头,让丫鬟备了一份礼物——一盒点心,是她自己做的;一坛黄酒,是从父亲酒窖里偷的;还有一本医书,是她从书铺里淘来的,据说专治跌打损伤。
  到了徐府门口,蕙兰让丫鬟去敲门。
  开门的是夏荷。她认得蕙兰,愣了一下,隨即笑著迎了进去:“张二小姐,您怎么来了?”
  “听说徐公子的伤治好了,我来看看。”蕙兰將礼物递给夏荷,“这点心是我自己做的,黄酒是我……是从家父酒窖里拿的,医书是给公子养伤用的。”
  徐九正在书房看书,听到通报,连忙出来迎接。
  “张二小姐,您太客气了。”徐九拱了拱手,请她进书房坐下。
  蕙兰坐在他对面,目光在他脸上转了转——面色红润,精神抖擞,哪里像一个重伤初愈的人?她心里鬆了口气,嘴上却道:“徐公子,你……好些了吗?”
  “好多了,多谢掛念。”
  蕙兰点了点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本来准备了好多话,可真见了面,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低下头,手指绞著衣角,脸微微发烫。
  徐九看在眼里,心中嘆了口气。
  这姑娘,是真的对他有意思。
  可他现在,哪有心思谈情说爱?一千骑兵、五百步兵要养,平顺县城要打,製药厂要办,一堆事压在身上。
  “张二小姐,”他温和地说,“这点心我收下了,黄酒也收下了。等我忙过这一阵,亲自去府上道谢。”
  蕙兰听他这么说,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滯,但很快又恢復了:“好,那我就不打扰公子了。公子好好养伤,保重身体。”
  她站起身,走到门口,忽然回头看了徐九一眼,欲言又止,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低著头快步走了出去。
  徐九站在窗前,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院门外,轻轻嘆了口气。
  第二天上午,徐九备了一份厚礼,带著夏荷和秋桂,坐马车去了陆太医家。
  陆太医住在潞安府城东的一条深巷里,是一座三进的老宅子,青砖灰瓦,门楣上掛著一块匾额,上书“悬壶济世”四个大字,笔力遒劲,据说是某位阁老的手笔。
  徐九让夏荷去敲门。
  开门的是陆蘅。
  她今日穿了一件月白色的衫子,乌髮用一根银簪綰著,素麵朝天,却清丽得让人移不开眼。
  看见徐九的那一瞬,她的脸“腾”地红了。
  不是淡淡的緋红,而是从脖子根往上翻涌的潮红,像煮沸了的红糖水,咕嘟咕嘟地冒上来,怎么压也压不住。她低下头,手指绞著衣角,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徐……徐公子……”
  她的大脑中浮现了三日前那弹跳而出的画面,怎么赶也赶不走。那天在徐府,她给他扎针,退下他的裤子,那物弹跳而出——那画面像烙铁一样烫在她脑子里,每一次见到他,就会自动播放。
  徐九倒是不尷尬,笑了笑,拱手道:“陆姑娘,冒昧来访,打扰了。今日特来拜会陆太医,顺便……有一桩事想与你商量。”
  陆蘅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脸不那么红,侧身让开:“公子请进。”
  她在前面领路,背对著徐九,心里一直在默念“我是医者病不忌医我是医者病不忌医”,可念了一百遍也没用——心还是跳得厉害,脸还是烫得厉害。
  穿过前院,经过一道月洞门,到了正厅。
  陆太医正在厅中喝茶,见徐九来了,连忙起身相迎:“徐公子,大驾光临,蓬蓽生辉。快请坐,快请坐。”
  徐九將礼物奉上,寒暄了几句,便开门见山:“陆太医,晚辈今日来,一是感谢您和陆姑娘的救命之恩,二是有一桩事想请教。”
  “公子请说。”
  徐九从怀中取出一张纸,上面写著他记忆中的那个药方——七厘散的配方。他没有写药名,只写了几味主要药材的功效和用量。
  “晚辈家中曾有一张祖传的方子,专治刀枪金创,止血化瘀,效验如神。”他將纸递给陆太医,“但晚辈不通医术,不知这方子可否简化,用更常见的药材替代那些稀缺之物,以便大量配製?”
  陆太医接过纸,看了一遍,眉头微微皱起,又看了一遍,脸上的表情渐渐从漫不经心变成了凝重。
  “公子,”他抬起头,目光中带著几分惊讶,“这张方子……老朽在太医院多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配伍。血竭、儿茶、乳香、没药——这四味药相辅相成,止血化瘀之功,远胜寻常金创药。”
  “陆太医过奖了。”徐九谦虚道,“晚辈不懂医理,只是家中祖上传下来的。晚辈斗胆,想请陆太医和陆姑娘帮忙,將这方子改良简化,以便大量配製。若能成功,晚辈想在潞安开办一家药厂,专做此药,供应军中,也可卖与民间。”
  陆太医捋了捋鬍鬚,沉吟道:“公子的意思是……让老朽和蘅儿帮公子製药?”
  “不只是製药。”徐九说,“晚辈想请陆姑娘当这家药厂的厂长。”
  “厂长?”陆太医一愣。
  “就是管事。”徐九解释道,“药材的採购、炮製、配製、质检,都由陆姑娘说了算。晚辈只管出钱出方子,经营管理之事,有专人负责。陆姑娘只需专心製药,不必操心杂务。”
  陆太医转头看向孙女。
  陆蘅坐在一旁,低著头,脸还是红的。她听见徐九说“请陆姑娘当厂长”的时候,心跳得更快了——不是因为当厂长这件事本身,而是因为……他需要她。
  “蘅儿,”陆太医问,“你意下如何?”
  陆蘅抬起头,看了一眼徐九,又飞快地低下头去。她的脑子里又浮现出那个该死的弹跳画面,赶紧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睁开眼,儘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爷爷……孙女愿意。”
  “好!”陆太医抚掌笑道,“既然蘅儿愿意,老朽这把老骨头,也帮公子出出力。只是老朽年事已高,不能太过操劳,採药、炮製之事,还是让蘅儿多跑跑。”
  “那是自然。”徐九拱手道,“多谢陆太医,多谢陆姑娘。”
  陆太医看著他,目光中多了几分欣赏。
  这个年轻人,二十不到,是举人出身,又有军功在身,还懂兵法、会练兵。如今拿出一张连太医院都未见过的精妙方子,还要办药厂——这是要文武兼修、药武並举啊。
  “公子前途无量。”陆太医端起茶杯,意味深长地看了徐九一眼,“老朽虽然老了,但看人的眼光还在。公子这个人,不像个寻常的百户。”
  徐九笑了笑:“陆太医过奖了。”
  他没有解释。
  有些事,不必解释。
  陆蘅坐在一旁,偷偷地看了徐九一眼。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他侧脸上,轮廓分明,眉目俊朗。她的心跳又快了。
  她在心里骂自己:陆蘅,你是医者,你是医者,你是医者……可那个该死的弹跳的画面,又冒了出来。
  她赶紧端起茶杯,猛地灌了一大口,呛得直咳嗽。
  徐九看了她一眼,关切道:“陆姑娘,没事吧?”
  “没……没事。”陆蘅擦了擦嘴角,脸更红了。